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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血祭

    铸钢厂是一家私企，老板古天仇很有钱，却将厂子建设在一处荒僻之地，厂子效益半死不活，不过明天有一批铸件要发出，将近两个月时间，这是唯一一单像样的生意，作为车间主任的谭国华格外慎重，工人们都下班了，他还在做最后的善后工作。

    天气阴沉，不时传来雷鸣声，电压不稳导致车间的灯忽明忽暗，与外边的电闪雷鸣交相呼应，让人心里直发毛。

    谭国华匆忙将最后一批铸件查验完，但是滂沱大雨已经倾泄而下，这样的雨势即便有雨衣也没用。

    叹惜一声，取出一支烟点上，忽然发现对面试验楼的灯还亮着，这个试验楼可不是厂里研制新产品的地方，而是老板的私人禁区，自从建设好之后从不让外人进入。

    说起这位古老板，至少有六七十岁了，但是看上去才三十来岁的样子，这是谭国华十分疑惑的地方，因为他很小就认识古天仇了。

    那时候他体弱多病，有一次高烧不退，医生都束手无策，正好古天仇从村子路过，用了一种古老的针灸术才治好了他的病，那时候的古天仇似乎就是这个样子，事隔二十余年却一点都不显老，又是这位古老板从建筑工地找到他，一步一步把他提拔成了车间主任。

    谭国华很感激古天仇，甚至把他当亲人看待，不过古天仇的怪异，还是让他忍不住胡思乱想，一个身家巨亿的大富豪，没有成家，也不好女色，经常外出，一去就是数月，然后就会躲在他的试验楼里神神秘秘鼓捣什么东西，他到底在做什么？

    算算时间，这一次已经窝在试验楼十几天了，若不是楼里不时传来动静，都以为已经死在里边了呢。

    一支烟抽完，思绪收回，雨似乎小了一点，他决定回家了，忽然试验楼的大铁门打开了，“哈哈，我成功了，我终于成功了！”

    古天仇丝毫不理会瓢泼大雨将他淋了个通透，在雨中又是蹦又是跳，和以前不苟言笑的古老板判若两人。

    “古叔！”

    “国华啊还没走？”古天仇收敛了笑意，走进车间，四下了看了看，收回了目光。

    “正要走，您小心着凉！”

    “没事，这雨下得太大，回头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我带雨披了，这里离宿舍又不远！”

    古天仇点点头，擦了擦额角滴下来的水，似乎想到了什么，“我有点东西，一会你帮我搬上车！

    “行！”

    “跟我来吧！”古天仇走进了试验楼。

    谭国华也是首次获准进入这座神秘的试验楼，此楼分上下两层，底下还有地下室，走进大门，放眼看去，这里就像一个小型的车间，车、铣、刨、磨的设备应有尽有，甚至还有一个高压熔炉，只凭这些倒没有什么出奇之处，真正吸引他目光的是九尊大小相同的鼎。

    这些铜鼎都只有一尺来高，两耳三足，上圆下方，不过鼎上的纹路与那些常见的青铜鼎大不相同，在这方面他完全不懂，只觉得这些纹路有点像道士画的符。

    “把这些搬到外边，正好用无根之水去去火气，我去开车！”

    通往地下室和二楼的入口皆有铁门，不过没有锁上，谭国华很想走进去看看究竟，但还是强忍住了，抱起鼎一尊一尊的往门外搬，根据他的经验每尊鼎的份量大约七八十斤，全搬到院里的确有些费劲。

    一辆小型货柜车开来，

    货柜的后门打开，他刚要把鼎搬上去。

    “等一会再搬！”

    谭国华重新把鼎放下，疑惑的看向古天仇。

    “国华，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人有些怪异？”

    谭国华不知该怎么回答，正要走到屋檐下避雨，忽然身体一僵无法动弹了，喉咙仿佛被什么东西堵上了，发不出一点声音。

    古天仇从他身边走过，来到屋檐下，变戏法似的手上多了一支烟，十分神奇的是，他手指微微搓动，指尖腾起一簇火苗，点上烟后火苗一闪而灭，狠狠的吸了一口后，幽幽的说道：“老夫自‘大酉华妙洞天遗迹’得到‘九转化仙轮回宝录’，修炼至今已经近千载，共轮回十三世，只要渡过化婴之劫便可飞升；

    这九尊鼎名为乾坤炼仙鼎，花费了我无数心血方才炼成，如今只缺一活人血祭即可。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倒霉啊？”

    他又吸了口烟才继续说道：“其实正好相反，你乃天生道体，最适合修炼，在这个污浊的末法时代，能出现你这样根骨的人殊为难得，你小时候体弱多病便是因为这道体稀罕，最容易招惹阴邪之物，至于那次你生病，呵呵，现在告诉你也无妨，那就是我弄的，原因嘛…如果我这一世没有功成，你便是我夺舍重修的一个宿体。

    好了，该告诉你的都告诉你了，你死也该瞑目了！”

    古天仇将烟蒂弹飞，双手掐印，嘴里念念有词，那九尊鼎浮空而起，然后排成上中下三排，成为了立体的九宫形状。

    张开口，九道金光鱼贯飞出，恰好分别没入九尊宝鼎中，宝鼎开始嗡嗡震动，鼎壁上的纹路仿佛一下活了起来，随着法诀射出道道符纹，这些符纹汇聚成一个光柱，耀眼的光柱仿佛一个熔炉，虚空微微的浮动似是沸腾了一般。

    “起！”一声轻斥，谭国华被一股无形之力牵引，缓缓飞向那符纹构建的光柱，古天仇的话他听得清清楚楚，也知道自己马上就会被“血祭”，但他就是无法动弹。

    腿部先进入光柱范围，然后爆出了漫天血雾，只一瞬间便失去了知觉。

    对这种血腥场面，古天仇似乎早就习以为常，不断打出法诀，血雾分成九股落入了九尊鼎中，眼看谭国华的上半身也要进入光柱中，突然，一道霹雳当空劈下，发出刺目之极的强光。

    金属物导电这是常识，九尊宝鼎在半空飘浮很容易将闪电引下，古天仇完全没有防备，闪电一下打在了鼎上，宝鼎本身不怕雷电击打，不过首当其冲的三尊鼎内传出爆豆般的炸响，那符纹光柱非但没有消散，反而一下比刚才炙热了十倍，光柱笼罩范围内的虚空发生了奇异的扭曲，随即形成一个肉眼可见的漩涡，谭国华的残躯一下被吸入其中，瞬间消失不见了。

    “啊~我的元丹！”古天仇闷哼一声，六道金光从鼎中飞出，其中一个刚飞出宝鼎便“轰”的一声爆开了，这爆炸的威力极大，一下将飘浮的宝鼎炸飞了数米远，狠狠撞在车间的墙壁上。

    宝鼎四散掉落，形成的符纹光柱自然土崩瓦解，剧烈波动的虚空很快恢复了平静。

    古天仇瘫坐在地，不顾鲜血从嘴角溢出，指着天空歇斯底里的大骂，“贼老天，你毁我道行，我与你势不两立，与你势不两立…”

    “咔嚓”又一道霹雳在厂房上方炸响，吓的他蹭的一下蹿入了车间里，片刻后里边传来“呜呜”的哭嚎声，“我的元丹啊，我的元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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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多了一只眼

    疼痛，深入骨髓的疼痛！

    我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还会痛？谭国华想睁开眼，无奈眼皮像山一样沉重，一个年轻女子声音忽然响起，“老…老道长，这小乞丐好像动了一下！”

    “哦，我看看！”

    眼皮被人拨开了，然后手又被人握住，剧烈的痛楚，让他的身体再次抖了一下。

    “奇怪，刚才明明生机已经断绝，眼下居然又有了脉相？”被称作老道长的人疑惑道。

    似是仔细查看了一会，复又喃喃道：“好一个借尸还魂，若非你也是身不由己，道爷定将你镇压，也罢，既然这乞儿已死，这具身体你用着吧，如敢作恶，老道必来收你！”

    说完从搭裢里取出一个药瓶，倒出一些粉末涂抹在流血之处，然后又拿出一枚龙眼大的药丸硬塞入谭国华口中，随手一引，雨水便形成一道水线灌入他的嘴里。

    “好了，七天后你便可下地行走了，希望你好自为之！”

    “啊~原来是老神仙……”年轻女子女子的声音再度想起，谭国华的脑袋却是一沉，昏厥过去。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眼皮艰难的抬起，一个衣着朴素的中年妇人正盯着他端详。

    “小乞丐，你醒了？”

    “大…大姐！”

    “看来还是不清醒啊，你得管我叫大婶！”

    谭国华悚然一惊，猛然注意到自己原本宽厚的大手变成了枯瘦的小手，再看双腿竟然还在，只是瘦的如皮毛骨头一般，“这，这是怎么回事？”

    “别乱动，小心崩了伤口！”

    “大…大婶，我这是在哪儿？”谭国华勉强能听懂对方带有浓重豫省口音的话语。

    中年妇人以为他还处于迷糊之中，“这里是仙翁祠，丘陵下的村子叫陈家村，听你这口音似是北地之人，如何流落至此？”

    此时的谭国华心里一团乱麻，他明明记得双腿爆成了血雾，怎么就换了一副身板，而且又到了这里？对于妇人的问话，他实话不知该怎么说。

    中年妇人见他目光呆滞，叹惜一声，“这兵荒马乱的，你小小年纪能活下来已属不易，记不得就记不得了，一会跟婶子回家！”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庙外一阵嘈杂，有几人进入了庙中，为首的是一名皱纹堆垒的瘦高老者，还有两名汉子抬着八尺来长三尺来宽的木板，一名十四五岁的村姑跟在后边。

    “三叔，您来了！”中年妇人起身说道。

    “恩，是这个小乞丐吧？果然和你家洪儿有几分相似！”

    “是啊，家里没有男丁，我想收养他，不知能不能行？”

    “唉…有什么不行的，如今咱们陈家村壮年男丁不过二十人，且多有残疾，正需男丁补充，不过他必须拜祭陈家祖宗，改为陈性！”

    陈大嫂点点头，“还是等他伤养好再说吧，凡劳三叔和二丫他六叔了！”

    头前抬着木板的独臂汉子摇头道：“莫要说外道话，我的命是三哥用他的命救的，有什么事尽管使唤！”

    一行人抬着谭国华走在崎岖的路上，早晨的轻雾笼罩着树林，远处的村落依稀可见，清新的空气让人忍不住多吸几口。

    谭国华此时的心绪已经平复了不少，既然自己借尸还魂了，那就好好活着，沿路浏览着周围的风光，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用这八个字来形容眼前的景致简直是太贴切了，看这些村民都是古人打份，这到底是什么时代，又是在哪里？

    有些累了，闭上眼睛，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凭空多了一只眼，当他心中产生如此想法之时，周围的景致立即在他脑海中浮现。

    “咦，真的能看见！”难道是身体原来主人具有的特异功能？还是穿越者的福利？

    他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只觉得新奇，频繁尝试了一会，强烈的疲惫感袭来，好像几天没睡觉一样，他急忙停下用“心”去查看的能力，这才感觉好了一些。

    意识到这种“特异功能”很消耗心神，他不敢再随意动用。

    大约走了四五里路的样子，前方有一条河挡住了去路。

    河面约有四丈来宽，绕了一段路，来到一座破损严重的拱桥上，谭国华之所以注意这座桥，是因为过桥之时，抬木板的汉子一脚踩空，险些将他扔进水流颇为湍急的河中。

    过了桥，是一个约有百十户人家的村庄，庄院大都很破败，早起的人们已经开始下地，看到一行人，纷纷驻足。

    进入村落，在一个篱笆围成的院落前停下。

    小院不大，却颇为整洁，正屋三间，左右厢房各两间，虽然都是土坯墙，有这样的规模，足见原本应该比旁边的几家生活条件还要殷实一些。

    谭国华被安置在左边的厢房中，抬他的木板，正是里屋木床的床板。

    中年妇人在外边招呼人喝水，村姑则帮他梳洗，然后取出一些旧衣给他换上，旧衣虽然补丁摞补丁，也略显宽松了一些，不过非常干净。

    衣服的样式很符合谭国华对古代服饰的认知，有一点可以肯定，绝对不是辫子朝的装扮。

    村姑一边做事一边嘴上不停，“以后你就在这里住下了，你有没有名字？没有名子的话可以请三叔公给起一个！”

    “谭国华！”

    “以后就改叫陈国华好了，我叫二丫，你可以叫我二丫姐或者二姐，回头见到我娘，你要改口叫娘亲！”村姑不问谭国华愿不愿意，直接帮他做了决定。

    对于改姓一事，谭国华稍微有些抵触，虽然再世为人的他和原来那个谭国华已经没有多少关系了，但不管怎么说，这个名字也用了小三十年。

    当然了，他对原来的生活并没有多少眷恋，父母早早的离异，各自组成新的家庭把他甩给了爷爷奶奶，可以说他是跟爷爷奶奶长大的。

    成人后，爷爷奶奶先后故去，他便一个人在外闯荡，最近也处了一个女朋友，可惜因为买不起房不欢而散，所以，他并不排斥开始一段新的人生。

    中年妇人送走了三叔等人，便开始做饭，家里贫苦其实早上并不常做早饭，但是家中来了伤患，就不能吝惜一点柴米了。

    谭国华在这个世界吃的第一顿饭，便是母鸡炖蘑菇，再加三个野菜饼子，味道虽然有些寡淡，但是看到母女二人吃的是野菜饼子夹咸菜，他就实在没什么可抱怨的了。

    接下来，他便在这个地方安定下来，从村姑陈二丫的嘴里，他知道了这具身体原主人的一些事。

    几天前一个流落至此的小乞丐，饥饿到奄奄一息之时，采集野菜的陈二丫路过，用几碗菜粥救了他，昨日突降雷雨，二丫在仙翁祠避雨被几个匪兵调戏，乞儿奋力相救，却被人摔死，一个游方的老道恰好经过打跑了匪兵，又帮乞丐治伤。

    “那个…二丫姐，你刚才说那个老道是老神仙？”

    “是啊，你的脑袋磕了一个血洞他都能给医治，还说你七天就能下地，而且我亲眼看到雨水竟然沾不到他衣服上，这不是神仙是什么？”

    “神仙？”谭国华不由想到了古天仇，那个老家伙自称修行千年，恐怕也是神仙吧？

    “这又什么好奇怪的，我听爹爹说王屋山上还有神仙呢！”

    “这里离王屋山很近嘛？”

    “可能要走一个月的路吧，具体我也不知道，长这么大最远我只去过黄池城！”二丫对外边的世界露出向往的神情。

    黄池是哪里，谭国华不清楚，但是王屋山的大致位置还是了解的，他现在可以确定一点，自己很可能回到了华夏古代的某一个时期，至于到底是什么时候，还需要慢慢打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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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游侠儿

    那个老道的话应验了，仅仅七天时间，他就可以下床行走动，即便是在上辈子医学颇为发达的时代，以他的伤势之重也很难做到这一点。

    对这里的环境逐渐熟悉，他又了解到一些情况，眼下正逢乱世，国家之间经常互相征伐，陈家村所在的国度为名大周，目前正在和北汉国发生战争。

    陈家村原本是一个较为富庶的村落，因为村里的男丁历次被征调入伍，逐渐衰败了下来，陈二丫的父兄都在三年前的战争中阵亡，而她的弟弟陈洪也被强行征调。

    和陈洪一起被征调的人已经回来了，陈洪却生死不知下落不明，值得一提的是谭国华附身的小乞丐因为酷似陈洪，让二丫起了怜悯之心，这才有了后来在仙翁祠内发生的事情。

    了解到这些，谭国华判断目前很可能处在五代十国时期，不过他不是研究历史的，也没上过大学，对此并不确定。

    陈母的关怀，二丫的呵护，让他对这个家渐渐产生了归属感，一个月后，谭国华在三叔公陈广毅的主持下，成为了陈氏子弟。

    其实，对于将一个外姓纳入陈家，不少人颇有微词，毕竟不是同一血脉，但是德高望重的三叔公力排众议指出，全村十五至二十岁的青壮只有五人，其中一个还有残疾，摆出这一事实，让那些人全都闭了嘴，毕竟，多出一个青壮，对于保护村子不受侵害就多一份希望，这时候太计较血脉没有意义。

    拜入陈家，还要到官府报备，这些事自有里正负责，不需细表。

    伤势日渐痊愈，谭国华已经可以在村里溜达，由于时常有匪兵来骚扰，村里每天会组织民壮训练，初秋的晚上，他头一次在打谷场见识到了村里的民壮训练的情形，教习正是那位从仙翁祠抬他回来的陈六叔。

    陈六叔名叫陈棠，曾和陈二丫的父兄一起并肩作战过，后来失去了一条手臂，从军伍中退下返回了陈家村，在村里的名望仅次于辈分最长的三叔公。

    和许多人一样，少年时代的谭国华很憧憬有一天能当上扶危济困的大侠，如今回到了在古代，终于有机会见识到传说中的武功，但是让他失望的是，入眼看到的却是简单到极点的劈斩、突刺和招架。

    唯一值得称颂的是那种出刀的气势，伴随着极具爆发力的“杀”字，刀锋闪亮，闻之让人心惊胆寒。

    谭国华在铸钢厂干了六年多，对他们使用的武器产生了兴趣，没人阻止他，架子上摆放的兵刃他可以拿在手上仔细查看。

    正在演练的长刀~刃长一尺二寸，宽度不足两寸，前部略微弯曲，刀头带尖，柄长四尺，以硬木制造。

    看样式，和传说中的陌刀十分相似，不过拿在手上掂了掂份量，不过五六斤重，显然不是真正的陌刀。

    谭国华仔细辨识了一下刀刃，微微摇头，刀刃只是含炭量低的白口铸铁，这种铸铁硬度较高，但是比较脆，绝对不是“唐钢”那种百炼钢。

    放下长刀，又拿起长矛，与话本小说中的“丈八蛇矛”根本不能比，最后他的目光集中了几具长弓上。

    弓全是木弓，但是份量很重，显然非一般木质，弓弦则是某种动物的皮筋制成，谭国华想拿起最长的那张弓，结果险些砸了自己的脚，引来一片哄笑。

    “怎么…你也想习武嘛？”陈六叔走了过来。

    “六叔，你们练习的是什么武艺？”

    “呵呵，这不是什么武艺，而是普通的军阵格杀之术，想学习真正的武功需要找高人拜师！”

    “咱们这里有没有高人？我想拜师！”谭国华的话说完，又引起一阵哄笑。

    陈六叔倒是没有笑，独臂一抛，手上的长刀准确的插入架子中，“你有这个心很好，不过那些隐士高人并不是随意收徒的，当年你父兄长为了学习‘撼山拳’，拱手将到手的军功送予了别人，结果未等学会便死在了乱军之中，唉…”

    谭国华没见过便宜的父兄，自然不知道这些，“六叔，这个撼山拳很厉害嘛？”

    “学会撼山拳，徒手格斗一拳可伤人肺腑，等闲三五个人无法近身，如果真学成了此拳，将来当一名将军不成问题！”

    “那这撼仙拳何处可学？”

    “军中很普遍，只要杀敌二十人以上，便可凭军功换取！”

    谭国华心里暗暗摇头，他可不想刚来到这个世界，就去随时可能丧命的军中送死，而且这种撼山拳显然不是什么高级武功，顶多算是大路货色。

    “六叔，你可听说过有人可纵起一丈来高？”

    “你说的是轻功吧，这种武功在军中不常见，不过听说江湖游侠中常人有会！”

    谭国华不由眼前一亮，“那有没有可以飞天遁地的神仙？”

    “这个…”陈棠苦笑，“传说蜀中有剑仙，不知是真是假！”

    “六叔…”

    “别再问了，你还是先把伤养好再说吧！”陈棠没有说出别让他好高骛远的话，不过那个意思很明显。

    谭国华识趣的不再追问，不过心里已经有了决定，有朝一日，一定去蜀中见识一番！

    ……

    家里没有男丁，这几年陈二丫家过得很艰苦，既然认了亲，谭国华觉得该为家里做点什么。

    首先是要改善一下伙食，一是为他自己这副小身板着想，十岁左右的少年，体重尚不足四十斤，说是骨瘦如柴也不夸张，为了给他补养身体，家里一只下蛋的老母鸡，和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鸡蛋，全成了他的腹中物。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身体原主人对食物极度渴求的缘故，他的饭量奇大，仿佛永远填不满一样，俗话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相信以他的食量，不用多久就能将母女二人吃破产。

    再者，也要为陈氏母女改善一下生活，家中仅剩的粟米早在春末就被强征了去，如今平常吃的都是野菜和野果，如果现在不是夏天，恐怕早就闹饥荒了，别人家还能进行一些渔猎，母女只有靠织布维持生计。

    谭国华前世并不是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人，跟着乡下的爷爷奶奶度日，会种地，学过厨子，当过半年的建筑工人，后来古天仇把他招入了铸钢厂。

    盘点一下家当，家里有十几亩田，种的是粟米和麻，实际上想要更多的土地并不难，关键是由于连年战乱，人丁严重缺乏，在没有大牲口的情况下，根本种不了太多地，而收税也是根据田亩数来收，种的越多，交的税越多，小门小户没人愿意多种地，所以撂荒的土地很多。

    用科学的方法种田或许能提高一下亩产，却不能解决眼前的问题，因此，谭国华暂时不打算把心思放在这上边。

    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首先便把主意打在村头的那条河上。

    陈家村的村民许多人在农闲之时，也是靠打渔改善生活，他们打渔的方式很原始，一是用鱼叉~叉鱼，再就是撒网。

    谭国华从家里翻出了破旧的渔网和鱼叉，可惜他这副小身板目前还做不了这两种捕鱼的勾当，于是他想到了钓鱼。

    “娘，我想要钓鱼，家里有鱼钩嘛？”

    陈母停下了手上的活计，面露慈祥之色，家里多了一个男丁，虽然不是自己亲生，却感觉有了指望，“你想钓鱼啊，给你两文钱，回头让你姐带你去贾铁匠那儿买一个，鱼杆家里有现成的！”

    谭国华接了两文钱，钱币上的文字已经模糊不清了，隐约能看出是一枚是开元通宝，一枚是天福通宝，别看只是两文钱，陈母用一个月织成的麻布也不过二百多文，除去成本，也只是净赚几十文而已。

    “娘，我一定会钓很多鱼回来！”

    陈母微微一笑，她并不奢望谭国华能钓几条鱼，村里的孩子也有钓鱼的，没听说有谁发了财，她只是希望儿子能过几天快乐的日子，等长大一些就要承担当家里的重任了，“去玩吧，你姐一会就回来！”

    陈二丫采了一筐野菜，还给谭国华弄了两个山梨，看着他吃完，这才露出满足的笑容。

    姐弟俩吃过午饭，赶往贾家村。

    贾家村离陈村有四五里路，村子比较大，又是通往黄池县城的必经之路，村里不仅有铁匠铺子，还有一家杂货铺和汤面馆，于是这条街成了十里八村最繁华的地方。

    陈二丫先去杂货铺用三尺麻布兑换了一些盐巴，然后领着谭国华到了贾记铁匠铺。

    铁匠铺的生意十分红火，有修理农具的，还有打造兵器的，谭国华很有兴趣的观看了一名活计模样的人锻打长剑的过程，这种最原始的工艺他看不上，不过在没有现代化生产设备的情况下如何进行铸造，他算是有了比较直观的认知。

    鱼钩有现成的，不需要等待，这里的鱼钩就只是一个钩子，和他以前用的鱼钩没法比，只能说将就用。

    东西买到了，也该回家了，却在这时，不远处的汤面馆传来“噼里啪啦”的动静，还有人在大声喝骂，“老子在阵前出生入死，吃你几碗面居然还要钱，不想活了！”

    “几位兵爷，小本生意，您不能这样！”

    “去你吗的！”汤面店掌柜的被一脚踹翻在地。

    陈二丫见此，急忙将谭国华拉到街角拐弯处，“等那些匪兵走了，咱们再过去！”

    “姐，这些匪兵是哪来的，官府就不管嘛？”

    “听说大周正和北汉交战，咱们这里虽然属于大周，不过离北汉也不远，所以时常有溃兵过来骚扰，官府除了收税，哪里会管咱们老百姓的死活！”

    七八名溃兵完成了“打砸抢”，正要离去，三个紧身打扮，腰悬刀剑的青年拦住了去路，双方说了几句，然后打在了一处。

    “姐，那些就是游侠儿吧？”

    “恩~”陈二丫目光不辍的盯着街上动手的青年，手握的很紧，似乎在给三名游侠鼓劲。

    “姐，你是不是认识他们？”

    “那个个头最高的，是兄长的好友庞元，他曾来过咱家几次~”说到这里，她的俏脸现出一丝红晕，恰好被谭国华看在眼里，拥有成年人的灵魂当然明白这是少女情窦初开了，陈二丫再过一年及笄，马上就到了婚嫁的年纪，而那个庞元长得人高马大，少女生出爱慕之心很正常。

    不过，三名游侠的战斗力却让他微微摇头，单个来说或许打的过兵匪，但是那些兵匪在经过一开始的慌乱之后，逐渐把在军中学到的合击之法拿了出来，三人渐渐不支。

    看到庞元被人砍伤，陈二丫急的团团转，恨不能冲上去帮忙，只是她一个女孩家贸然上前，不仅起不到帮忙的作用，反而会添乱。

    谭国华有些奇怪，贾家村和陈家村一样也有乡勇护卫队，为何他们不去帮三名游侠一把？“姐姐，要不要帮他们？”

    “怎么帮，你我姐弟二人上去也是白搭！”

    “你只要说帮，我自有主意！”

    “有什么主意，赶快说！”陈二丫已经乱了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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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钓鱼和读书

    谭国华微微一笑，指了指斜对面，“你看，那个小巷十分狭窄，易守难攻，人多了也使不上劲！”

    “可是…庞大哥他们如果被堵在里边也出不来啊！”

    “你说僵持时间久了，是谁更心虚？”

    陈二丫眼前一亮，立即想通了其中关窍，匪兵是人人喊打的角色，游侠名声不好，但相较来说还属于自家人，至少那个被打的汤面店掌柜估计也不会袖手旁观，于是她张嘴就要大叫，却被谭国华拦住，“看我的…”。

    说完扯开嗓子叫到：“庞大哥，快往巷子里引他们，咱们也好来个瓮中捉鳖！”

    庞元此时已知情况不妙，偏偏匪兵人多势众，分头跑只会被各个击破。

    忽然听到有人叫他，以为是附近的狐朋狗友来援，于是突然发力，使出以伤换伤的拼命打法。

    匪兵惜命，并不想鱼死网破，被他闯开一个缺口，然后与两名同伴且战且走，小巷离他们不过十几步远，片刻即至。

    那些匪兵也听到了刚才的喊话，惟恐中了埋伏，离巷口还有几步远，便停下了追击，被三人成功冲入了巷中，待他们发现巷内并无伏兵再追上去，人多的优势已经施展不出，因为这个巷口只容两三人并行，可谓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而周围逐渐围拢过来的乡民，更让他们心虚，互相递了一个眼色，然后喝骂了一声，悻悻的离去了。

    “庞大哥，匪兵们走了！”陈二丫跑到巷口大叫。

    “原来是陈家二妹，刚才是你喊的话！”庞元不是愚笨之人，进入巷口后就明白了其中的妙处。

    “不是我，是我家小弟！”

    “哦，莫非洪哥儿回来了？”

    “没有，是新认的弟弟，名叫陈国华！”

    “华哥儿真是聪慧，今日有伤在身，改天定然登门致谢！”他身上至少有五六处伤口，两名同伴也多处受伤，虽然都不致命，但是现在还在流血。

    “庞大哥，你们先去疗伤吧！”陈二丫担心的说道。

    三人齐齐拱手告辞。

    ……

    姐弟俩回到家中，陈二丫跟母亲说了贾家村的遭遇，陈母先是称赞了一下谭国华，随后又嘱咐他以后遇到这样的事千万要量力而行。

    对于慈母之心，谭国华自然不会拒绝。

    钓鱼的工具准备好了，还需要饵料。

    陈家村的那些孩子们钓鱼是不用饵料的，他们把钓鱼当作娱乐，而谭国华却是以此作为谋生手段，所以，饵料必须要有。

    由于家里条件十分寒酸，他做的饵料也是最简单的，饶是如此，也花了不少心思，在动用仅存的一点糟糠时，还被二丫说成了败家。

    次日，在陈母的千叮万嘱下他带着钓竿和鱼篓出发了。

    钓鱼选择下竿之处是有讲究的，他并没有和村里的几个顽童混在一起，而是沿着河道向前走，目光不辍的盯着河水，偶尔停下来，闭目凝神来感知河中的鱼群。

    自从有了这种类似特异功能的本事，尝试过多次后，发现强大的感知力可以无视一些障碍物，比如四五尺深的水，再比如密集的草丛，感知范围大概在五六丈左右，而他的视力和听力居然也远超常人，不过这一特异功能也存在比较大的限制，就是每次闭目感知的时间都很短暂，否则就会疲惫乃至眩晕。

    走走停停，用了近半个时辰，才把下饵的位置选在大河的拐弯处，这里水流平缓，经常有鱼群驻留，只是离陈家村稍远了一些。

    有饵料引鱼，又有近似于作弊的感知能力，再加上他垂钓的水平相当不错，第一竿就钓到了一条近两斤的草鱼，不过仅是将鱼拖上岸就用了一盏茶的工夫。

    午时，陈二丫背着一筐野菜从此路过，看到鱼篓里装满了鱼，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小弟，这全是你钓的？”

    “姐姐，鱼篓快盛不下了！”

    陈二丫满脸兴奋的念叨起来，“如果每天都能钓这么多，一斤两文钱，十斤就是二十文，一个月就是六百文，比娘纺布挣的多好几倍！”

    “姐，又有鱼上钩了！”

    “呀，好大的一条！我来帮你~”姐弟俩齐心合力才将一条足足有四五斤重的大鲤鱼拖上了岸，“这下好了，回头炖一大锅鱼，好好给你补补！”虽然累得满头汗，二丫却是难掩兴奋。

    “姐姐，我饿了！”

    “知道了，大馋猫，回头给你送饭，顺便拿个大些的篓子来！”

    ……

    当天晚上，一家三口吃了一顿丰盛的野菜炖鱼，那条四斤半的大鲤鱼和鱼汤有一多半进了谭某人的肚子里。

    接下来，除了刮风下雨的恶劣天气，他每天都有几十斤鱼的收获，小部分吃掉，大部分则换了柴米油盐等生活必须品。

    钓鱼高手的名头很快在村里传遍了，他的周围开始聚集一批人，有大人也有小孩，受他们的影响，他的收获开始大幅度减少。

    一支独放不是春，他干脆将如何配饵料，以及一些钓鱼的技巧传给村里人，对此，三叔公特意上门，对他造福乡里的无私义举表示了赞赏，“陈国华啊，你娘和二丫没看错你，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

    谭国华挠挠头表示羞涩，“叔公，我想识字！”

    “识字啊~私塾的白先生已经故去了，要上学恐怕要去县城，束脩也不是咱们这样的人能承担起的！”三叔公为难道。

    “可有书籍，我可以自学？”

    “还真有，白先生留下了几本启蒙的书，他那个儿子是个败家仔，回头我给你问问，看看能不能换几本来，另外，村里有几个后生仔也识几个字，你可以向他们请教！”

    “多谢三叔公！”

    ……

    送走了老头，陈母奇道：“华儿怎么想起学文了？”

    “识些字总没有坏处，万一以后出外，最起码不用求别人写信了！”他说这话一半是真，一半是托辞，没有文华，在哪个时代都只能处于社会底层，谭某人更真实的想法是万一哪天碰上个武功秘籍啥的，看不懂岂不是抓瞎？

    “说的也是，多习些字，说不定以后能有出息！”对于谭国华最近表现的特异之处，陈母和二丫都没有追问，在她们想来既然受过神仙点化，肯定比普通人厉害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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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一次抄袭就玩露了

    二十斤鱼再加一百文钱，与一本千字文和一本论语的价值，在不同人心中有不同的衡量标准，三叔公没有让谭国华失望，他觉得自己赚到了。

    千字文和论语上的大半文字他都认识，只不过与他学过的简化字相比，这些字书写起来要繁复的多。

    上辈子，他的学习并不好，这固然与家庭的因素有关，本身的确也没有什么上学的天赋，但是现在，他发现自己的脑子突然变得灵光了，只一会的工夫，千字文上的字居然记了个七七八八，这让他怀疑是不是有了过目不忘的能力。

    钓鱼、习字，转眼来到这个世界已近两个月，这里没有什么娱乐活动，没有纸醉金迷的消费场所，有的只是难奈的潮热和吃糠咽菜的艰苦生活，但是谭国华却觉得很踏实，母亲和姐姐对他是真的好，那些乡亲大多也很淳朴善良，至少比他原来的世界更有人情味。

    中秋前夕，家里来了一位客人，正是在贾家村遇到的庞元。

    陈母见到他，想起了已故的大儿子陈江，聊了一会往事，便已泪流满面。

    “婶婶不必难过，华哥儿一定会孝顺您老，我以后也会时常来看望您老人家！”

    “你能来，我就很欣慰了，何必破费？”

    “您是长辈，我理应孝敬，另外，也是感谢华哥儿和二妹相助之恩！”

    “都是自家人何必见外，你和华儿聊聊，我去做饭！”

    庞元来此的目的并不单纯，自然不会拒绝。

    谭国华很想打听一下外界的情况，庞元身为游侠儿，比这里的村户见识广博的多，不过看到他和陈二丫眉来眼去的模样，立即识趣的给陈母烧火去了。

    饭食很丰盛，其间二丫拉着母亲去柴房说了会话，庞元显得很紧张，没话找话的说道：“听二妹说，华哥儿喜欢读书？”

    “庞大哥可有书给我读？”

    “我这里哪有书，不过我听说有位名为崔诚的大儒暂居咱们黄池县，其人欲招书童一名，以华哥儿的聪慧，想必能得那位先生的欢心！”

    谭国华学文并不是想获得多高的成就，对这个伺候人的差事丝毫不感兴趣，于是道：“姐姐迟早要嫁人，我若外出，母亲无人孝敬，庞大哥交由甚广，不知当今天下情况如何？”

    “如今天下纷乱，豪强割据，局势尚不明朗，不过咱们大周雄踞中原，实力不弱于南唐，将来说不定有问鼎的机会！”

    “不知大周的皇帝是哪一位？”

    “讳名郭威是也！”

    “郭威？”谭国华历史知识有限，只隐约觉得这个名子有些耳熟，不过听到南唐，他更加确定了之前的猜测。

    “是啊，陛下去岁建国，如今正与北汉开战，可惜我乃家中独子，伯父不允许我去军中建功立业！”

    谭国华沉吟片刻，“庞大哥可听说过赵匡胤其人？”

    “焉能不知，如今的滑州副指挥使便是，咱们这里正是滑州辖管范围，怎么…华哥儿从哪里得知此人？”

    “我乞讨时耳闻此人甚是厉害，故此一问！”

    庞元已经知道了谭国华的来历，因此对他的说话并不怀疑。

    两人正说着话，母女俩进来了，陈二丫面带羞涩，小脸红扑扑，看样子陈母并不反对，“二丫明年三月及笄，届时你可使人来提亲，一应礼法不可废！”

    “婶娘所言极是，今日唐突前来实属迫不得已，还望您恕罪！”

    既然以后可能成为一家人，气氛也就活跃了不少，庞元为了巴结未来小舅子，许诺必定弄一些书籍给他。

    三天之后，谭国华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中秋节到来，与他原先所处的时代相比，这里的物质极其匮乏，但是节日气氛却是相当浓郁。

    一大早，陈母就带着姐弟俩赶往县城，这两个月家里积攒了一点余钱，不能总吃野菜炖鱼，准备买些吃食过一个丰盛的团圆节，另外还要找郎中治治她的腿疾。

    她这腿疾乃是因风湿引起，谭国华很是惭愧，身为穿越者居然不记得有什么办法能治疗这种病。

    十几里的路程，即便搭了陈六叔的牛车到贾家村，等到达县城也过了巳时。

    抬眼看看两丈来高的城墙，让谭国华意外的是这城墙并不是他想像中的砖石结构，而是夯土，当过建筑工人的他，对这夯土的技术有些兴趣，不过，黄池城墙不仅有些低矮，而且破损严重，上边密布了许多箭簇留下的斑驳痕迹，还有不少坍塌的地方，就连包铁的大门上也是坑坑洼洼，这样的防御，恐怕抵挡不住敌人的兵峰。

    城门口围了不少人，谭国华耳聪目明，听到议论得知是衙门张贴了告示，内容大概是县令大人为了安定民心，决定与民同乐，于今晚举行中秋赏月活动，这些事对于一家三口来说没有意义。

    进入城中，首先要吃饭，为了省钱没有进饭馆，而是在路边摊吃了一顿满是油花的臊子面，五个大钱一碗，却是非常美味，就连做过厨子的谭国华都不得不服气，娘俩一人一碗，而他自己吃了三碗，这才心满意足的开始逛街。

    买了一些羊肉和糕点，又给二丫买了五尺的绢布，谭国华谢绝了陈母给他买糖人的好意，他的心理年龄只比陈母小十岁而已。

    之后进入城内唯一的一家药店，药店中有坐堂的郎中专门为买药的人把脉，等了一会轮到了陈母。

    胡须发白的老郎中望闻问切了一番，最后说道：“你这腿疾应以针灸为主，药石为辅，如此才能标本兼治！”

    “先生，小妇人乃是乡下人，无法时时过来！“

    “这样啊~我就多给你开点药，除了内服的，每晚还需用熬开的药汤子浸泡半个时辰！”

    出了药铺，陈母的脸色很不好，这一下就开了四百文的草药，等于她两个月白辛苦了，若非儿女相劝，她恐怕直接放弃治疗了。

    “娘，刚才郎中开的方子我都记下了，那些药材全是寻常之物，以后咱们自己采一些就是！”

    “华儿，你真的都记下了？”陈母惊奇道，这个养子进门满打满算不过三个月，大部分时间还要钓鱼，习字的时间很短，而且还没人教，难道是个天才不成？

    陈二丫倒没有太大惊小怪，“娘，我隐约听那位老祖仙念叨什么还魂，说不定是哪位星宿下凡哩！”

    “既是老神仙说的，那就没错了，以后有机会让华儿多读些书，万一将来能出人头地，咱们娘俩也有了指望！”

    时间过了正午，天忽然阴沉下来，一家三口不再耽搁准备回家，但是刚到城门附近，雨飘洒而下，如果离家不远，天还不算太凉，可以冒雨回家，但是陈母腿脚不便，谭国华的身体还很单薄，所以娘仨就近找了处门楼避雨。

    街上行人越来越稀少，秋风吹来，凉意渐生，看着那绵密的雨丝垂落，回想自己离奇的身世，不由有些伤怀，谭国华很想唱一曲“雨一直下”，又怕吓着身边的母女，他会背的诗词不多，不过前世非常喜欢的一首词恰好贴合了此时的心境，不自觉的吟诵了出来：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⑵；渐霜风凄紧⑶，关河冷落，残照当楼⑷；是处红衰翠减⑸，苒苒物华休⑹；惟有长江水，无语东流。

    陈母和陈二丫完全不懂得欣赏，只觉得他更像读书人了。

    却在这时，身后的门吱呀一声开了，“呵呵，好一个唯有江水，无语东流，只可惜此地离长江有些远，而且一位少年郎吟诵这样的词，暮气未免太重了一些！”

    第一次抄袭就玩露了，谭国往转头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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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天才少年

    从大门走出的人头带幞头巾，身着月白儒袍，年纪约四十许，三绺黑须飘洒，看上去十分儒雅。

    陈母一看引来了此间的主人，急忙告罪道：“小妇人一家在此避雨，惊扰大官人了，还请恕罪！”

    “无妨，刚才是你家小公子吟诵的词句？”

    “正是！”

    儒雅中年人转头打量谭国华，见他长得瘦弱，面目却十分清秀，尤其那双眸子仿佛会说话一般，“刚才的词是谁做的？可有下阙？”

    随便吟诵首词就被人发现了破绽，谭国华有些汗颜，以后这样的事还是少做为妙，好在他的脑筋转的快，“我是听一个叫柳三变的人吟诵的，下阙是：不忍登高临远，望故乡渺邈，归思难收。叹年来踪迹，何事苦淹留？想佳人，妆楼颙望，误几回、天际识归舟。争知我，倚栏杆处，正恁凝愁！”

    中年人听完吟诵，连连赞叹，“好词好词，能写出如此妙句的人，绝非寻常人，小哥可知这位名为柳三变的高士身居何处？”

    谭国华当然不会说你等个百十年就能见到，“我们那有座仙翁祠，正是在那座破庙中遇到的，至于他现在身居何处，小子委实不知！”

    “那太可惜了！”中年人不由扼腕。

    双方又聊了一会，雨越下越大没有停歇的意思，一家三口有些着急了，如果雨一直不停，今晚恐怕要住在县城了，而住宿的费用又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这时有一个管家模样的老者拿来了凳子，中年人坐下说道：“你们的家在何处？”

    “小妇人家在城北十五里的陈家村！”

    “可是担心今晚回不去了？”

    “正如官人所说！”

    中年人抚须笑道：“看令公子也是读书人，如果我出题他能答上来，就让你们在我家借住一宿，如何？”

    陈母面露难色，“华儿识字不过两月，也无人教授，如何当得起大官人考较？”

    “哦？只识字两月？”中年人不由讶然，通过刚才的聊天，他已经断定谭国华是个真正的读书人，只识两月字的顽童绝不可能有如此谈吐。

    “小子的确只读了两个月的书，除了记性好一些，并没有其它特长！”

    “你都读的什么书？”

    “千字文和论语！”

    “论语会背几篇了？”

    “刚刚能通背，只是有些字不太认识！”

    中年人暗吸了口凉气，当年他从识字到背论语足足用了一年多，如果眼前只识字两个月的小家伙就能背下论语，那岂不是天才少年？

    “闲来无事，你背一下我听听，如果背的好，今天不仅供你们留宿，晚饭我也包了！”

    听说有这样的好事，谭国华当然不会推辞，于是从“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开始背诵，中间几乎没有停顿，以中年人的学识，自是能听到几处背错的地方，不过略一转念便已了然，那些错的地方全是生僻字。

    等他背完，又问道：“可知其意？”

    “不知！”

    中年人点点头，如果只读了两个月的书，连圣人所要表达的意思都能领会，那就不是天才，而是妖孽了！

    到此，他已生出了爱才之心，“你叫什么名子，可愿入我门下？”

    “先生是…”

    不等中年人回话，旁边的老者傲然道：“我家老爷乃是一代大儒崔诚~”

    谭国华的记性超常，马上想到了庞元提到的一个人，似乎正叫这个名子，心说这也太巧了一点，不过转念一想，小小的县城，纵横不过四条街，有缘邂逅也不算夸张。

    能拜入一个大儒的门下，这符合他对自己未来的规划，但是陈母怎么办？刚刚有所起色的陈家势必因为他的离开重新陷入困顿之中，人不能不讲良心，于是很干脆的婉拒道：“多谢先生厚爱，母亲腿脚不便，家里拮据，不便跟随先生。

    陈母没有阻止，人都有私心，她当然也不例外，好不容易重新有一个儿子，她不想儿子离开。

    天下哪有求弟子拜入自己门下的道理？崔诚也有着自己的骄傲，所以不再强求，不过他还是履行了诺言，让老管家崔四给安排了住处，并向饭馆预定了吃食。

    虽然没有拜师，谭国华也不打算放弃向高人请教的机会，崔诚既有爱才之心，当然不吝赐教。

    黄昏时分，雨终于停了，天仍然阴沉，一家三口没必要踏着泥泞星夜回家。

    中秋赏月是不成了，不过还有灯会，崔诚作为旅居此处的大儒，受到了王县令的邀请。

    “华哥儿，你可愿意随我一起赴灯会？”

    谭国华转头征询陈母的意见，“去吧，一切听从先生的安排，不可让先生为难！”

    在衙役的引领下，崔诚和临时充当书童的谭国华来到了县衙。

    衙门前的大街上一众衙役和商户正在布置各种花灯，已经有不少人在华灯前流连，让这个没有月光的中秋节平添了不少喜庆的气氛。

    王县令是个身材不高的中年人，身材壮硕，饼子脸，最引人瞩目的是那对凶悍的刀眉，不像文人更像武夫，闻听崔诚到来，亲自出迎，显然对这位大儒很是尊重。

    双方寒暄已毕，进入了县衙的大院中，院中摆了四桌酒席，在座的均是县里乡绅名士。

    落座之后，王县令先说了一些官场套话，随后话锋一转，谈到了今年的秋税，谭国华猜测，这位县太爷搞什么灯会，恐怕真正的目的就是在这秋税上。

    果然，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县尊大人说到国事艰难，前敌急需大量粮秣支援，要求这些乡绅在帮他完成秋税征缴的同时，积极筹措更多的粮饷。

    谁家的粮食也不是凭空飞来的，那些乡绅也并非善人，只是眼下形势比人强，在王县令的威逼利诱下，大家只好签订了城下之盟，得尝所愿的县尊大人开怀大笑。

    这时，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响起，大门有硝烟飘进来，谭国华知道这是有人点燃了炮竹，这个时代有火药不奇怪，只是这炮竹的威力实在是太小了一点。

    爆竹响，意味着灯会正式开始。

    王县令离开宴席，在大家的陪伴下走在满是璀璨灯光的街上，“崔先生大才，不如赋诗一首，以表今日佳节灯会！”

    崔诚略略思忖，吟道：“半日秋雨洗碧空，秋橙万里景色清，莫怪薄纱遮霄汉，此有长街满天星！”

    “哈哈，好一个长街满天星，本县令没有崔先生的文采，就出个灯谜让大家猜，猜中了有奖！”

    众乡绅纷纷应喝，请县尊出谜！

    “仲尼游说无人听，禾苗遇火丧残生；半块馒头有心争，栎木为柴烧的凶，此为四字谜！”

    四个字，只要联系今天的日子，不难猜出这四字为何，尽管有彩头，谭国华也不打算出这个风头。

    片刻后，有人说出了谜底“中秋快乐！”

    “哈哈，不错，本尊祝各位中秋快乐，来人，看赏！”

    “多谢县尊！”那人接过红绸包裹的东西，掂掂份量，估计是一贯钱，脸上不由露出喜色。

    有了前例，大家不再以为县令大人会挖坑给他们跳，于是纷纷吟诗作对猜灯谜，气氛活跃了起来。

    崔诚很清楚自己的主要职责就是抛砖引玉，目的达到便不再多开口，谭国华当然更没有说话的资格。

    县衙前的大街长不过里许，很快就到了尽头，王县令忽然指着城墙的某处叹惜一声，那名猜到中秋快乐四个字的乡绅问道：“大人因何叹惜？”

    “你看这城墙破损，县里又无钱修缮，若有北汉贼兵和契丹蛮夷来犯，该如何是好？”

    “这个…”

    众人不是傻子，马上猜到这位县太爷把大家引到这里的目的，原来是想凑钱修城，刚才他们已经出了一回血，这次谁也不肯再开口了。

    气氛异常尴尬，王县令那张饼子脸，在灯光的映射下显得很凶恶，目光扫视众人，似要择人而噬，这些人不自觉的靠近了一些，以众人之势与他的威压分庭抗礼。

    这时候就需要一个人来缓和双方气氛了，与两边都没有利益牵扯的崔诚就成了最佳人选，实际上他被邀请来本就是充当这一角色。

    “咳咳，城墙当然是要修的，不过眼下秋收在即，抽调民夫也有些困难，不如放在秋收后再议！”

    “唉，崔先生有所不知，近日有消息传来，北汉建造了一些战船，又与契丹人勾结在一起，通过水路足矣威胁咱们黄池县乃至汴梁，故此才如此急迫！”

    崔诚转头对那些乡绅道：“诸位也听到了，如果敌寇攻进城里，各位也将要蒙受巨大损失，王大人也是为各位着想！”

    “我们当然知道修城很重要，但是这城修了一次又一次，耗费的都是我们的血汗钱，与其如此，还不如……”一名被推举出来的老者说道，最后一句只说一半，不过大家都明白他的意思：敌人来了，还不如直接弃城而走，你王县令有守城之责，我们可没有！

    此话一出，就连王县令都无言以对，中原混乱百年，政权频繁更迭，你方唱罢我登场，每个政权长则风光十几年，短则只存在两三载，正所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相对来说，这些地方豪绅就是营盘，他们这些当权者才是兵，指望本地乡绅全身心效力绝对不可能。

    崔诚更是知道这个理，是以只能深深的叹口气，场面再次陷入沉寂，大家都觉得很压抑，却不知如何收场。

    谭国华打了个哈欠，如果这个世界按照他原来的那个时空进行衍化，未来的走向他当然清楚，但是他不可能说出来，这一切都不是他这个“少年人”可以参与的。

    忽然，大家感觉地面在微微震动，王县令脸色一变，不顾身份的趴在地上侧耳聆听，“有大批骑兵到来，快敲锣，注意警戒~”

    “嗵嗵嗵…”一阵急促的锣声响起，城中的驻军闻风而动，这里久经战火，大家早就有了经验，因此并没有引起太大的慌乱。

    王县令率先上城，灯球火把照亮了夜空，一盏茶的时间过后，城外黑压压的马队到来，这些人有的扎着小辫，有的盔甲上别着长长的狐狸尾，赫然是契丹骑兵的打扮。

    “是契丹蛮夷，大家准备迎敌！”

    五百守军上城，一名校尉指挥弓箭手和盾牌手成梯次排列，其它人则搬运灰瓶、石块等防守用的东西。

    城下的契丹军队，嗷嗷怪叫着，一队队耀武扬威纵马驰骋，片刻后便箭如飞蝗，城上的盾牌手高举盾牌抵挡箭雨，饶是如此，还是出现了伤亡。

    小说戏剧上渲染的东西和亲身经历的完全是两码事，谭国华没有因为攻城守攻的激烈碰撞而血脉贲张，只有对杀戮的恐惧，若非他有一颗成年人的心，早就被那种场面吓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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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震天雷

    崔诚将谭国华按在垛口下躲避，“不要乱动！”

    “先生，他们不会攻进来吧？”

    “应该不会，契丹人来的都是骑兵，没带攻城器具，强攻只会伤亡惨重，如果我没料错的话，他们应该是为‘打草谷’而来！”

    王县令大概是武将出身，取代了校尉亲自在城头指挥守军，趁契丹骑兵的攻击间隙，命令弓箭手展开了反击。

    你来我往，双方互射了一柱香时间，契丹骑兵忽然集体后撤百步，一名身着重甲，手擎狼牙榜的契丹人，操着半生不熟的汉话说道：“城中的人听真，劝尔等速速开城投降，不然破城之后屠城！”

    “做梦！”王县令拿起一张长弓，对着喊话之人就是一箭，契丹人一挥狼牙棒打落羽箭，喝了一声“攻城”，骑兵左右一分，露出抬着圆木的兵卒，然后那些骑兵开始抛射箭矢，由于双方的人数差距，城头的弓箭手被压制下来，那些抬着圆木的契丹兵趁机撞击大门。

    大门处已经用土石堆死，这种撞击没有多少效果，抬着圆木的兵卒不止一队，其余的则分别撞向城墙破损最严重的地方。

    城上的军卒冒着箭雨向下扔灰瓶和石块等物，这些东西有些作用，但是对那些身着皮甲的契丹人杀伤力十分有限。

    夯土城墙本来就有许多裂隙和窟窿，几次撞击之处，被撞开一个口子，有了这个缺口，那些骑兵就可以冲入城中。

    谭国华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若被这些契丹人闯进城里，姐姐和母亲怎么办？自己恐怕也小命不保。

    忽然，一股难闻的气味传来，这不是他尿了，而是有人往坍塌的城墙处倒下黑色的油脂，然后一只火把落下，那里开始剧烈燃烧起来，冲到近前的契丹骑兵不得不勒住马缰，城内有县吏迅速将一些柴草扔进火中，然后再浇上黑油，转眼坍塌处便形成了一道火墙。

    “竟然是石油！”谭国华当然认识这东西，紧张的情绪不由稍稍放松，如果石油的数量够多，而契丹人又没有大型攻城器械，那么黄池县城就算保住了。

    握着他手的崔诚感应到他的变化，“此物名为猛火油，城中只有十桶而已！”

    “只有十桶啊！”谭国华大失所望，十桶猛火油无论如何也阻止不了契丹人的脚步，到时候只要屠城，全城人都会完蛋！

    此时他已经顾不得藏拙，“先生，城中可有制作爆竹的作坊？”

    “应该有的，你问这个做什么！”

    “我有办法破契丹人的骑兵，不过需要大量的火药！”

    “你会制作飞火流星？”

    谭国华并不知道所谓的飞火流星是何物，“我想制作大号的爆竹，此物扔入马群中炸来，战马必然会受惊逃窜，敌军混乱，自然无法再攻城！

    崔诚略一思索，不由眼前大亮，“此法甚妙，我去见王县令，你在此隐蔽不可乱动！”

    城墙又有一处被撞塌，契丹人一轮急射，放火的军士被射杀，一队契丹骑兵趁机冲进缺口，多亏了城内放置了路障，才避免更多的契丹人涌入，猛火油开始燃烧截断了他们后路，县吏和乡勇冲上前去合力将冲入城内的十几名契丹兵士击杀，不过他们也有二十多人死伤。

    县城被猛攻了小半个时辰，可谓是险象环生，十桶猛火油也快要消耗干净了，眼看城池不保，正在紧要关头，崔诚带着人回来了，“国华，你看此物可行？”

    谭国华接过小儿手臂粗的竹竿，比普通爆竹大了数倍，“应该差不多，只是引线太长了！”

    说完，他将引线掐断了一大截，然后要了能快速引火的火折子，点燃后，向着一队撞击城墙的契丹军士上方抛去，超级爆竹还没完全落下，就已经爆炸，在他看来，威力并不大，但是那些契丹军士却纷纷抱头鼠窜。

    崔诚不由大喜过望，不等他招呼，王县令已经跑了过来，“哈哈，好东西，若能保住黄池城，崔先生和这位小哥均是大功一件；

    孙校尉，传我的命令，等契丹人大举进攻，一起扔这个…震天雷，对…就叫震天雷，另外，命令作坊，大量制作此物！”

    “遵令！”

    突然出现的不明爆炸物，将契丹的将领吓了一跳，等查看过那些军士的伤口后，才松了口气，他们身上不过插了些竹签而已，只算是轻伤，并不足以对他们构成实质威胁，以他的眼光，自是能看出小小的黄池城已经到了强弩之末，只要再强攻一会，定能破城！

    猛火油用完了，城墙又出现了一处坍塌，而且在连续撞击下，那处城墙被撞开了一丈来宽缺口，普通火墙挡不住铁蹄的践踏，路障被马槊、狼牙棒等重兵器摧毁，城中的百姓蜂拥向另一座城门，只可惜，那座城门同样被土石堵的严严实实，眼看一场灾难即将降临。

    “轰轰轰~”一根根硕大的爆竹，在蜂拥到城下的骑兵头上炸响，契丹兵士大多身着皮甲，并不惧怕这种最多只能给他们造成轻伤的爆竹，但是那剧烈的爆炸却惊了战马。

    战马平时比较温顺，一旦受到惊吓却和其它野兽没有多少区别，遇到阻碍便横冲直撞，甚至撕咬踢打，而城下相对狭窄的区域足足聚集了上千战马，骑兵们用了吃奶的力气也控制不住战马的疯狂，而城上还在不停向下射箭，掷下盛满石灰的瓶子、以及石块等物，于是乐子大了，在互相踩踏，互相碰撞之下，那些骑兵伤亡惨重。

    如果仅仅是这样，仍不足以让契丹人退却，他们有作为哨探的骑兵传来消息，一支大周精骑迅速靠近，人数不过数百，但是契丹骑兵的统兵大将非常清楚，这支骑兵不需要和他们正面碰撞，只需时时尾随拖延，他的两千骑兵就可能葬送在大周境内。

    意识到这一点，他只能放弃快要到嘴边的肥肉，带领他的队伍有续的撤退。

    王县令见此，猜到己方来了援兵，但是他手下皆是步卒，无法进行追击。

    大约一盏茶的时间，一支骑兵到来，为首的人正是滑州副指挥使赵匡胤。

    谭国华没有资格靠近，听说那个壮硕的红脸大汉就是赵匡胤，不由远远瞻仰了一下，人长得过于粗犷，没看出哪点像九五至尊，只能说很威武。

    骑兵没有进城，王县令出城和对方说了一些话，骑兵便沿着契丹人离去的方向追击而去，由此，谭国华和他熟知的一位历史伟人就这样擦肩而过了。

    救治伤员，掩埋尸体，黄池城的善后自有人处理，他随着崔诚回了家。

    陈母和陈二丫担心坏了，而且崔府本来就离城门不远，契丹骑兵冲入的那一刻，她们心中的忐忑可想而知，若不是有管家崔四照应，早就六神无主了。

    一家人团聚，谭国华的柔声安慰让母女二人安心不少，一旁的崔诚暗暗称奇，一个不足十岁的少年，看到两军厮杀能不尿裤子已经十分难得，更奇特的是在那种环境中还能产生制作“震天雷”的奇思妙想，而眼下看来小小年纪已然是家中鼎梁柱，品行不错，又极为聪慧，此等天才少年定能传承自己的衣钵，如果就此放弃，将来岂不悔之晚矣？

    谭国华当然不知崔诚的想法，尽管他有一颗成年人的心，但是身体还是少年，半夜未睡，又受到惊吓，早就困倦不堪，管家崔四领他到了客房，不过片刻便已进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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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拜师

    谭国华一夜乱梦交织，一会这一世，一会上一世，一会生又一会死，直到次日临近午时才被叫醒。

    午饭很丰盛，活了半辈子陈母也没吃过这么好的饭菜，吃了人家两顿饭，还在人家家里借宿一夜，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多谢大官人款待，如果您有空，可以去陈家村做客！”

    崔诚微笑道：“陈家嫂子不用客气，您先别急着回家，县令大人还要见见华哥儿，回头我让崔四驾马车送你们回去！”

    县令召唤不能拒绝，嘱咐了谭国华几句，便在家中等儿子返回。

    县衙后堂，王县令和崔诚分宾主落座，有人送上茶水，谭国华只有站着的份。

    “这就是崔先生所说的天才少年？”

    “正是，震天雷就是他想出来的！”

    “不错，很优秀的少年，你想要什么奖励啊？”

    谭国华很想说给一百贯钱，想必这位王县令咬着牙也会满足他，但是以后在黄池县恐怕不好混了，但是要少了，自己就亏了，于是说道：“一切但凭先生做主！”

    “哈哈，好一个聪慧的小家伙，崔先生收了一位好弟子啊！”

    崔诚没有否认二人的关系，笑道：“华哥儿家境贫寒，父兄为国捐躯，母亲有腿疾，长姐待嫁，王大人还是给点实惠的好处吧~”

    “原来是英烈之后~”王县令沉吟片刻，“既是家中缺少劳力，就送你你一头健牛，钱五贯，再加绢布两匹如何？”

    “还不谢过大人！”

    谭国华急忙行礼，王县令给的奖励和他所想的出入不小，不过眼下正值秋收时节，一头牛能解决不少问题。

    “恩，你还有什么要求，不妨说说！”

    “小子身体孱弱，想学一些强身健体之法！”

    “哈哈，原来是想学武啊，这个好办，本县乃行武出身，所修习的撼山拳乃是内家功夫，有锤炼筋骨之效，练至大成刚猛无匹，可摧树裂石，你可愿意学？”

    “还有没有别的选择？”谭国华试探道，他听说过此拳法，未见过面的父兄还没练成就死掉了，因此对这套武功并不上心。

    “有的话也轮不到你，不过，你的小身板太弱，修习撼山拳需要辅以药膳，也罢，看在震天雷的份上，我将前朝孙真人的中正益气汤的方子给你抄录一份！”

    撼山拳谱是本印刷品的小册子，上边有图有文字，虽然没有缺损，却很陈旧，书的主人应该是时常翻看，不过既然是印刷物，这种武功的价值不会太高。

    中正益气汤由十几种药材组成，其中最主要的四味是：人参、茯苓、甘草、白术，别的不说，仅人参就让谭国华挠头，拿这个当饭吃，可不是陈家这样的人家能承受了的。

    不管怎么说，今天的收获也是十分巨大，他再次表示了感谢。

    守城之战崔诚的功劳同样不小，双方却没有提起，显然是早有了默契。

    聊了一会，起身告辞。

    在返回崔府的路上，崔诚放下身段直言不讳道：“你可愿意拜我为师？”

    “弟子自然愿意，只是母亲行动不便，姐姐不久恐怕也要嫁人…”

    “这些你无需担心，为师下月即去汴梁为官，只留你月余，至于你家中之事，自有崔四帮你打理！”

    “多谢老师！”

    回家崔府，陈母和二丫听说谭国华获得了一头牛和五贯钱的奖励，自是欣喜万分，对于她们这样的家庭来说，五贯钱无疑是一笔不小的巨款，而健牛更是缓解了家中无劳力的尴尬。

    谭国华又跟陈母说了拜师的事，儿子有了靠山，又不用长久离开自己，她当然不会横加阻挠，之后正式举行了拜师仪式。

    又耽搁一天，次日，崔四赶着马车，牵着牛带母女返回陈家村，谭国华则留下跟崔诚学习。

    不教不知道，一教吓一跳！

    谭国华的聪慧还在崔诚的预料之上，什么叫一点即透、触类旁通？什么叫过目不忘、悟性超群？作为老师，遇到这样的学生岂能不欣喜！

    一个月时间，不仅将论语中包涵的微言大义悉数传授，还将诗经中的内容讲了个大概，不过限于时间，也只能传授这些了。

    秋收过后，崔四返回，崔诚也到了起程之日，“陈国华，后日我便要起程，你的课业不可荒废，这一套四书五经上有为师的批注，你可细细研读，黄池离汴梁不远，以后每年我会派人接你去学习一个月，届时会检查你的课业！”

    “弟子遵命，一定不负恩师教诲！”

    “恩，收拾一下，让崔四送你回去！”

    相处一个月，谭国华对这个老师的无私教导心中早已充满了敬意，恭恭敬敬的磕头拜别。

    出城之前，他又去了一趟药铺，陈母给他留下一贯钱，加上崔诚赠送的两贯钱，他都打算换成药材，三贯钱听起来不多，却是一个普通人家一两年的进项，除了五百钱给陈母买了几付治疗腿疾的药，其它的全用在了配置中正益气汤的药方上，结果也只够半个月的用量而已。

    “唉…穷文富武，古人诚不欺我！”

    ……

    回到家里，陈母和二丫高兴万分，“华儿，这一个多月过得可好！”

    “娘，夫子对我很是照顾，家里农忙，孩儿不孝，却在外边…”

    “有崔四爷和乡亲们帮衬，秋收秋种顺利的很，你不用放在收上！”

    送走了管家崔四，交纳完秋税，然后颗粒归仓，对于农家来说这一年就算忙完了大半。

    谭国华的忙碌却刚刚开始，除了钓鱼贴补家用，还要读书习武。

    有前世的见识，加上神秘的天赋，读书对他来说不算难事，真正难的是习武。

    虽然他上辈子很向往笑傲江湖的大侠生活，但是着实没有半点武学基础，撼山拳谱不是伸伸拳，动动腿就可以的，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如何养气、运气、发力的，所用的法门有点像谭国华记忆中的气功，不仅每天早晚需要服气吐纳，还要倒立炼气。

    第二部分则是步法走桩，所走的桩为梅花桩，包括左右挪移，跟步快行，腾跃滑步等等。

    第三部分则是撼山拳的招式，分别为：犀牛撞山，泰山压顶，叶底穿蝶，双龙出水，醉汉猜拳，横扫千军，霸王卸甲、鲤鱼吐珠，气贯长虹。

    步法还好，根据图谱多多演练即可，关键是如何运气的问题，气沉丹田，首先要知道丹田在哪，运气达于少阴少阳，少阴少阳在哪里总要知道。

    为了搞清楚这些，他不得不腆着脸去求教王县令，王县令看在崔诚已是同僚的份上，指教了他一番。

    钓鱼是个很好的活计，可以附带着读书，也可以站站马步，思考一下运气发力的技巧，另外就是琢磨怎样发财致富，如此才能为练武提供更好的条件。

    作为一名从信息爆炸时代过来的人，即便他没有很高的学问，找想到一些致富的途径也不难，比如制作工艺简单的火药、酿酒、烧制水泥等等，这些对于谭国华来说，不存在任何技术壁垒，因为这些他都干过。

    圈地实行科学种田也是个办法，问题是，如今正逢乱世，赵氏江山建立还需好几年，好不容易创立的产业，转瞬间便有可能被人抢去，甚至小命不保，所以这个时间段不适合创业。

    一时想不到致富的办法，他只能创造一些条件来满足自身需要，曾经干过厨师的他深知，有些东西大补，比如老鳖，这东西的营养价值足矣替代中正益气汤，所以他时常用钓来的鱼换取，村里的人并不知道老鳖的价值，而且传说老鳖很有灵性，所以捕到老鳖大都会放掉，自从知道他喜欢吃老鳖，都愿意拿来换鱼。

    练武、滋补，让谭国华的身体变得强壮了不少，连带着陈母和二丫的气色都好了很多，至少没了以前的那种菜色，但是让他郁闷的是撼山拳的进展一直很缓慢，原因出在想要气聚丹田，却总感觉有阻碍，所谓的气根本到不了丹田就会消散，对此，他只能归结为自己练武时间太短，或者资质不好上。

    秋去冬来，今天冬天尤其寒冷，河面早早的结了冰，不适合再垂钓，谭国华便打算跟陈六叔他们去打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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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女侠

    陈母并不反对谭国华去打猎，黄池县地处平原地带，只有一些海拔不高的丘陵，更多的则是滩涂湿地，湿地的丛林中有野猪、野狼和数量惊人的鸟雀，并没有虎豹之类的猛兽，不用太担心安全问题，早早的学习渔猎，对于以后成家立业有好处，而且庞元这个未来的女婿也会去，安全方面更有了保障。

    谭国华两世为人，第一次出外打猎有些小激动，他提早为自己弄了一些装备：一个粗麻编制的在背囊，里边放了一条数丈长的麻绳，一个水囊，一个火折子和一包劣质金疮药；

    一把带尖双刃的短斧，这东西既能当近身搏杀的武器，又能飞掷伤敌；

    一张半石的小弓，铁簇箭头的箭矢十支；

    此外还有一把可以折叠的工兵铲，正因为此铲，贾铁匠不但没有收取他任何费用，还承诺为他打造一把二十炼的钢剑。

    夜里下了一场小雪，为狩猎提供了很好的条件，出猎的人们难得吃了一顿早饭，然后分成两支队伍出发，谭国华所在的队伍，除了准姐夫庞元和领队的陈六叔，其它的五人全是村里的劳力。

    过了村头那座危桥，向南行四五里便是破败的仙翁祠，路过破庙的时候，谭国华特意进去奉了三支香，他现在已经知道这里供奉的是八仙之一的张果。

    村里人经常出来狩猎，对附近的地形很是熟悉，哪里不好走，哪里常有野狼出没，哪里收获最丰都很清楚。

    陈六叔选的路线是沿着地势较低的青蛇谷向前推进，若是在春夏季节，大家不敢走这条路，因为谷地中毒蛇很多，据说还有一条碗口粗的青色大蟒盘踞山谷，而现在则完全不用担心。

    雪地上很容易发现动物活动的踪迹，众人第一次收获便是一只野兔，号称村里的第一神射手陈志一箭将其射杀，不过猎物并非归他一人所有，而是回村后根据各人贡献来分配，以他的功绩，这只兔子至少一半归他。

    大约半个时辰后，青蛇谷走到了尽头，一共获得野兔两只，野鸡一只，斑鸠等鸟雀五只，谭国华也出手几次，可惜他的箭术实在太差，白白浪费了机会。

    再往前的便是地势更低的乱石滩，这里芦苇和灌木遍布，夏季黄河水暴涨时甚至会被淹没，因此形成了大大小小的水潭，初冬季节，冰冻并不足以承担成年人的重量，是以行走时要多加小心。

    陈六叔让大家停下来休息一会，然后在低矮的灌木和干枯的芦苇丛中穿行。

    脚踩在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不时惊起成群的鸟雀，这时候就是出手的最佳时机，只要往振翅而起的鸟群中随便射上几箭，运气好便会有鸟雀应声而落。

    谭国华运气不错，一只倒霉的鹧鸪被他射中了翅膀，至于那位神射手陈志的收获就更大了，几乎是每射必中。

    在这鸟雀极多的滩涂地，偶尔还能捡到鸟蛋，快到午时，有些人的兜囊中已经装满了猎物，不过却没有碰到一头大型的猎物，甚至连以前常见到的獾都没猎到一只。

    “前边有一个较大的水潭，咱们在岸边吃点东西，然后就往回走！”

    众人跟着陈六叔来到水潭边，这个水潭占地大约十余亩地，呈椭圆形，表面有一层薄薄的浮冰。

    大家带的干粮大都是菜饼子之类的东西，现在早就冻得冰凉干硬，这里有的是柴火，大家架起火烤着吃。

    还没等饼子烤热，附近一片灌木中的鸟雀忽然振翅飞出，就连谭国华这样的外行都能猜到那里有情况。

    “注意警戒！”

    众人有的弓箭上弦，有的则取出武器。

    一阵野猪的嚎叫声让大家眼前一亮，如果能擒获一头野猪回去，这趟狩猎就圆满了。

    “不要轻举妄动！”陈六叔制止了要向灌木丛冲过去的两人。

    此时大家也发觉了情况不对，因为那野猪发出的是撕心裂肺的惨嚎，分明是受到致命威胁时才会产生的动静。

    因为距离尚远，谭国华也无法得知发生了什么，但是他的嗅觉异常敏锐，已经闻到了血腥气，甚至感应到了一种莫名的压迫力，几乎出于本能，他将那柄双刃短斧取了出来。

    野猪的嚎叫越来越弱，接着传来草丛被碾压的声音，片刻的工夫，大家便看到了恐怖的一幕，一条比成年人大腿还要粗的青色巨蟒游了过来，嘴角的血迹未干，长长的舌头发出“丝丝”的声音。

    “是青蛇谷的大蟒，快走！”此时，无人去探究为何这个时节巨蟒会出来觅食，面对这样的存在，根本生不出抵抗之心，不顾河滩上已经烤热的吃食，拿起兜囊顺着来路逃窜。

    谭国华感觉腿脚有些发软，他听人讲过青蟒的传说，也在影视剧中见过类似的生物，但是身临其境，那种感受完全不一样，幸好有庞元拖拽着他，这才不至于摔倒。

    巨蟒露出嗜血的光芒，巨大的身体竟然直接腾跃而起，一下窜出一两丈远，让众人亡魂大冒，照此下去岂不是很快就能追上？

    越是担心，事情往往越会发生，不过一会的工夫，巨蟒已经窜到了众人的前方，前半身直立而起，一副择人而噬的模样。

    忽然那双血红的眼眸盯在了谭国华身上，然后露出了拟人般的贪婪神情，身体扭动张开了巨口。

    “动手！”不愧为在疆场上经历过生死的汉子，陈六叔单臂拖刀，率先冲了上去，不过他的速度赶不上陈志的弓箭，一石的硬弓，弓拉满月，“嗖”的一声，直奔青色巨蟒的七寸之处。

    巨蟒微微扭身，闪过了羽箭，随后尾巴向前一甩，击向了陈六叔。

    陈六叔横刀格挡，却不想这一尾力量极大，连人带刀都抽飞了出去，而那尾巴上只留下一条浅浅的刀痕。

    其它人也相继出手，有一支箭准确的射在了巨蟒身上，但是力道不足被弹开了，打算近身戳砍的刚一靠近，就被回扫而来的巨尾吓得向后急退。

    “庞大哥，攻击它的腹部！”大声提醒的正是谭国华，此时他离巨蟒不远，“第三只眼”敏锐的捕捉到巨蟒的腹部有一条很深的伤痕。

    绕到巨蟒侧方的庞元，打斗经验不次于陈六叔，一个向前滚翻，正好躲过巨尾的扫击，人到刀至，“嘭”的一声，刀仿佛砍在了硬物之上，手上的钢刀竟然被撞飞了，人也跌落在地面上。

    青色巨蟒晃了晃脑袋，刚才它正是用头硬抗了一击，送上嘴边的猎物他当然不会放过，张嘴就要下咬，一道身影恰在此时高高跃起，手上的斧刃散发着寒光。

    巨蟒感应到了威胁，脑袋中途变向，改咬为撞，小小的身形被它撞飞，不过却为庞元赢得了生机，趁机来个就地十八滚。

    谭国华被撞的气血翻涌，好在巨蟒是临时变向，力量不大，不然这一撞足以让半天爬不起来。

    陈六叔已经艰难的站起，持刀与巨蟒对峙，陈志弓弦再次拉满，其它人各持刀枪两旁侧应，阵式摆开了，但是能不能脱离巨蟒之口，谁心里都没底。

    就在这时，忽然一道红色的身影飞至，没错，就是飞过来的，而那身影所过之处，灌木的树枝和芦苇只是微微的摇动，别人或许看不太清楚，谭国华却是将那蜻蜓点水般的纵跃过程看得真真切切，心中的震惊无以复加，他前世很向往自由自在的侠客生活，但是并不认为武侠小说中的轻功是真的，顶多是比“跑酷”强出一点半点但是眼下证明这轻功的确是违反了“科学常识”。

    同时，对破庙“老神仙”的记忆重又清晰起来，半年时间足以让人遗忘一些东西，他一度认为“老神仙”只是他的一场梦，但是现在看来，那并不是梦。

    来的是一名红衣女子，轻斥一声“孽畜，看你还往哪里逃”，一把窄细的长剑刺向巨蟒的七寸处。

    巨蟒显然是很怕此女，猛然一窜，向着丛林的方向逃窜，红衣女子身形扭动，化为一串串残影，转瞬挡在了前方。

    巨蟒凶姓爆发，巨尾一扫，同时张开了大口。

    女子原地腾身而起，身体一个倒转，如同天外飞仙一般细剑直插蟒口。

    巨蟒立即改咬为撞，将剑撞开，但是头上留下了一道清晰的剑痕…

    一人一蟒战在一处，就连不懂武功的庄稼汉都能看出，那身材窈窕的红衣少女占据了绝对上风，因此，大家都不急着跑了，远远的观战。

    最为激动的当数庞元，看他摩拳擦掌的兴奋样，谭国华不由冷哼一声，总算这家伙还顾忌身边是未来“小舅子”，急忙说道：“华哥儿，你知道这是谁嘛？”

    “是谁？比我姐漂亮是不是？”

    “别胡思乱想，这是号称‘中原一支梅’的王屋派女侠-梅若倩。”

    “王屋派？是教授武功的门派嘛？”

    庞元拍拍他的肩膀笑道：“听说不仅教授武功，还教授仙法，只是他们收徒讲究根骨和缘法，不瞒你说，为兄和几位好友曾结伴去过王屋派，结果没有一个能入得他们的法眼！”

    “这样的门派多不多？”

    “我听说的只有几个，除了王屋派，还是昆仑、蜀山等派！”

    “有没有少林？”

    “少林？你说是嵩山的少林寺？”

    “是啊，少林不是一个大门派嘛？”在谭国华心目中，少林和武当绝对是华夏江湖史上泰山北斗级的存在，武当现在还没出现，少林就算不是一枝独秀，也该名扬天下才对，看庞元的脸色，似乎很不以为然。

    “以前算是，以后就很难说了，当今皇子晋王殿下不喜佛事，大周境内佛门寺庙皆受打压，少林不听调遣，以后的日子恐怕不好过!”

    “哦？”谭国华不由摸了摸下巴，少林寺有什么好东西他当然不会忘记，如果能抓住机会，说不定…

    他正想好事，庞元的一声惊呼打断了他的思绪，却是场上发生了剧变，伤痕累累的青蟒突然喷吐出一颗肉色的珠子，红衣少女措手不及，被击中了肩头，长剑也撒了手，又被巨尾扫中，已经站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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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踏雪无痕

    陈家村的众人自然不能眼睁睁看着少女葬身蟒腹，陈六叔毫不犹豫的掷出了长刀，这一刀力量极大，蟒蛇不得不闪避，结果却中了陈志一箭，庞元飞速冲了过去，可惜距离有点远，还没冲到近前，少女再次面临葬身蟒口之危。

    千钧一发之际，一支飞斧准确的击中了巨蟒的头部，这一击虽不致命，却让巨蟒凶性大发，转向了罪魁祸首。

    谭国华也没想到自己情急之下甩出的一斧会这么准，眼见巨蟒朝他过来，急忙跑路，庞元上前阻拦，被一尾巴扫飞，陈六叔没了武器，根本无法拦阻巨蟒。

    人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往往能发挥超常的能力，谭国华自知跑不过巨蟒，便将撼山拳谱上记载的梅花桩步法用上了，左右挪移，弹跳腾跃，竟然数次躲开了蟒蛇的巨口，就连艰难站起的红衣女子都忍不住“咦”了一声。

    青色巨蟒很有灵性，一见眼前的小子身体灵活，滑不留手，身体改为了横向移动，这样做速度虽然慢了下来，去将谭国华堵在了水潭边上。

    陈志又一次射中了蟒蛇，可惜还是没中要害，陈六叔终于捡到长刀，飞掷而出，却被蟒蛇用头撞飞，其它人的攻击同样没有给蟒蛇造成威胁，庞元刚才被扫中这才爬起，眼见小舅子危在旦夕，匆忙也掷出朴刀，可惜失了准头，扎在了河滩上。

    猎物就在眼前，蟒蛇张开巨口咬下！

    “完了！”大家心中都如是想，有人甚至已经闭上了眼睛，但是意想中的惨事并没有发生，相反，那巨蟒的头颅却无力的垂下了，等人们看清楚才发现，巨蟒的七寸处，一只小巧的铁铲正扎入其中。

    谭国华“呼呼”的喘着粗气，生死关头，他拼出小命施展了撼仙拳的霸王卸甲，回首就是一下，所不同的是拳头换成了工兵铲，这一击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又对准的是蟒蛇最虚弱最致命之处。

    青蟒完全没料到，若是全盛时期，纵使遭到重创，以它近二百年的道行也不至少如此，但是它之前已被重创，就连本命内丹都出现了裂痕，说是强弩之末也不为过，如今七寸被击中，自然失去了抵抗能力。

    打蛇不死，反受其害的道理谭国华自然是懂的，拔出插在地上的朴刀，对着巨蟒要害连续戳砍，巨蟒刚刚扬起的尾巴抽动了几下便重重的落在了地上。

    红衣少女左手持剑走近巨蟒的头，一剑刺入其眼窝，这巨蟒身体又剧烈抖动了一下，显然刚才并没真正死透。

    “多谢诸位和这位小兄弟的救命之恩！”

    “梅女侠不必客气，若非你及时到来，我们也未必能全身而退！”

    “哦，你认识我？”梅若倩看向庞元。

    “我曾去过王屋山，不久前又在晋城见过女侠出手！”

    梅若倩点点头，她之前的确在晋城和人打了一场，“小兄弟，青蟒是你杀死，本来战利品该属于你，不过我寻这孽畜数日，之前更是伤过它，希望你能割爱将此獠的内丹让予我，条件任你开！”

    内丹这东西谭国华前世听说过，虽然不知其价值几何，但是对方既然让他开条件，他当然不会客气，“这位姐姐，我想学轻功？”

    梅若倩露出笑容，“宗门不允许私传武功，不过我之前在晋城正好得了一本名为踏雪无痕的上乘轻功秘籍，就当感谢你的救命之恩，转送给你了！”

    谭国华闻之大喜，“多谢姐姐！”

    “至于换取青蟒内丹，看你刚才的表现，内力尚未聚集，我这里恰好还有一粒开元丹，应该能助你打通关窍开辟丹田！”

    谭国华再次拱手表示感谢，这女子不愧为仙门中人，竟然一眼就看出他的问题所在。

    “你不用谢我，这颗内丹虽然尚未成熟，至少也价值百两黄斤，一颗天元丹勉强可以换取这枚内丹！”

    说完，取出一个瓷瓶和一枚手抄的帛书递了过来。

    一套轻身术法，不过寥寥数百字，谭国华很快就看完了，其它的都能看明白，唯独如何提气运气不甚明了，好不容易遇到一个高手，他自然不会放过请教的机会。

    梅若倩正好需要调理一下伤势，从青蟒体内取了内丹后，耐心的给他讲解。

    其它人则开始剥蟒皮，取蛇胆，分解蟒肉，蟒皮虽然损伤严重，制作一件皮甲勉强够用，蛇胆可以卖给药铺，蟒肉足够全村人吃上两天。

    另外，大家还找到了被巨蟒咬死，吸干血的野猪，不管怎么说这又是一笔收获。

    一个时辰后，梅若倩取出十余两散碎银两作为给陈六叔等人的筹谢，然后纵身飞掠而走。

    十两银子，就是十贯钱，对于穷苦老百姓来说无疑是笔巨款，由陈六叔主导将这些银钱分了，受伤的和出力多的多分一些，其它人少分一些。

    总而言之，这次出来狩猎虽然遇了险，收获却也十分巨大。

    时间已至傍晚，大家启程回村，路上即使遇到一些猎物，也失去了志在必得之心。

    回到家里，陈母听说了遇险的经过，很是后悔让谭国华跟去狩猎，不过看到一两银子和满载而归的猎物，心情又好了起来。

    晚饭后，送走了庞元，谭国华蹲在木板床上取出瓷瓶和帛书。

    先打开瓷瓶，拿起那颗葡萄般大小的药丸闻了闻，有些清香之气，但是看表面微微散发金属光泽，让他不由犯嘀咕，吃了这东西会不会闹肚子。

    衡量再三，他还是压下了立即服用的想法。

    拿起泛黄的帛书仔细阅读了一遍，今天通过向梅若倩请教他终于明白了轻功的原理，如果把空气比喻成水的话，那么人就是鱼，肚腹便相当于鱼鳔，通过对胸腹气息调控来降低自身的重力，然后以真气增强腿部力量，再通过弹跳达到高来高去的效果。

    所以，没有练出真气，是无法施展轻功的。

    搞清楚了这些，将“踏雪无痕”的运气法门记熟后，开始考虑如何增加弹跳力。

    由于不需要钓鱼，次日一早，他在屋后的空地挖了个坑。

    “小弟，你这是干啥？”陈二丫不解的问道。

    “练习跳高啊，现在两尺深，等以后逐渐变成三尺深，五尺深，甚至一丈深，我就能越跳越高了！”

    “费这个力气，还不如多帮娘干点活！”二丫撇撇嘴走了，这个弟弟给家里带来的变化是好的，不过就是太大手大脚了一点，花几贯钱去买药熬粥，怎么都觉得是败家行为，这与她勤俭持家的理念相悖。

    “姐姐还是想想如何管姐夫吧？”谭国华调笑了一句，他有自己的理想，不可能天天围着家里的几亩田刨食。

    转眼又是半个月，他依然无法做到聚气于丹田，这终于促使他下决心服用那粒开元丹。

    晚上，陈母和二丫已经熟睡，他将丹药就水吞下，出乎他意料，硬邦邦的药丸竟然入口即化，他急忙以平常吐纳的方法，引导药力冲向丹田，第一次失败了，但是他有种感觉，似乎那层隔膜松动了一些。

    药力尚在，他进行了第二次冲击，一阵难以言语的剧痛传来，让他忍不住抱腹呻吟。

    “难道是药物中毒，这该怎么办？”他很后悔，药果然不是随便乱吃的。

    不管怎么说，后悔已经晚了，他希望只是吃坏了肚子，能尽快排泄出来，于是闭上眼睛，努力感应着肚里的变化。

    “恩，我居然能看到肚里的情形？”几乎是不自觉的情况下，他动用了自己的特异功能，结果看到了自己的肠子，看到了自己的胃，甚至看到了血管。

    若没有经过上辈子信息爆炸时的熏陶，他一定会手足无措，不过现在他脑中出现了“内视”两个字，这种传说中的能力，居然就这么轻而易举的拥有了。

    他急忙定位腹部的痛楚之处，发现有一股细小的气流在游窜，正是因为这股气流，才导致腹部疼痛。

    几乎是福临心至一般，他按照撼山拳谱上的引气运气法门，将那股气流加以引导，最终冲入了丹田气海中，而刚才的那种疼痛感瞬间消失了。

    “呵呵，原来是这样，这就是真气啊！”他马上打起精神，进行第二次炼气养气，当第二股气形成，并顺利进入气海之中，这回并没有任何不适感，两股真气逐渐融合在了一起，接着他又进行了第三次，但是第三股气进放气海，大部分溢出，然后散于体内经脉中，最后消失不见。

    对于此，他倒没有大惊小怪，丹田气海正如人的“胃”，需要不断撑大，才能容纳更多的东西，现在才刚刚开始而已。

    此时已经是三更时分，但是由于过度兴奋，他实在睡不着，于是在屋中练拳，一拳打出，竟然虎虎生风，力量比之前增加了何止数倍，这让他深切体会到，招式练的再熟也只是花拳绣腿，关键还是看内力。

    打了一会拳，丹田中的真气清空了，显然这真气是易耗品，虽然还能再炼出来，不过每炼出一股真气，消耗的都是自身的精气，需要进行补充才行，否则迟早会因透支本源英年早逝，所谓炼精化气，这个精可不是凭空出现的，需要营养来化成，练武之人饭量大正是因为此！

    所以，他压制了继续修炼的冲动，吃了一点东西，强迫自己入睡。

    次日，陈母和二丫看他狼吞虎咽的吃饭气势，有些目瞪口呆，原本她们娘俩的饭量加起来勉强与谭国华一人持平，现在恐怕两个壮劳力也抵不了谭国华，要知道他现在才仅仅十岁，照此下去，岂不是会把家里吃破产？

    似乎知道二人的想法，谭国华将最后一个菜饼子吃完，擦擦嘴说道：“娘放心，我想到一个赚钱的办法，回头我去找庞大哥商量商量！”

    “恩，快去快回！”陈母并没有询问，自家这个养子的心思活泛她早就看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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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生意与人情

    庞元所在的村落名为西河村，离贾家村不远，谭国华先去找了贾铁匠，看店里店外的忙碌情形，生意明显比以前更红火了。

    “哎哟~是华哥儿来了，快里边请！”贾铁匠一见到他，急忙放下手上的活计热情的打招呼。

    “看来工兵铲已经得到县令大人的认可了？”

    “托华哥儿的福，这种铲子携带方便，很适合逢山开路的先锋营，军队上已经订制了一千把！”

    “你发财就好，我这还有一个生意，不知你愿不愿意做，事先说好，这次我可是要干股的！”

    贾铁匠已经尝到了甜头，很爽快的道：“只要是能赚钱的买卖，给小哥净利的一成如何？”

    “我要至少三成！”

    贾铁匠沉吟一下，“先说说是什么生意！”

    谭国华神秘一笑，“工兵铲，军队中很快会自己打造，这项生意不可能长久做下去…”

    “小哥忒不爽利，如果真是好生意，三成就三成！”

    “先签个文书！”

    “你这…好吧，签就签！”谭国华越是如此，贾铁匠越觉得这肯定是好生意，如果自己不接下来，恐怕要便宜别人了。

    两人签了文书，按了手印，“华哥儿，这样行了吧，你就不要再卖关子了！”

    谭国华还是没有直接说出是什么好东西，而是反问了一句，“贾老板，石炭这东西好不好弄？”

    “好弄啊，咱们黄池虽然不产这个，不过周围几个县都有出产，只是…此物并不好烧，还时常出现毒烟熏死人的情况！”

    “那就好，我这画了个图样，你帮忙弄一下，我要去见一个朋友，明天再过来！”

    贾老板接过宣纸上画的东西，不确定的问道：“这是…炉子？”

    “正是！”

    “那上边的圆筒有何用处？”

    “抽烟的烟囱！”

    煤球炉的制作并不复杂，贾铁匠问了几句便明白了此物的制作方法，谭国华又让他准备一些石炭和黏土之类的东西，然后告辞离去。

    到达西河村，打听到了庞元的住处。

    庞家在西河村是大户，可惜人丁单薄，庞元的父母去世的早，庞元的伯父有一女早已嫁人，因此对这个侄儿视如己出，家里富足，又多加宠腻，是以把庞元养成了横行乡里的游侠。

    谭国华到的时候，庞元并不在家，庞元的伯父庞运来接见了他。

    庞家的家境比陈家好的多，双方门户有差异，庞运来其实不太同意庞、陈两家结亲，无奈庞元铁了心，他只好默认。

    叙谈之后说明来意，庞运来叫人去找庞元，半个时辰后，庞元赶回。

    “华哥儿，有什么事找我？”

    “过年姐姐就要出嫁，你没个正经营生我不放心，这里有一桩生意，不知你愿不愿意做？”

    “什么生意？”庞家经营车马行生意，如果是十贯八贯钱的买卖，他根本不放在眼里。

    “这个生意如果做好了，每年挣个百十贯的不成问题！”

    “百十贯？”不等庞元说话，庞运来接口了，他经营的车马行，一年也不过挣这么多，百十贯的生意那绝对是大买卖。

    “华哥儿，什么生意这么赚钱？”

    谭国华不再卖关子，把运炭和制作煤球的点子说了一遍。

    “运炭不难，咱们家有车，这个煤球真有这么好用？”

    “明日跟我去贾铁匠家，你一看便知！”

    ……

    次日，在贾铁匠的后院，谭国华亲自制作了煤球，然后现场演示了用法。

    庞运来和贾铁匠都是有生意眼光的人，瞬间就看出了这煤球炉和蜂窝煤的好处，石炭很便宜，甚至比柴火还要廉价，而眼下正值冬季，今年冬天又特别寒冷，四五个煤球便可用上一天，可以煮饭烧水，还能让屋里暖和，可谓是非常实惠的燃料。

    如果这东西推广出去，乡下或许买的人少一点，县城中绝对不缺客户，而那些大城市对这东西的需求只会更大，做好了，肯定是一项可以长久运营的大买卖，只是他们仍然担心煤气中毒的问题，怀疑烟囱是否真能起到“驱毒”的功效。

    “要想验证有没有效果，将炉子安在屋中，试验两天不就知道了吗？”

    “好，如果当真可行，这笔生意老夫做了！”庞运来率先表态。

    “呵呵，制作炉子和烟囱的事就交给贾某了，庞老兄可不要跟我抢哦，我和华哥儿可是有约定的！”

    “那是自然，不过这制作煤球的方法，贾老弟还需跟老夫签一个契约，省得流传出去，坏了咱们的交情！”

    ……

    煤球炉和烟囱的使用那是经过无数人检验的，三天后，两项买卖启动，贾铁匠负责制作煤球炉和烟囱，庞运来和庞元叔侄一个负责制作煤球，一个负责运送石炭。

    双方都有一定的人脉，很快让黄池县的一些乡绅大户都用上了煤球炉，事实证明煤球炉的确好用，屋里温暖如春，又没有难闻的气味，可以喝喝茶，下下棋，身处其中那是相当的惬意，关键是投入还不多，一个煤球炉加上烟囱，只要两三百文钱，而煤球一天五六块足够了，这样的消费比用柴还要节省，就算是一般的农户也勉强能用的起。

    金杯银杯不如大家的口碑，仅仅一个月，贾铁匠就卖出去一百余套，生意还在不断扩大，逐渐向汴梁、开封、颍昌、晋城等地扩展。

    元日节（初一）到来的前一天，谭国华收到了贾、庞两家送来的干股分红，一共是十四贯零五百钱。

    陈母从没见过这么大一笔巨款，喜不自胜：“华儿，这十贯为娘给你存着，剩下的你拿去吧，我知道习武开销大！”

    “多谢娘亲，庞大伯说咱俩家的亲事该定下了，想在元宵节前使媒人过来定下日子！”

    陈母知道，之前一直没有定下来，是因为两家门户有差异，姓庞的心存疑虑，如今因为陈国华的关系，两家联姻势在必行，所以才主动要求下定！

    “你去回复，等到了三月二丫满十五，到时请族中长辈帮忙议定亲事！”

    作为家中唯一男丁，谭国华做这些事义不容辞，先去了一趟庞家，将大事办完，然后又去了县城，近四贯钱变成了药材。

    回家后，他开始专心的习文练武，有药粥作为辅助，他可以大胆的炼精化气，没用多久，气海中已经能储存三股真气，撼山拳也达到小成，而屋后用于修炼轻功的土坑，已经深达七尺……

    转眼到了春暖花开的季节，就在给二丫准备及笄仪式前夕，庞元带开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婶子，洪哥儿有消息了！”

    “什么，你是说洪哥儿还活着！”

    “恩，活着呢！”

    “快说，别卖关子！”二丫也急道。

    庞元喝了一口水，然后继续说道：“前些日子我去了趟滑州，恰好碰到了和洪哥儿一起入军伍的一位同乡，据他说当初那一战，洪哥儿并没有死，只是受伤让北汉抓了俘虏。”

    “那现在如何了？”

    “后来我偷偷去了一趟高平，花钱买通了一个管理牢城营的校尉，打听到洪哥儿正在那里，只是要想赎他回来，至少要花百贯钱上下打点，我当时带的银钱不足，只见了洪哥儿一面！”

    “洪儿身体怎么样，伤好了没？”陈母急切道。

    “伤倒是好了，只是在牢城营那种地方受了不少苦……”庞元没有继续说下去，但是大家都猜的到情况不乐观。

    “无论如何也要把幺弟赎回来！”二丫斩钉截铁的说道。

    “可是，我能帮衬的顶多只有二十贯，一切还要问伯父的意思！”庞元为难道，他深知伯父的性格，绝对不是什么大气的人。

    陈母黯然道：“家里目前只积攒了不到四十贯…”

    屋子里陷入了沉默，大家不约而同看向了个头窜高了一截的谭国华，这几个月，他们已经习惯了由他来拿主意。

    谭国华叹了口气，“铁匠铺的红利可能要吃不成了！”

    陈母欲言又止，她很清楚，那三分股利对家里的重要性，但是为了亲生儿子，眼下只能出售干股了。

    “等我探听一下伯父的意思，如果能借出来五六十贯，就不用再卖干股了！”

    二丫走上前，大胆的握住了他的手，一切尽在不言中……

    庞元从家里返回的时候，脸色很难看，吞吞吐吐说明了庞运来的意思，对方不但不打算借钱，还想趁机将三成的干股买断。

    陈母和二丫皆愤然，这简直是趁火打劫，谭国华却没有生气，在商言商，对方的做法虽然无情，却很符合他上一世大多数人的作风，“买断可以，庞家大伯能出多少钱？”

    “伯父说如如今天气渐暖，生意难做，只愿意出八十贯！”

    “什么，才八十贯！”陈二丫的声音尖利起来。

    “二丫，你别生气，不是我的意思！”庞元急忙解释。

    谭国华拍了拍二丫的肩膀，示意她稍安勿躁，“庞大哥，你跟伯父说一百贯可以买断，我想他会答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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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财不露白

    送走了庞元，谭国华去了趟铁匠铺，贾铁匠一见他来了，脸都笑成了菊花，“华哥儿来了，屋里坐，那个谁…还愣着干什么，沏茶！”

    “贾老板，今天我有点事想请你帮忙！”

    “你跟我客气什么，说吧，什么事？”

    “小弟想借点钱，有急用！”

    “借钱？”贾铁匠摸了摸下巴，“借多少？”

    “五十贯左右，可以用我两年的红利冲抵！”

    “华哥儿是不是又有什么好生意了，你可不能瞒着老哥！”

    “唉…实不相瞒，借钱是为了赎人！”

    “赎人？莫非…是你兄长？”贾铁匠自从和谭国华第一次合作，就打听过他的来历，知道陈家的事并不出奇。

    “是啊，找到下落了，不过需要出一大笔钱，陈家村的相邻都没有钱，所以才来求贾老板！”

    贾铁匠眼珠乱转，瞬间换了一副为难的嘴脸，“唉呀…华哥儿，不是老哥不借给你，实在是最近我这周转也出了问题，要不这样，我借给你五贯应应急！”

    谭国华心中冷笑，对方什么情况他焉能不知？他也不想再跟对方虚以委蛇，“贾老板直说吧，要怎样才肯借钱！”

    “华哥儿别急啊，我回头应该能收回一笔款项，不过最多也只能借给你三十贯，不过这需要你的干股做抵押！”

    “看来你是想要那三成干股啊，一口价一百五十贯？”

    贾铁匠脸上的喜色一闪而逝，依靠煤球炉和烟囱的生意，仅仅几个月就让他盈利百贯，谭国华的三成干股他早就想收回，现在机会来了，不过他还不想撕破脸，“既然华哥儿急用钱，正好我认识一个贵人要入股，你可以把这股份转给他，不过他只愿意出八十贯…”

    “八十贯就想买三成干股？不如我二百贯，贾老板把其余股份全转给我？”

    “这话怎么说的？九十贯，老哥我就吃点亏！”

    “不用你吃亏，回头我去庞员外家，相信他会很痛快买下这三成干股！”

    贾铁匠脸色一变，他可是知道庞运来是出了名的难缠，如果被那老家伙得到这三成干股，自己恐怕要被榨去不秒利益，不过他也不会轻易服软，“庞员外是何许人也小老弟恐怕也有所耳闻吧？你即使将三成干股转给他，恐怕也只会给你八十贯，这样吧，一百贯，再加一把二十炼的精钢剑！”

    谭国华冷笑，“精钢剑可是我拿工兵铲的制作方法换来的，一百二十万，不能再少了！“

    双方又讨价还价一番，最终以一百一十贯，再加精刚剑成交。

    第二天，庞元果然带来了一百贯，并转达了庞运来的话，之所以愿意多出二十贯，完全是看在两家即将结亲的份上。

    陈二丫心中不愤，但是她不想让未来的夫婿为难，陈母则对谭国华有所愧疚，因为这些钱原本应该属于这个养子的，却要拿去救亲生儿子，“华儿，一百十四贯已经够用，从贾铁匠那拿来的钱，你就自己留着吧？”

    “娘，洪哥回来肯定还需要调养，我除了买药材，过些时日还要去一趟汴梁，就留下五十贯好了！”

    “那好吧，不够再问娘要！”

    ……

    陈、庞两家议定了婚事后，庞元带着一百四十贯钱赶往高平，一个月后带来了骨瘦如柴的陈洪。

    谭国华发现这个三哥果然和自己长得有几分相似，只是眼神呆滞，缺少生气。

    调养两个月，陈洪的情况大为好转，对于家里多了一个弟弟，表现的不冷不热。

    亲生儿子和亲兄弟回家，陈母和二丫关注的焦点自然而然的转移了。

    谭国华要说完全不在意这种改变，那绝对不可能，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亲生的和领养的到底是有区别的，而且他知道自己迟早要走，既然如此，又何必计较太多？

    想开了，他便将心思放在读书和习武上，同时也要准备一些东西，比如烈酒，这倒不是说他喜欢喝酒，制作烈酒主要是疗伤用的，行走江湖难免受伤，这时代医疗条件十分落后，普通的金疮药时灵时不灵，而且价值不菲，用酒精消毒就能大大降低感染的机率。

    为此，他花钱请贾铁匠制作一些东西，然后又到瓷器作坊定制了几样器具，最后组装成一个简易的蒸馏器。

    这种东西不属于这个时代，他暂时不想将其流传出去，蒸馏酒的过程是在破败的仙瓮祠内进行的，那里平常很少有人光顾。

    经过反复蒸馏，最终三坛子酒才蒸出两小瓶高度烈酒。

    除了烈酒，他还自制了一些火药，这些火药不是爆竹作坊中的火药可比，而是真正的黑火药，万一遇到特殊情况，这些火药便是他的杀手锏。

    能想到的东西都准备好后，他开始将大量的时间用在练武上，工夫不负有心人，来到这个世界差不多一年之际，撼山拳终于练成，踏雪无痕的轻功也能耍得有模有样，平常的房屋纵身可上，在又消耗了二十贯钱的药材后，丹田中已经可以储存四股真气，只是他发现，越往后储存真气的难度越大。

    入秋之后，陈二丫和庞元成了亲，又半个月，谭国华辞别了陈母。

    陈母已知他要走，给他准备了两双鞋和一些替换的衣服，然后又千叮咛万嘱咐了一番，让他凡是小心，不要在路上耽搁云云。

    背了个硕大的麻布包裹，怀里抱着鱼皮鞘的精钢剑，走过破败木桥，回望了一眼生活了一年多的村庄，心中有些感慨。

    来到桥头的老槐树下，他忽然灵机一动，随即纵身而上，然后在一个不太起眼的地方刻了“陈桥驿黄袍加身”几个字，呵呵一笑，飘然离去……

    从陈家村至汴梁直线距离不过五六十里的路程，如果骑着马，半日便可到达，谭国华靠两条腿走在坑洼不平的羊肠小道上，至少也要两天，所以他并不急着赶路。

    路上人烟十分稀少，就算有村落，也多是老弱妇孺，行至中午，前方便是滔滔的黄河。

    找到一个渡口，哨公见他只是一名十来岁的少年，直接开口要五十文的摆渡钱，谭国华懒得跟他计较，他此行一共带了二十两纹银和一贯铜钱，并不在乎这点花费。

    行至河中，哨公终究没有做出夺财杀人的勾当，这让一直警惕的谭国华暗松了口气。

    渡口的另一端是一座小镇，由于地理位置的缘故，这里较为热闹。

    正好是该吃饭的时候，谭国华不想啃食包裹中的干粮，寻了一家相对干净的酒肆，店小二迎了上来，“客官想吃点什么？”

    “切两斤牛肉，再来两碗面！”

    “就您一个人？”

    “就我一个！”谭国华知道人家是怀疑他的支付能力，打开包裹抓出一把铜钱，店小二立即热情的给他擦桌子、倒茶。

    他这番举动已经落在临桌三人的眼里，在前世这并不算什么问题，但是现在所处的世界正值乱世，所谓财不露白，一个小小少年带着大把银钱，不招人觊觎才怪，至于他怀里那把剑，人家只当那是摆设。

    卤牛肉味道不错，自从陈洪回来，他在家里吃饭就没了酣畅淋漓的感觉，现在终于可以饱餐一顿了，两斤牛肉加上两大碗面被他吃个精光，又喝了满满一海碗面汤，这才在人们吃惊的注目下走出了酒肆。

    “大哥，这小子这么能吃，真有可能是练家子！”临桌的三人中，稍显清瘦的汉子说道。

    “是又如何？就算他从娘胎里开始练起，也不过十来年，咱们黄河三杰闯荡江湖也有十年了，你们看那包裹如此沉重，定然有不少银钱，与其便宜了别人，不如让咱们赚点酒钱！”接口的是一个面如黑铁的虬髯大汉。

    “大哥所言极是，不过好像有人已经盯上他了！”一副文士打扮的阴柔汉子说道。

    二人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发现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道士正和他们眼中的“肥羊”说着什么，虬髯汉子一挥手，三人出了酒肆尾随而去……

    “这位小哥，我观你印堂晦暗，法令隐现黑纹，近日可能有血光之灾！”

    “多谢道长提醒，可是我不算命！”谭国华无奈道，他出一酒肆，就被这个自称铁口直断的道士给粘上了。

    “出家人以慈悲为怀，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有难而不管！”

    谭国华翻了个白眼，“你这话好像该和尚说吧？”

    “此言差矣，道士也是出家之人，既然出家，当以拯救天下苍生为己任……”

    谭国华被他缠的有些烦了，“好了，算一命要多少钱？”

    “算命要根据各人的命格贵贱，我这里都是先算后付钱，童叟无欺！”

    “我不算行不行？”

    “刚才我说了，咱们既然遇上了，那就是缘分，我不能见你有灾祸临身而不救！”

    谭国华快要哭了，“大哥，你说说怎样才能救我？”

    青年道士呵呵一笑，“我这里有镇邪符一张，定尸符两张，只收你二十两银子！”

    谭国华面色一变，除了一些散碎铜钱，二十两银子正好是他的全部家当，“生死由命，我对你的符没兴趣！”说完脚步加快。

    青年道士却没有再纠缠，只是笑道：“小哥可不要后悔哦！”

    谭国华见对方没有追上，不由暗松了口气，算算时间离天黑还有两个多时辰，在天黑之前找个地方住一宿，第二天中午便可到达汴梁，打定主意继续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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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夜斗

    脚下的这条路不是官道，却比之前那一段好走多了，路上也能见到一些行人，倒不显得孤单。

    黄昏时分，天气变得有些阴沉，虽然一时不会下雨，但是天色比往常黑的早了一些。

    谭国华也有些累了，正好看到前方路旁有一个小村落，于是走了过去。

    本想找一户人家借宿，走到近前发现这个村庄早已十室九空，寻个地方休息一晚并不困难。

    转了一圈，最终选择了一家倒塌不严重的房子。

    屋里落了厚厚一层灰尘，房檐屋角尽是蛛网。

    稍微打扫了一下，然后找了一些柴草铺在地上，如此，一个简单的小窝就做成了。

    之后他又生火，将干粮加热，救着水吃下。

    饱餐之后，将有些破损的房门用两根木棒顶上，他开始例行的养气炼气，大约过了二更天行功结束，以包裹为枕头靠着墙睡下。

    由于孤身在外，加上蚊虫较多，他睡的并不踏实，屋顶轻微的动静将他惊醒了，由于屋里黑暗，他第一时间动用了“特异功能”，透过屋顶的缝隙，发现有一双眼睛正在窥伺，而房门外一左一右各有一人手持利刃。

    屋顶之人发现谭国华并没有起身，以为他还在沉睡，从腰间取出一个竹管，然后吹进来一缕烟雾。

    饱受“武侠小说”熏陶的某人，自然晓得这代表着什么，立即屏住了呼吸，假装翻身，却暗暗用衣领掩住口鼻。

    等了一会，烟雾已经完全散开，屋顶的家伙听到微微的酣声飘身而下，朝两名同伴打了个手势，其中一人取出一根钩子一样的东西，从门下方的缝隙插入，轻轻一拨，将一根顶门的木棍拨开，然后又拨开了另一根木棍。

    两扇门同时被踹开，紧接着刚刚趴在屋顶的那人甩出三支飞镖，然后门两旁的人先后冲入，对着谭国华所在的地方疯狂劈砍。

    “啊~我的腿！”惨叫声传来，却不是谭国华发出的。

    身材魁梧的家伙一见同伴倒地惨叫，毫不迟疑的身形倒射出屋，结果剑尖擦着他的腿肚子划过。

    谭国华偷袭得手，并没有追出去，感觉脑袋有些发昏，急忙用左手继续捂住口鼻，右手反转一剑要了地上那人的命，这是他两辈子第一次出手杀人，心脏噗通噗通跳得厉害，若不是黄池县见过契丹人的攻城场面，他未必有胆量出手。

    “嗖嗖嗖！”又是三镖。

    “大哥，老三死了！”

    “恩，给三弟报仇，绝不能放过这小子！”

    两人说着狠话，却不往里冲，屋内黑灯瞎火，很容易被偷袭。

    僵持片刻，那个文士打扮的家伙在虬髯大汉耳边低语几句，声音虽小，却让耳目极其敏锐的谭国华听到了放火两个字，心中不由大急，这屋子虽然是土坯房，但是上方是用茅草缮盖，窗户和门也都是木制，里边还有他堆的柴草，一旦点燃，他很快就会变成烧鹅。

    闭目凝神，发现那个阴柔的家伙果然去找干柴，外边只剩下一人，此时正是出去的良机，精钢剑别在身后，运足真气将地上的尸体掷出。

    虬髯大汉一见有人窜出，举刀就剁，结果另一道人影却借机夺门而出，但是“嗖嗖嗖”又是三道寒光射向第二道身影。

    一声闷哼，不远处文士打扮的家伙拦在了第二道身影正前方，虬髯大汉则狞笑一声封住后路。

    谭国华感觉肋下并不疼痛，反而麻嗖嗖的，就知道镖上有毒，他并没有应对这种情况的经验，只是出于本能的拔下毒镖，就地一滚，躲过了背后凌厉的一刀，随即抖手将镖掷出。

    虬髯大汉急忙躲避，中年文士抓住空当一剑刺出，谭国华闪避不及，仓促之间猛然转身，那一剑正刺在他背后的包裹上，包裹中有衣物、银两，还有短斧和工兵铲，正好替他挡下了一击，他福临心至施展了一招“醉汉猜拳”，正打在中年文士的胸口上。

    中年文士直接被打的后仰栽倒，虬髯大汉再度冲上来，厚背砍山刀来了个斜肩铲背，这势大力沉的一击如果砍中，谭国华肯定会被一劈两半，梅花桩步法在关键时刻派上了用场，一个前冲再一个横移，险之又险的躲过了一击，然后身形腾起，在空中连走数步直接上了院墙，再向前一窜，如同一只狸猫迅速消失于夜色中。

    中年文士想起身去追，无奈气血翻涌，差点忍不住喷出一口血来。

    “二弟你怎样？”

    “那小子身怀内力，不过他中了我的毒镖，跑不了太远！”

    “好，我先去追！”虬髯汉子没有越墙而过，而是绕过院墙，显然不懂的轻功。

    谭国华施展踏雪无痕飞掠了一里多路，感觉半边身子都麻木了，知道若再不想办法驱毒，自己将成为待宰的羔羊。

    他发现前边黑糊糊一片，应该是片小树林，于是紧跑几步钻入了林中，然后找一株大树躲在了树叉上，也幸亏现在不是深秋，树上枝叶仍然繁茂，在这样没有星月的夜晚，想要发现树上的人非常困难。

    试着以真气控制毒素蔓延，镖上淬的毒并不是什么见血封喉的绝毒，这一招果然有效，只是控制毒素，就无法再动用内力。

    强行从伤处挤出一些毒血，然后往伤口处涂抹了金疮药，再用一件衣服缠在腰间，这才感觉好了一点。

    这时，虬髯大汉追到树林边上，惟恐被偷袭，没敢马上往里闯，不过他到底江湖经验丰富，点燃一只牛油蜡烛，很快发现了地上的血迹，沿着血迹缓缓向谭国华所在的大树靠近。

    谭国华离对方并不远，将这一切看在眼里，他现在要走还来的及，不过妄动内力就无法阻止毒素蔓延，掂量一下对方的实力，似乎并不怎么高明，而且追来的就一人，心中暗下决心，争取用最快的方法将其干掉。

    不过片刻，虬髯大汉发现了地上有一大滩血，抬眼正看到谭国华靠在树叉上，“小子，看你往哪逃！”

    “我逃了嘛？有本事你上来！”

    树叉离地面差不多一丈五六尺高，虬髯大汉倒是会爬树，不过他不会愚蠢到那种程度，冷笑一声，走到不远处，抡起砍山刀砍下一根长有一丈多的木棍，舞动木棍要把谭国华打下来。

    谭国华的精钢剑虽然不算什么宝刃，不过对付这种木棍还是绰绰有余，迎着木棍一个劈削，木棍当即少了一截，要想打中他，非得靠近大树不可。

    虬髯大汉出于谨慎，没有贸然靠近，而是去周围捡了一些石头，用石头砸，他虽然没练出内力，不过本身的力气很足，谭国华在树叉上，行动不便只得用工兵铲来格挡，结果被震得膀臂发麻。

    虬髯大汉见此情形不由大喜，这次找了块足有脑袋大的一块石头，不过还没等他扔出，一柄短斧挂着风声向他掷来，他急忙闪身，那柄小巧的铲子又飞至，他赶紧再闪，谭国华趁机飘身而下，人到剑到！

    虬髯大汉双手举着石头限制了他的灵活性，再也来不及躲闪，迫不得已用石头挡下了一剑，然后将石头掷出，撤身抽取背后的砍山刀，但是谭国华根本不给他机会，手上的剑竟然也脱手而出，同时跟步近身。

    大汉勉强躲过剑尖，一个拳头紧接着对着他的脑袋轰了过来，他本能的抬臂格挡，以他的粗壮胳膊，挡下那细小的臂膀并不难，但是又一拳正从他的腋下穿过，重重的轰在了他的腋窝上，这一招便是撼山拳的叶底穿蝶，第一拳为虚，第二拳为实，谭国华为了追求威力动用了真气，这一拳险些将大汉击倒。

    撼山拳之所以能在军中普及，就是因为他简单实用，单纯的追求力量和速度。

    一招得手，第二招双龙出水，第三招鲤鱼吐珠接连而至，虬髯大汉如同一个大沙包被打翻在地，谭国华最后以一击泰山压顶轰在了其脑袋上，也是他现在内力不足，又受了伤，如若不然，这脑袋恐怕要开瓢了，饶是如此，大汉也被打昏厥了过去。

    谭国华捡起地上的精钢剑，正要结束其性命，忽然一道身影飘然而至，“小哥何必赶尽杀绝？”

    来人他见过，正是路上纠缠他的那个青年道士。

    “你们是一伙的？”

    “非也！”

    “那你为何要为他求情？刚才他要杀我的时候，你为何不阻拦？”

    青年道士傲然道：“有我在，他杀不了你，何况你一个炼精化气的真武境高手，怎么会打不过三个不入流的蟊贼？”

    “真武境？什么真武境？”

    青年道士嘴巴张得老大：“我说…你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吧？你的师门怎么教的你？”

    “那你说来听听？”谭国华不知道对方是敌是友，多拖延一点时间有助于他恢复真气，何况他真想了解一下武道境界是如何划分的。

    青年道士似乎看穿他了想法，“放心吧，如果我要对你不利，两个你也不是我的对手，这是我从黄河三煞的老二圣手毒煞那里要来的解药，只要你饶黑煞一命，我可以给你普及一下关于武道方面的常识！”说完抛过来一个瓷瓶。

    谭国华伸手接过，却没有打开的意思，双方萍水相逢，他不是没有任何见识的乡村少年，不会天真的以为这是个好人，“好吧，我可以放过他！”

    “看不出你还挺谨慎，既然你喜欢耗费真气那就随你吧，咱们先找个地方，在这里黑灯瞎火的，被人看到会当成见到鬼滴！”青年道士一边说话，一边走到虬髯大汉身边，手在其胸前划拉了一下，一个钱袋落在了手上。

    看到他这番作为，谭国华无语，刚才还一派慈悲为怀的高人风范，现在却如此行径，实在让人无话可说。

    “很奇怪嘛，我救了他一命，收点好处理所应当，再说了，无论是修道还是习武，皆需耗费资源无数，没有进项，让咱喝西北风不成？”

    “有道理！”谭国华也走过去，将那把砍山刀拿了起来，以他的眼光，这把刀的材质和精钢剑不相上下，绝对能卖个好价钱。

    “你怎么把人家吃饭的家伙也拿走了？”

    “我饶他一命，收点好处不是应该有嘛？”

    “呵呵，说的也是啊！”青年道士发现眼前的少年竟也是个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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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武道境界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村落的一处破落的院中，这里离谭国华之前的安身之处不过三十余丈。

    青年道士点上蜡烛，摘下腰间的酒壶喝了一口，然后递过来。

    “我太小，不能饮酒！”

    “你可别后悔，这可是参酒！”

    谭国华仍然摇摇头，“道长如何称呼？”

    “贫道严霄，人称冲霄子是也，小哥叫什么，师承何处？”

    “在下陈国华，师承崔诚崔先生！”

    “崔诚？没听说江湖上有这号人物啊？”严霄思索片刻，确定没有印象。

    谭国华自然不会给他解释，“还请严真人讲讲这武道境界的划分！”

    “好吧，我也愿意提携一下后辈，这对你以后行走江湖很有利！”自称严霄的道士开始给他普及武道常识，“一般来说，修武分成三个大境界：一是后天之境，又包括三个小层次，第一个层次称为明劲，这部分武者属于不入流，只是学了拳架和招式，用的全是肉身力量，当然了，有些天生神力者，结合巧妙的招式，也不容易对付，所以不入流只是说他的境界，并非实力；

    第二个层次称为暗劲，这部分人没有开辟丹田气海，无法聚集真气，不过他们可临时攒气化劲，发出不弱于真武境的强力一击，只是这种攻击不可持续；

    第三层便是真武境了，你目前气海中储存了几道真气？”

    “四道！”谭国华实话实说道。

    “恩，真武境最多能储存九道真气，我现在便是真武顶峰的修为，接下来便是冲击先天之境了！”

    “何为先天？”

    “先天即本源，打通任督二脉，运气行功便可形成大周天，激发自身潜力，容纳更多真气，而且后天真气只能行功于内，先天之气却可御气于外，那些可以飞剑斩敌的高手，无不是先天顶峰的人物~”说到这里，严霄脸上露出向往的表情。

    打通任督二脉，这是谭国华前世经常在小说中看到的情形，现在才明白其中的真意，“先天是不是也有高下之分？”

    “那是自然，一个人的根骨如何，到了先天就能看出来，而且先天同样分成三个层次，分别为：第一重通脉，即打通任督二脉，形成周天大循环；

    第二重称为开窍，即开辟膻中心海，在心海中孕育先天真火，用以炼化万物，真火不灭，肉身不腐，达到这一境界，人便可长寿；

    第三重称为真气外放，也就是御气于外，可形成护体真罡，寻常刀剑难伤。”

    “那先天之上还有什么境界？”

    “先天之上称为化境，我们道家称之为炼气化神，可以吸纳天地元气滋养神魂，凝聚金丹，飞天遁地，神游天外！”

    “哦，那岂不是神仙人物，你亲眼见过嘛？”

    严霄摇摇头，惋惜道：“贫道云游数年，也曾去过蜀中、王屋等地，可惜始终未能见到真正的神仙人物！”

    谭国华奇道：“你的师父能教出你这样的弟子，难到还不算神仙人物？”

    青年道士白了他一眼，“你当神仙人物是大白菜呢，别的不说，仅仅先天这一道门槛，十个真武境，就有九个跨不过去，而从先天到化境难度只会更大，不然岂不是神仙遍地走了？”

    谭国华点点头，认可这个说法，想到自己的特异功能，他不禁多问了一句，“听说有人能深夜视物，如同拥有第三只眼一般，这是怎么回事？”

    “哦，小兄弟居然见过开了天眼的人？你可知那人在哪？”严霄一下来了精神。

    “只是听说，这样的人很奇特吗？”

    “那太可惜了，如果见到这样的人，小兄弟一定介绍给我认识，此等天赋我们道家称为天生道体，在炼气化神这一关几乎不存在门槛，堪称修道天才！”

    谭国华心中暗喜，想不到自己居然具有成为神仙的潜质，不过他也知道，人不能好高骛远，饭要一口一口的吃，循序渐进才是王道。

    机会难得，他又请教了一些问题，严霄听说他只有十一岁，在武道上的天赋比他当年还要妖孽，不由生出了结交之心，“陈兄弟，我看你还是先将余毒驱尽，反正我也要去汴梁呆几日，咱们有的是时间交流！”

    “道长所言极是！”谭国华虽然对严霄生出了好感，却没有丧失戒备之心，仍然以真气将毒血逼出，如此虽然损耗元气，却不会留下后遗症。

    天亮了，吃饱喝足以后，两人继续赶往汴梁，严霄是个相当随性的人，一路上不断推销他的符箓，而且价钱因人而异，比如他的辟邪符，普通人只卖几十纹钱，遇到有钱的便会狮子大开口，谭国华问他是如何知道自己有二十两银子的，严霄指了指包裹突起的部分，他这才恍然大悟。

    下午时分，两人进入了汴梁，作为大周的都城，这里自然比别处繁华的多。

    先找了个客栈住下，谭国华需要好好休整，并不急于联系崔诚，严霄是个闲不住的，住下之后便开始招揽生意，这家伙的相术的确有两把刷子，至少他能看出谭国华的这具身体是早夭之相，只是不明白他为何现在还能活蹦乱跳的活在世间。

    次日，那把砍山刀卖给了一家铁匠铺子，对方只肯出五贯钱，双方讨价还价，最终以七贯钱成交。

    肋下的镖伤并不严重，几天工夫就已痊愈，这一天严霄很晚才回来，而且满脸的兴奋之色。

    “怎么…谭兄发财了，”两人相处的越发投缘，已经开始兄弟相称。

    严霄神秘一笑，“今天我给一位贵人算了一卦，那人出手十分阔绰！”

    “哦，能说说是何人不？”

    “告诉你也无妨，不过你可不能传出去！”

    “说来听听！”

    “此人姓赵名匡义，现在虽然名声不显，不过我观此人有龙虎之相，将来必成大器！”

    “你说的是赵匡义还是赵匡胤？”

    “我说的是赵匡义，不是其兄赵匡胤！”

    谭国华心中了然，按照正常的轨迹，这位也是要当皇帝的，“既然发现了贵人，你该好好巴结才对！”

    严霄摇摇头，“我志不在此，况且此人性情多变，还是少招惹不妙！”

    “谭兄心存高远，不知接下来有何打算，总不能一直打卦算命为生吧？”

    “现在银两已经凑够，听闻终南山有仙迹，我打算去看看，陈兄弟有何打算？”

    “我的老师正在汴梁，明日我会去找他！“

    “哦，可否引见？”

    “这个自然没问题，到时候谭兄不要太失望就好！”

    ……

    崔诚任职太学博士，在乱世这自然不是什么热门的官职，谭国华费了不少夫才找到他的住处。

    在汴梁城的东北角，两进的院落十分不起眼，叩门后，开门的正是老管家崔四，“咦，阳公子怎么找来了，老爷正说下月派我去接你呢！”

    “有劳了，老师可在家？”

    “老爷还没回来，夫人和少爷在家中！”

    谭国华知道崔诚是有家室的，黄池县的家只是他母亲的宅院，他实际是清河崔氏的旁支。

    “那我先拜见师娘！”

    “公子随我来！”崔管家接过东西，又命一个丫鬟模样的少女报信，然后在头前引路。

    来到后院，一个身材修长的青年在门前等候，相貌俊朗，与崔诚有三分相似，“可是陈师弟来了？”

    “见过师兄！”

    “呵呵，随我拜见母亲！”

    进入屋中，一个看上去三十来岁的美丽妇人正端坐堂中，谭国华急忙大礼拜见，妇人起身将谭国华拉到身边，“早听夫君说过收了个好弟子，如今看来果然不假！”

    “不知师娘和师兄喜好，带了点东西，还妄您笑纳！”

    “这孩子，来就来了，还带什么东西，对了…你是孤身前来？”

    “正是！”

    “唉…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一点比梦实强多了！”

    聊了一会家常，崔诚回府了，师徒相见，自是一番亲热，最后谈到了课业，“华儿，这一年来你的学问可曾荒废？”

    “每日早晚功课，不敢荒废！”

    “好，先背诵一遍‘中庸’的第二篇！”

    谭国华一字不差的从头背到尾，崔诚满意的点点头，又扫了儿子崔梦实一眼，崔梦实不由垂下了头。

    考较了弟子的学业，又顺便打击了一下儿子的骄傲心理，然后让崔管家准备客房，安置谭国华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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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泄露天机

    次日，严霄在谭国华的引荐下拜会了崔诚，发现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儒生，便失去了兴趣。

    “小老弟，明天我便要离开汴梁继续云游天下，你我缘分不浅，将来必有再见之日，为兄也没什么好东西送你，行走江湖难免遇到一些阴煞鬼物，这张五雷斩鬼符当作临别赠礼！”

    谭国华接过长条形的符箓观看，这张符的符纸不是普通的黄裱纸，而是散发金属光泽的金箔纸，还有微微突起的水纹，中间的符文繁复无比，拿在手上让他产生一种奇特的感觉，这上边的符文似乎与冥冥中的一种力量产生了某种呼应，显得很是神秘。

    平心而论，他还是对符箓这东西持怀疑态度，不过人家郑重送出的礼物，他当然要领情。

    “谭兄，我没什么好东西送你，就送你一瓶酒好了，不过这种酒与普通酒不同，不宜大量饮用，如果受伤涂抹在伤处，可以使伤口减少复发，发烧时涂在身上还可以降温！”说完取出一个巴掌大的瓷瓶，这正是他蒸馏的两瓶烈酒之一。

    “哦，我看看！”严霄是个爱酒的，不然也不会成天带着酒壶了，听到是自己没遇到过的酒，立即迫不及待打开塞子。

    一股浓郁的酒香传出来，鼻子凑上去使劲闻了闻，然后露出极其夸张的享受神情。

    看他要像喝普通酒一样往嘴里灌，谭国华急忙提醒他慢点喝。

    “啊…好辣~”仅仅喝了一小口，严霄便辣得不停吸气，但是马上他又喝了一口，然后慢慢下咽，良久之后呼出一口浊气，“好东西，还有多少，为兄全要了！”

    “没了！”

    “别这么小气，大不了我用参酒来换！”

    “你知道我不喝酒！”

    “那你留着如此好酒就更没用了，我这半壶参酒，至少价值十两银子，平常我都舍不得多喝！”

    “君子不夺人所爱!”

    “你也太不讲义气了，你凭良心说，为兄对你如何？”严霄脸皮不是一般的厚。

    “一般吧！”

    “你…说话能不能不这么直白，要不…给你十两银子买下你的酒？”

    “我暂时不缺钱，如果你能教我一门功夫的话，我可以把最后一瓶也给你！”

    “早说啊，原来是想学功夫，说吧，想学什么？”

    “我想学一套剑术！”

    “这个教不了你，我自己的剑术也稀松平常！”

    “那你能教我什么？”

    严霄想了想，“我最擅长卜算，教你这个如何？”

    “没兴趣！”

    “画符，学会这个可以降妖除魔！”

    “不想学！”

    严霄挠挠头，掰着手指头念叨，“通明拳？你有自己的拳法，没必要学这个；房中术？你年纪太小不适合；毒沙掌？这东西还是不要练为好……”

    他自言自语了一大串，最后似乎想到了什么，“我有一门非常高明的点穴工夫，你想不想学？”

    “点穴？说来听听！”谭国华不由眼前一亮。

    “动心了吧？这门点穴的功夫名为缠丝点穴手，可近身擒拿，修为达到先天后，又可隔空制敌，堪称绝学，不过要学这门点穴的功夫，只凭一两瓶酒可不行，还得告诉我这种酒的酿造方法！”

    “酒精的炼制法方价值万金，乃是我师门秘传，只凭区区一门点穴法门就想换此秘术，小弟是不会答应的！”

    “原来叫酒精啊，果然酒如其名，这算吧，除了缠丝点穴手，我还可以传你师门的掌心雷道法，不过修炼此术不是一时半会能学会的，而且还有危险，出了问题，你可不能怪我！”

    “成交！”

    谭国华将蒸馏酒的原理，以及简单蒸馏器的制作方法绘制在宣纸上，上边全用阿拉伯字符代替，以显得高大上。

    严霄则直接口述两种武功的修炼方法，缠丝点穴手不难理解，主要是将自身真气转化为一种阴柔之力，灌入对方身体窍穴，使其失去反抗能力，修炼此功的难点在于要能够准确的认穴打穴，这需要持续不断的练习。

    掌心雷属于典型的道门功夫，原理并不复杂，但需要修炼至少两种属性截然相反的真气，在输出时，真气碰撞便会发出如雷鸣般的巨响，真气释放本来就可伤敌，如果异种真气打入敌人体内，伤害便会极大。

    真气还有不同属性，谭国华还是头一次听说，自然要问个明白。

    “当然是有区别的，虽然从初始到先天之境，都属于炼精化气阶段，但是由于行功路线不同，炼化的真气属性便有所区别，因为一般在真武境时，真气运行小周天，所经过的窍穴和路线基本上是固定的，所以真气的属性没有太大差异。

    但是到了先天，由于修炼功法不同，运行大周天行走的路线不同，真气的差异便会体现出来，比如九华山的烈火真人，其真气便是爆裂如火的纯阳真气，而长白山的寒冰老祖修炼的则是寒冰真气。

    所以，修为到了先天境界，一定要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功法，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如你所说，修炼两种不同真气，是不是要开辟一个类似于丹田气海的储存空间？”

    “孺子可教也，实话跟你说，掌心雷连我师父都没完全练成，所以我劝你不要轻易尝试！”

    谭国华在了解了修炼掌心雷的利弊后，当然不会现在就修炼，将法门牢记于心，便把心思重点放在缠丝点穴手上。

    严霄研究宣纸上画的蒸馏器，果然被上边的阿拉伯字符唬住，很是认真的求教了一番。

    临别之时，谭国华想起了一件事，“我听说这天下有三十六洞天，七十二福地，不知现存的还有几座？”

    严霄奇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据说这些地方被仙人或者仙家门派占据！”

    “如果你想拜入仙家门派，我劝你还是打消这个念头，首先三十六洞天早已全部崩塌，七十二福地硕果仅存的不过三四处，且狼多肉少，所以他们不会再招收新弟子，其次，天地剧变以来仙道崩殂，修仙已经没有出路了！”

    谭国华知道未来将是末法时代，不过既然能出现古天仇这样的千年老怪，那么一定有另辟蹊径的地方，其实他要问的正是古老怪所说的大酉妙华洞天遗迹所在，只是这话不能直接问，“我并非想寻仙求道，只是游历江湖时想游览一番那里名胜古迹！”

    “这倒是可以，不过我记得不全，只能告诉你大概，蓬玄洞天，在泰山，三千年前崩塌；司马洞天在嵩山，一千八百年前崩塌；……大酉妙华洞天，在辰州，一百多年前崩塌……”

    听到妙华洞天几个字，谭国华急忙问到，“这个妙华洞天才崩塌一百年嘛？”

    “恩，这个洞天本来就很小，据说崩塌是因为洞天主人抽取仙灵之气破镜飞升所致，我师父曾去辰州寻访过妙华洞天遗迹，可惜一无所获！”

    得到了想知道的，两人互道一声珍重，就此分别……

    知书明理，聪明伶俐，嘴巴甜还会来事，这让性情温婉的崔杨氏很是喜欢，崔梦实引以为傲的学识，在小师弟面前只得甘拜下风，谭国华很快便融入了这个家庭，当然了，他也有引人诟病的地方，“夫君，小阳这孩子哪都好，就是饭量太大了一点，咱们全家加起来都不如他一人吃的多，你俸禄微薄，不需一年，咱们家就揭不开锅了！”

    “夫人不必如此，陈国华只在咱家一月便会离开，唉…想我崔诚居然会为一日三餐忧虑，真是可叹！”

    “夫君，莫如外放做个知县，既可施展平生所学，俸禄也可多些！”

    “我也有此想法，只是如今战乱不止，如果离开汴梁，只怕夫人和梦实要跟着我担惊受怕了！”

    “既是乱世，谁也难逃宿命，听闻当今陛下身体欠佳，谁知以后如何？”

    崔诚想想也是这个道理，此时各周县官吏奇缺，倒是谋取外放的好时机，“夫人所言极是，这两日我便去询问一下可有外放的职缺。

    谭国华当然不知道因为他太能吃，居然让老师生出外放做官的想法，离家之前，他便将在儒学上的疑难之处整理了出来，此时得到了老师的解答，自然要好好消化一番。

    转眼来到汴京已大半个月，崔诚忽然把他叫到身边，“华儿，为师即将外放做官，近日我会把太学馆藏中的大儒手记借与你阅读，能记多少就记多少，以后慢慢消化！”

    “恩师要外放，不知在哪为官？”

    “目前有两个比较适合的职缺，一是登封县令，另一个是滑州录事参军，为师目前尚未拿定主意！”

    谭国华想了想，“我听闻滑州副指挥使是赵匡胤？”

    “现在他已经升任指挥使了！”

    “既是如此，恩师不妨去滑州当参军！”

    “这是为何？那里离前敌不远，如今并不安稳！”

    谭国华微微一笑，“恩师还记得前些日子我引荐之人嘛？”

    “你说那个自称冲霄子的小道士？”

    “恩师不要小瞧他~”说到这里，谭国华忽然走出门四处张望了一番，然后关起门来小声道：“此人师门十分了得，他曾私下跟我说，赵氏当兴！”

    “哦？”

    “老师即便不信，也该知道当今皇子不喜佛门，登封少林寺乃是佛门胜地，迟早会有一番纠葛，到时候老师难免坐蜡！”

    崔诚深吸了一气，目光不辍的盯着谭国华的眼睛，刚刚十一岁的少年居然能说出这样深谋远虑的话，这不能不让他怀疑，是不是收了个妖孽弟子。

    谭国华当然也知道自己今天的表现过于高调了，换成别人，他根本不会说这样的话，但是崔诚对他太好了，活了两辈子也只有上一世的爷爷奶奶对他这样无私，做人要讲良心，是以他才稍稍泄露天机。

    良久之后，师徒各自收回目光，崔诚悠悠的道：“好吧，那我就搏一搏！”

    他并不是真的相信什么仙人的预言，而是根据自己了解到的情况，赵匡胤在军中的威望极盛，不仅有高怀德、郑恩等大将辅佐，还与当今皇子柴荣是异性兄弟，乱世之中有兵权就有一切，只要不出意外，将来必定位极人臣，攀上这样的人物，前途自然远大。

    谭国华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听师兄说，晋王殿下将在汇文馆召开儒释道三方辩论，弟子能不能旁听？”

    “恩，为师将代表儒门出席，你去涨涨见识也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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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黑店

    两天后，汇文馆中座无虚席，在晋王柴荣的主持下，儒、释、道各派出三人参与辩论，其它人旁听。

    儒家派出的三人以大学士和凝为首，崔诚和孔家的一位大儒为辅。

    佛门则派出少林空远大师，禅宗著名高僧明益禅师，还有百花山的优昙大师。

    道家的阵容同样强大，上清宗第二十代宗师成延昭，一代高道徐子平，青城山静平真人。

    辩论的主题有两个：一是各方的教义孰优孰劣，这个议题从三教并立便开始争论，注定是没有结果的；

    第二个辩论的主题是传道与民生，以及伦常的关系，很显然是定位三教哪个更利于大周施行国策。

    儒家本就倡导入世修行，修身、齐家，协助君王安定社稷，无疑占据绝大优势，这也是汉武帝独尊儒道的原因。

    道家则倡导无为，主要是修己身，顺应天命，不干预国家政治和法度。

    佛门三位高僧则阐述释门对民众的教化之功，有助于国家安定。

    各自表明立场后，三方互相攻击，儒家被攻击的主要问题是儒以文乱法；道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依仗武功道法扰乱秩序；佛门被攻击的主要方面是不顾伦常，由于百年战乱，人口锐减，而大量百姓遁入空门，对人口增长不利，另外，各处寺庙挤占土地，不向国家纳税也是被攻击的目标。

    三方中，儒家的态度最为端正，表示儒门在乱世起不到太大作用，而且会按规矩行事；道家代表也承诺会约束道门弟子不得干政，并表示如果国家有需要，可以协助官府将那些胡作非为的道门中人绳之以法，唯有佛门百般辩解，不肯拿出实质的举措来缓和与大周官府的矛盾。

    这个时候，谭国华心中暗叹：这些老和尚还是认不清形势，晋王举办这场辩论估计就是想找个由头，如果他们肯服软，做出一些让步，那么一切还有挽回的余地，否则未来受到严厉制裁是肯定的，不过他也很清楚，少林不就会此消亡。

    辩论最后，道、儒两家很默契的将矛头对准佛门，最终这场辩论的输家只有佛门，他们将面临的结果可想而知。

    盛会结束以后，崔诚落实了滑州录事参军的职司，由于需要筹措一批粮草，在汴梁又多逗留了半个月。

    在这半个月里，谭国华背诵各种经义背得头大，直到崔诚押送粮草上路，他的痛苦才算结束。

    其实去滑州正好能路过黄池县，不过他有着自己的打算，所以并没有顺路回家，而是一路向西，做起了游侠儿。

    上一世看得武侠小说多了，他很向往游侠生活，希望有一天能背起行囊，满世界溜达一遍，而现在那个愿望终于实现了，但是现实和理想总是有差距的，一路上风餐露宿不说，还会遇到各种情况，尤其现在正值乱世，土匪横行，他走了十几天，就遇到两次劫道的，第二次的土匪足有上百号，好在他的踏雪无痕轻功愈发的精进，狂奔十几里才将土匪甩掉。

    最麻烦的却是生病，走在一处荒野的时候下起大雨来，加上天色已晚，他施展轻功跑了半天，愣是没见到一个村庄，最终在一座山包下开凿一个小山洞避雨，夜里便发了病，没有药，连口热水都有，若不是有内力祛除寒气，说不定就死在这荒野了。

    经过这次教训，他路过市镇的时候，买了一些成品的药剂，又请裁缝按他的设计制作了一个便携式的帐篷，然后花五贯钱买了一头灰色的毛驴作为代步工具，他不是不想买马，实在是兜里的钱花得差不多了。

    这一日，他骑着小灰进入新郑县地界，天色不早，如果赶往县城，可能还需要半个时辰，正好在官道旁矗立着一家名为“张家老店”的客栈，这里客流量不大，不过来往的商旅也不算少，谭国华感觉有些饥饿，便准备住一晚。

    “客人是打算吃饭，还是住店？”上来招呼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妇人，身材相当妖娆，不过长相一般，笑容也有些夸张。

    “给我来一间干净的客房，再给弄点吃的，驴子要喂上好的草料1”

    “您是一个人，还是…”

    “就我一个！”

    “二楼天字号客房正好没人，住一晚一百铜子，有热水，晚饭您想吃什么？”

    谭国华也不跟她还价，“来三碗面，再炒俩拿手的菜！”

    “好嘞，当家的，三碗面，两道拿手菜！”妇人给安排好房间，然后对着楼下大声招呼。

    谭国华打量了一下房间，觉得还不错，又喝了口茶水，打开窗户透透气，然后等待饭菜端上来。

    忽然，他透过窗户注意到后院的柴房里有动静，天色已经黑了下来，肉眼无法辨识，况且柴房的门是关上的，不过他有天眼可以黑夜视物，而且现在他的天眼观测范围又远了一些，正好可以观察到柴房内的情形。

    出于好奇，也是出于谨慎，开始查看起来，结果发现一个衣着不俗的青年被五花大绑的丢上地上，嘴里还塞着破布。

    看到这样的情况，虽然无法判断这里一定是黑店，但也不敢掉以轻心，将喝了一口的茶水倒掉，等饭菜送来，打发走了老板娘，关上房门却吃起了干粮，同时不忘注意门外。

    果不出他所料，过了一会，那老板娘又悄悄的上楼，在门外偷听动静。

    到了这个时候，一切都很明显了，他轻轻倒掉一些饭菜，然后假装昏迷。

    “客官，要不要再给您添点茶水？”

    半晌没有反应，老板娘打开了房门，扭着腰肢走过来，先拍拍谭国华的肩膀，发现没有反应，便大胆起来，这时，一个满脸横肉的粗壮汉子也走了进来，“浑家，得手了吗？”

    “恩，也不知是谁家的孩子，这么小就放出来当游侠！”

    “嘿嘿，越是菜鸟越好，等会我把这个和柴房那个一起处理了！”

    “先看看这小子带多少银钱！”

    两人一个负责检查包裹，一个搜身。

    “噗”的一声，正要搜身的汉子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同时瞳孔放大。

    妇人听到动静刚要转身，一根手指正戳在其脑后的风池穴上，人当场晕死过去，这便是缠丝点穴手的手段了，如若不然，谭国华只能以重拳将其打昏。

    将妇人绑好，他没有审问，而是在店房内外搜索了一番，结果只在柜台处找到一些散碎钱财，总共不过两三贯，他不相信堂堂黑店只有这点东西。

    于是再次动用天眼，找了好大一会，终于发现了地下酒窖，当他看到装了半坛子的金银细软，以及满满一坛子的铜钱，脸上不由露出笑容，想不到遇到黑店反而发了一笔横财，这些钱足够他购买大量的药材，让修为再提升一层了。

    找了一个布袋，将这些财物收起，忽然他注意到墙角还有一个包裹，包裹上还别着一把剑，只看那剑鞘上镶嵌的宝石，就知道这不是凡物。

    打开包裹更让他吃了一惊，衣物下边不仅有三十多两纹银，还有两枚金叶子，以及一个药瓶。

    打开药瓶，里边是有价无市的上等金疮药。

    将东西重新装好，又拿起那把宝剑端详，抽出剑身，一道寒光在地窖中闪现。

    “好剑！”他不由赞叹了一声，只冲剑身上散发的森森寒意，就知道铸造这把剑的不是普通金属。

    联想到柴房中被捆住的华服青年，他心中有了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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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江湖经验

    面对如此珍贵的宝刃，是个武人都会起贪婪之心，谭国华当然也不例外，不过他生性具有侠义之心，不然也不会因为见义勇为来到这个世界了，再加上这一年多来受儒家思想熏陶，还是决定先救那名青年，如果真是对方的，就放弃这笔不义之财。

    把东西拿出了酒窖，坛子中的财货带着不方便，先送到了牲口棚里让“小灰”驼着，然后拎着那个包裹和长剑到了柴房前，宝剑抽出，锁头应声而落。

    “呜呜~”里边又传来一阵响声。

    谭国华点燃了一根蜡烛，走到华服青年身边，把青年嘴里的烂布扯出，青年一阵咳嗽，过了好一会才把气喘匀。

    “你是那两个恶贼一伙的？快放了本少侠，否则你们将死无葬身之地！”

    谭国华微微摇头，眼前的家伙肯定是比他还菜的菜鸟，这时候还敢说这样的话，纯粹是怕自己死的不够快。

    他上前以长剑挑开绳子，“我若是他们一伙的，你现在已经是死人了，还会给你说废话的机会？”

    “这是我的雪影剑！”

    “真没礼貌，我救了你，连声感激的话都没有，张口就要剑！”

    青年脸色微赧，“那个…你杀了那两个恶贼？”

    “那个女的还活着！”

    青年站起身，活动活动身体，“多谢小兄弟相救之恩！”

    “恩，这剑和包袱是你的吧，瞅瞅还差什么东西？”

    青年明显不在乎包袱里的东西，接过长剑仿佛是面对小情人一般摩挲，这让谭国华很不爽，你丫好歹有所表示啊。

    半晌，青年道：“大恩不言谢，在下名剑山庄池云飞，不知小兄弟是？”

    谭国华很想说你还是谢谢我吧，不过作为一名侠士不能太俗气，“我是黄池县陈国华！”

    “小兄弟，那婆娘在何处，我还有一封信落在他手上！”

    谭国华将他带到了客房中，老板娘已经醒转，只是被捆住无法动弹。

    池云飞上去就是两耳光，“快说，我的信在哪？”

    “我那当家的给引火用了！”

    “该死！“池云飞大怒，一剑要了老板娘的命，然后把剑上的血蹭了蹭，犹自不解气的踢了几脚。

    谭国华到底不太适应这种血腥的场面，在院中等了片刻，池云飞才悻悻的出来。

    “那封信很重要嘛？”

    “那是家父邀请北邙派掌门殷铁山的信函，我第一次出门办事就搞砸了，回去必然要受到惩罚！”

    “一封邀请函而已，如果能把人请到，应该不打紧！”

    “希望如此，小兄弟这是何往？”

    “听说嵩山少林的七十二绝技很有名，打算去见识一下！”

    “那倒是，咱们正好顺路，不如结伴而行如何？”

    名剑山庄，一听就很高大上，说不定能从对方那里打听到江湖上的事情，谭国华便欣然同意。

    客栈出了命案，当然不适合再住下去，两人一个骑驴一个骑马，乘着夜色向新郑县城缓缓行去。

    到了城下，发现城门紧闭，只得找了个背风的地方休息。

    “陈兄弟，看你不过十三四岁，家里竟然放心你出来游历？”

    谭国华并没有纠正对方的错误，他这两年个头蹿升了不少，的确和十三四岁的少年差不多高，“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兄长十三岁便已在疆场厮杀了，池兄好像也年岁不大吧？”

    “过年就十八了，爹和兄长有意让我出来历练，只是没想到客栈的恶妇如此狡诈，没在饭菜中下药，却在茶水中下药，我一时不慎中了招！”

    “恩，小弟孤陋寡闻，不知名剑山庄在何处？”

    “你居然连我们名剑山庄都没听过？”池云飞仿佛听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

    “还请池兄指教！”

    “江胡四大剑圣你总该听说过吧？”

    谭国华摇头，表示不知道。

    “看来小兄弟对江湖之事知之甚少啊，江湖四大剑圣，分别是海外飞云剑圣邓星祖，天山狂剑聂云灯，蜀山女剑白雪娇，还有我爹霹雳剑圣池烈钧！”说到池烈钧的时候，池云飞一脸的傲然之色，显然对他老爹很是崇拜。

    “剑圣可不可以御剑飞行？”

    “你说的那是剑仙，那等存在前唐曾出现过，听我爹说天地剧变以来，这世上真正的修道者已经极少了，剑仙这等人物几乎不可能再出现！”

    “天地剧变，这是什么意思？”谭国华奇道。

    “具体我也搞不清楚，好像是什么七十二福地，三十六洞天陆续崩溃，世间乃污浊之地，不再适合修行，故而神仙隐没！”

    “末法时代？”谭国华不由喃喃道。

    “对，就是末法，仅存的几个仙门也不再大范围收徒，因为收了也没用，家父曾舍下面子想让我和兄长进入王屋派修行，结果也遭到了拒绝！”池云飞惋惜道。

    谭国华摸了摸下巴，对方的说法和庞元的说法大相径庭，不过他更倾向于两种可能皆存在，回想他上一世，关于那些神仙的传说，似乎唐朝以前很多，唐宋以后便极少了，估计和什么洞天福地崩溃有关，不过他又想到古天仇，对方为何能修炼千年而长生不死？

    长夜漫漫，无处休息，池云飞家学渊源，又是个爱显摆的，让谭国华听到不少江湖上的奇闻趣事，比如什么蜀山女剑和华山烈火真人的爱恨情仇，什么五台山的天才弟子江天化其实是天龙门掌教和南海神尼的私生子，以及云南苗地出现了化形的妖魔等等。

    “池兄，这说这个世界真有妖魔鬼怪嘛？”

    “这有什么好怀疑的？家父曾亲手斩了一头能直立行走的恶虎，我要去的北邙派，他们传承有养尸御鬼的本事！”

    “哦，到时候能不能见识一下？”谭国华不由眼前一亮。

    “这个我可不敢答应你！”池云飞打了个哈欠，似乎很困倦了。

    来日方长，谭国华也不再追问，取出特制的小帐篷，请对方入内小憩。

    “真是好东西，等天亮了，我请你吃饭！”

    ……

    新郑县的县城比黄池县大了许多，在城内逗留两日，谭国华找个机会将不方便携带的细软和铜钱兑换成了金银，手上一下变得富裕了，数了数，有金六两，银一百三十两，如果在家乡，绝对算是一方富豪级的存在了。

    继续游历，和池云飞搭伴除了旅途不再寂寞，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这家伙花钱十分爽利，不用谭国华破费，而且只要有条件，每顿吃得特别讲究，遇到这样的伙伴，谁都会心情不错。

    一路行来依然不平静，在路过一片山林时，两人被几十号山贼围住，池云飞的战力让人刮目相看，他或许没有严霄的修为高，但是剑术十分犀利，雪影剑又是削金断玉的宝刃，那些山贼几乎没有两合之敌。

    谭国华的表现也不差，他不懂剑术，只有劈、刺两招，却将撼山拳简洁迅疾发挥得淋漓尽致，让山贼的首领误会他是从军中过来的高手。

    一番正面厮杀，山贼并没有决战到底的必得之心，发现“点子”太硬退走，两人受点轻伤算是全身而退。

    江湖经验是积累起来的，通过严霄，他知道财不露白，包裹里不适合放银钱；住过黑店，便会特别注意饭食；在山林中多次遇见劫匪，便懂的了前人总结的“逢林莫入，遇山慎行”是何等的至理名言。

    依照这些经验行事，接下来的旅途果然顺畅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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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有鬼

    邙山，并不巍峨，典型的黄土山，也曾是道家洞天福地之一，不过那些仙踪遗迹早就化为了历史的尘埃，却成了众多王侯将和贤人隐士长眠之所，故有“贤愚贵贱同归尽，北邙冢墓高嵯峨；古来如此非独我，未死有酒且高歌”的诗句。

    池云飞对着林木繁盛的山峦发出感慨，谭国华也感觉这里十分特殊，总给人一种阴寒的感觉，起初他以为是这里陵墓太多的缘故，不过很快通过天眼发现此处若有若无的黑雾，这种雾肉眼完全看不出来，但是却能有效的抵御阳光的照射。

    “池兄，今天正值中秋，现在又日暮西垂，我看咱们还是改日拜山吧？”

    “你说的对，只是咱们走到这里，连个村庄都没有，如何借宿？”

    谭国华早注意到了这一点，“今天天气晴好，咱们有帐篷，露宿不成问题，正好也可以赏月，待我给池兄做一些家乡的吃食！”

    “哦，你还会做饭？”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好吧，我要品尝一下陈贤弟的手艺了！”

    两人在山峦的西南方找了背风有水的地方，谭国华用工兵铲堆砌一个简单的土灶，然后从小灰背上取下一个小巧的铁瓮和一个皮兜子，皮兜子里装的正是油盐酱醋等佐料，有了这些东西，生病时也能吃口热的。

    池云飞左手拎着一只野鸡，右手一只野兔回来，看到他这些东西笑道：“没想到兄弟准备的家伙这么齐全，呵呵，原来我以为小灰驼的什么宝贝呢，轻易都不打开！”

    谭国华开始动手，干过厨师的人收拾这些不难，一个时辰后，红烧兔肉，爆炒仔鸡，又在溪水里捉了几条小鱼，弄了个鲜美的鱼汤。

    池云飞家世显赫，什么样的美味佳肴没尝过，但是受时代限制，吃的多是蒸煮炖烧形成的菜式，用茱萸炒的辣子鸡没有用辣椒做的好吃，但是还没等鱼汤上来，一大盘菜已经大半进了他的肚子。

    “太好吃了，你这做法我还是头一次见，贤弟一定要把方法交我，否则以后再吃鸡就食之无味了！”

    谭国华笑道，“这可是我家传的手艺，池兄想学，得拿出对等的东西来换！”

    “惊雷剑法可不能传你！”池云飞很为难的说道。

    谭国华只是开个玩笑，人家的独门剑法岂能轻易外传？

    喝酒，吃美食，赏月，既可减少思乡之苦，又能让这个中秋过得有滋有味。

    月上中天，酒喝得差不多了，菜也只剩下残羹，收拾已毕，二人轮流歇息，谭国华披了一件衣服，往土灶中添了些柴，然后在帐篷前打坐，耳边不时传来鬼哭狼嚎声，若不是有武功傍身，恐怕早吓得哆嗦了。

    大约三更天时分，对面的山腰处忽然传来一声凄厉的嘶吼，那吼声不像野兽，和人的叫声又有所区别，闻之让人心神俱颤。

    谭国华站起身来，抽出精钢剑极目远眺，借助明亮的月光，隐约能看到有人在打斗。

    “出什么事了？”池云飞睡的并不沉，刚才的动静把他惊醒了。

    “你看那里！”

    池云飞仔细观看，“好像有一群人在打斗，这里是北邙派的地盘，咱们过去看看！”

    谭国华犹豫一下，见他已经动身，只得跟了上去。

    以二人的脚程，不过一会的工夫便来到出事地点，看到的情形让人寒毛直竖，打斗的双方是三男一女和一个浑身长着黑长，皮肤散发着青铜光泽怪物，此怪最可怕的是那张脸，只剩下皮包骨，獠牙露出一寸来长，没有眼珠，眼眶中闪着幽幽的鬼火。

    三男一女使用的武器也很特别，道装打份的老者用的是一把金钱剑，其它三位用的都是木剑，老者还不时取出符箓扔出，这些符箓沾到怪物便会无风自燃，有的化成一团烈火，让怪物发出痛苦的嘶吼，有的则闪出金色符光没入怪物体内，使怪物身体行动迟缓，怪物几次冲出重围，都是被这种符定住。

    目睹此景，如果不是正在发生的事情，谭国华绝对会认为这是虚幻的梦境。

    “殷前辈，我爹是池烈钧，要不要我们出手？”

    “原来是池贤侄，你稍等片刻，这边马上就好！”道装老者忽然收了金钱剑，取出一个阴沉木雕刻的葫芦，葫芦口打开，一团浓重的黑雾喷出，转眼化为了一具由浓重雾气包裹的人形生物，隐约能看清其狰狞的面目，一双鬼爪犹如实质，在月光的映照下，微微散发着青光。

    谭国华感觉到强烈的阴寒之气，意识到自己真的是见到鬼了，强烈的好奇驱使他以天眼查看那鬼物是否为实体。

    而就在他打开天眼之时，道装老者不由朝他这边看了一眼，若不是正值深夜，大家的目光又集中在怪物和那个鬼物身上，一定会发现此人眼中的惊喜之色。

    已经冲出两男一女围攻的怪物，被鬼物撞入体内，然后站在原地颤动不止，道装老者取出几张符，分别贴在其额头、双肩和胸部，然后拍拍手，不远处的一个坟墓忽然裂开，四人抬着一具石制棺椁走出，将怪物送入棺内，然后又贴上了符箓。

    “见过殷前辈！”

    “你是…池家二小子？”

    “晚辈正是池云飞！”

    “恩，十年前你还是个顽童，一转眼长这么大了，深夜来此，所为何事？”

    “父亲让我给前辈送邀请函，参加明年三月三的万宝大会！”

    “呵呵，我倒忘了，这一次的万宝大会由你们名剑山庄举办，邀请函何在？”

    池云飞面露尴尬之色，将误入黑店的经过说了一遍。

    “哦，这个就是救你的小英雄？”

    谭国华也赶忙上前拜见，这位可是一派之主，先天级的高手。

    殷铁山上下打量了他几眼，谭国华感觉浑身不自在，对方的眼神似乎有穿透力一般。

    “不错，不错~”貌似赞扬了一句，然后对池云飞道：“你的邀请函就当我已收到，时间不早，你们且随我回门派，明天为你接风洗尘！”

    “多谢前辈！”

    ……

    路上，殷铁山给做了介绍，和他一起擒拿怪物的几人分别是他的师弟，人称鬼影子的贺山鹰，此人身材瘦削，面容阴鸷，一看就不是个好打交道的。

    年纪在三十五六岁的中年人名叫张通，是殷铁山的大弟子，那个叫殷小环的则是他的女儿，十七八岁的样子，人长得很是秀美。

    一行人越过山峰，东部山腰依山而建的庄园映入眼帘，庄园的牌楼上有北邙派几个古拙的金字，院内灯火通明，虽然已经深夜，仍有不少身着同样服饰的人在忙碌。

    “张通，你安排他们去客房休息！”

    “是，师父！”

    ……

    北邙派从内到外都透着古怪，总给人一种阴森的感觉，谭国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池云飞却不以为然，“你想多了，北邙派本来就是养尸御鬼的门派，虽然名声不太好，不过他们并没有做过太多恶事，何况我们名剑山庄可不是他们敢招惹的，时间不早，咱们赶紧休息吧！”

    谭国华睡得很不踏实，他总感觉有人在窥伺，但是动用天眼却什么也没发现。

    邙山的山腹之中，这是一间镶嵌有青石墙砖的墓室，内里香雾缭绕，正中摆放着一副阴沉木的棺椁，正对甬道的地方摆放着一个供桌，桌上有一尊鎏金的神像。

    殷铁山一脸谦恭的上香，然后对着神像说道：“祖师，这一具如何？”

    神像忽然散发出微微的金光，一个虚幻的人影浮现，“刚才我看过了，的确是开了祖窍的，而且根骨比上一具要好的多！”

    “是否适用？”

    “相对于那个小家伙来说，我的元神还是太过强大，当今世道要找一具适合夺舍的宿体不易，如果再失败，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

    “祖师的意思是？”

    “把养神弥藏经传于他，对了…那枚易精洗髓丹给他吃了吧！”

    “易精洗髓丹也给他？”殷铁山脸上露出为难之色，这枚丹药是五年前的万宝大会，他用一柄神兵换取准备给女儿殷小环服用的。

    神像后的虚影似乎看出了他的眼法，“一枚洗髓丹而已，回头我给你指点个地方，那里埋有上古重宝，等我能行走世间，炼制这等丹药对我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

    殷铁山闻之大喜，他能有今天的成就全靠这位祖师的点拨，对祖师的能力自是深信不疑，“谨遵祖师吩咐！”

    “恩，去办吧，不可出差错！”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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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北邙派

    次日午时，谭国华和池云飞受到了极好的招待，殷铁山放下了一派之主的架子，酒席宴上对二人不吝指点，那种提携后辈的长者之风显露无疑。

    “云飞啊，你的剑术我无法置喙，不过你这身体的强度还需好好打熬，不可过早流连于花丛！”

    池云飞面带羞赧：“晚辈晓得了？”

    “陈国华，你师承何人，缘何不告诉你频繁开天眼的坏处？”

    谭国华一惊，“前辈知道我有天眼？”

    “呵呵，我北邙派擅长养尸御鬼，开不了天眼如何能查看鬼物？本派有一门天眼通的秘法，打开天眼之时，会感应到同样开天眼之人！”

    “原来如此，前辈可否告知频繁开天眼有何坏处？”

    “天眼所在之处便是祖窍，祖窍洞开容易被鬼物所乘，另外天眼消耗的是神魂之力，如果不知滋养神魂之法，会损害你的寿元！”

    看到谭国华脸上露出忧虑之色，殷铁山继续说道：“你也不必太担心，滋养神魂的办法有不少，多休息，以药物养神，或者练习一些可以养神的功法，都可以解决这个麻烦，如果你能进入化境，便可直接炼气化神！”

    “药物恐怕不是一般的药吧？”

    “那是自然，据我所知深谷幽昙是可以的，不过那东西要靠机缘才能得到，至于养神的功法嘛？我们北邙派有一套，只是受门规所限不能外传！”

    他这番话有收徒之意，大家都是聪明人，谭国华感觉北邙派处处透着诡异，从内心深处有些排斥，因此，他露出犹豫的神情。

    池云飞碰碰他的腿，“陈国华，你在武道上并无明确的师承，原本我想让你加入我们名剑山庄，既然殷前辈看中你，不如加入北邙派，好歹这也算江湖上有名的门派！”

    殷小环杏眼一瞪，“怎么…看不上我们北邙派？”

    “不是，我是怕自己资质愚钝…”

    “哈哈，你既然开了天眼，天生就是吃咱们这碗饭的，还不拜见师父，我的小师弟？”张通笑道。

    事已至此，谭国华如果不拜师那就是不识抬举了，没办法，他只得离席行礼。

    殷铁山捋须微笑，“回头去拜见历代祖师，就算礼成了，为师也没什么好东西给你，这有一枚洗髓丹，就送给你了！”

    听到洗髓丹三个字，张通脸色一僵，急忙喝茶掩饰，殷小环想说什么，却被殷铁山用眼神制止。

    池云飞急忙拉着谭国华，“贤弟，还不谢谢你的师父，洗髓丹可是好东西，将来晋级先天有望了！”

    在场众人的表现全落在谭国华眼里，洗髓丹显然比梅若倩送他的开元丹珍贵的多，拜师就送这样的大礼，难道自己真得那么值得培养？

    反正已经拜了师，好东西自然要接过来，再次拜谢后回归本座，酒席的气氛反而没有之前好了。

    酒席已毕，在池云飞以及贺山鹰等人的见证在，谭国华在祖师堂进香，正式拜入北邙派。

    殷铁山先介绍了历代祖师，值得一提的是北邙派的开派祖师是东汉时期的魏伯阳，也就是说门派已经传承了八`九百年，不过由于历史的变迁，早先的传承早已断绝，养尸御鬼的法门来自隋唐时期鬼判崔珏。

    随后又介绍了门派构成，全派共有弟子一百三十四人，其中一代只剩下殷铁山和贺山鹰两人，二人都是先天高手。

    二代弟子目前有九人，其中嫡传的加上谭国华有五人，除了张通和殷小环，另两位分别为李崇、王泽，属于贺山鹰门下，其它四个则为记名弟子。

    修为最高的当数张通，此人距离先天境界只有一线之隔。

    三代正式弟子有二十一人，其它的全属于外门弟子。

    和门派的主要成员认识之后，张通宣读了门规戒条，整个仪式完成。

    众人散去，祖师堂只留下殷铁山和谭国华二人。

    “你既是我嫡传，本来该传你本派主修功法，不过你属于带艺入门，在晋级先天之前，没必要改变修炼法门，我先传你养神弥藏经，好好稳固你的神魂！”

    “多谢师父！”

    ……

    池云飞在北邙山逗留七日便告辞离去，谭国华一开始存有戒心，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适应了这里生活。

    尝试修炼养神弥藏经，这种方法修炼起来并不困难，通过呼吸吐纳和念咒来舒缓精神，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呼吸吐纳与炼精化气的吐纳有所不同，吐纳的是空气，或者说是天元地气，引气入体后并不经过丹田气海，而是直接走祖窍，然后再从鼻中呼出，不在体内留存，但是的确能快速消除开天眼带来的疲惫感。

    殷铁山和殷小环父女对他很不错，很关注他的饮食起居，有时间还指点一下他的武技，贺山鹰和张通则是不冷不热。

    加入北邙派半个月后，在殷小环的引领下，他见识到了邙山的山腹中复杂的地宫建筑。

    “小师弟，地宫一共分成三层，最下层属于门派禁地，只有掌门才能下去，第二层属于驯养炼尸鬼奴之地，现在所处的地方，便是平常修炼习武之处！”

    谭国华扫视了这个五丈见方的空间，以及周围由甬道连接起来的墓室，这让他想起了“活死人墓”，“师姐，这里以前是个地下墓葬吧？”

    “正是，这是一座战国时的古墓，原本咱们北邙派占据的是一处福地，东汉末年因为天地剧变，灵脉断绝，门派便因地制宜，将古墓变成了修炼之地，一直沿用至今，如果你晋级先天，就会发现这里比外界修炼效果要好一些。”

    谭国华相信这个说法，他刚来到这个世界便能深切感觉到这里的空气比他上一世所处的世界“新鲜”十倍不止，由此可以想像，三十六洞天七十二福地没有崩溃之前，这个世界该是何等的灵秀，出现诸多神仙般的存在也就不奇怪了。

    两人又到二层转了一圈，与第一层相比，那里可以用恐怖来形容，从各个洞窟中不时传来鬼哭狼嚎之声，“师姐，前些时候那头炼尸是怎么回事？”

    “炼尸需要吸收月华之气修炼，每逢月圆之夜便是它们最佳修炼时间，那头铜甲尸本来就资质不凡，又突然冲破了封禁，在捉拿它时恰好被你们遇到了！”

    “师姐也驯养炼尸嘛？”

    “没有，我养了只小鬼！”说完取出一个小巧的匣子，打开匣子，黑雾涌出逐渐凝聚成人形，勉强能看出是一个小女孩的形态。

    小鬼围着谭国华转了一圈，发出一阵让人毛骨悚然的笑声。

    “月奴，别闹，回来吧！”小女孩听到召唤马上化为一团黑雾重新进入匣子中。

    “怎么样，好玩吧？”殷小环脸上露出得意之色。

    “师姐，她为何会听你驱使？”

    “这个需要祭炼，然后再一点点的培育，我培养月奴用了三年时间才弄成这样！”

    谭国华并不想祭炼什么小鬼，只是想弄明白其中的原理，殷小环既然不想细说，他也不会再追问。

    通往第三层的甬道入口在第二层的中心位置，有机关控制的石门封住，还有两名弟子在此看守，门派不养闲人，每个人都有相应的职司，谭国华入门时间尚短，还没来的及给他布置任务。

    看守禁地只能是嫡传弟子，这二位都是张通的徒弟，一个名叫黄延庭，一个名叫张瑞，见到两人过来急忙上前行礼。

    在回返的途中，殷小环忽然问道：“小师弟还没有服用那枚易精洗髓丹吧？”

    “没有，师姐想要的话，我可以奉送！”

    “你倒是大方，等我真武境修炼圆满，我爹自然会给我弄一颗，我担心大师兄会忍不住抢夺，他卡在后天圆满已经快五年了，如果能获得这枚洗髓丹，他至少有一半的机会在四十岁之前冲击先天成功！”

    “师父为何不给他一颗？”

    “看来你并不清楚一枚洗髓丹的价值，这么说吧，如果换算成黄金，这一枚洗髓丹至少价值五百两，而且是有价无市！”

    “除了洗髓丹，就没有别的办法晋级先天嘛？”

    “当然有了，一是靠水磨的功夫，一点点打通任督二脉，但是人一旦进入老年，经脉会变得脆弱，不适合再冲关，否则会经脉断裂而亡，还有就是有高人愿意耗费自身真气帮忙冲关，但是这样做非常危险，只要出一点差错，冲关者轻则武功尽废，重则当场毙命，当然了，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寻找类似千年参王之类的天材地宝，只是那需要逆天的机缘才行！”

    谭国华脸上露出笑意，第二和第三种方法让他想起了武侠小说中的情节。

    “小环师姐，这种丹药一般哪里有卖？”

    “呵呵，看来小师弟也是有野心的，洗髓丹这种东西一般只有昆仑、王屋那些号称仙门的大派才有少量流出，另外，在万宝大会上通常会交易一些丹药和天材地宝，不过那需要用等价值的宝物去交换，小师弟以后需要好好努力了！”

    “既然洗髓丹有助于突破境界，我现在服用岂不是浪费！”

    “话不是这么说，易精洗髓丹主要用于洗炼经脉，打通窍穴，如果服用丹药直接打通了任督二脉，那么你就等于跳过了先天的门槛，以后练武会顺风顺水，如果没有打通，也能拓宽经脉，至少让你的修炼速度提升一倍，以后冲击先天也会变得简单很多！”

    “原来如此！”谭国华想到，自己没有经过暗劲这一层次，直接跳到真武境，正是因为一粒开元丹的功劳。

    “恩，你尽快服用吧，省得大师兄老惦记着！”

    “好，那我就尽快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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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禁地

    两人分开后，殷小环没有回自己的住处，而是去了殷铁山的房间，“爹，我都按你说的办了，干吗急着让他服用洗髓丹？”

    “我不说了吗，你大师兄也想要！”

    “你甭骗我，大师兄就是再急也不敢违逆您的意志！”

    殷铁山脸色一沉，“你不用多问，用不了多久你就会明白，下月我要和你师叔出一趟远门，你要盯住陈国华，不要让他离开邙山范围？”

    “人家如果想回家看看，我总不能阻拦吧？”

    “我最多一个月就会回来，到时候再让他回家探亲不迟！”

    殷小怀见父亲有些不耐烦了，识趣的不再刨根问底，正要回自己的住处，殷铁山又把她住，“一会你把张通叫来，我有事要吩咐！”

    “知道了！”

    ……

    谭国华回到住处，沉思良久，最终还是决定服用洗髓丹，他实在想不出自己有什么让对方觊觎的东西，既然如此，到手的好处岂能放弃？就算有什么“后遗症”，也是水来土掩，兵来将挡，反正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再死一次又如何？

    放下思想包袱，稍作准备，便服下了洗髓丹。

    辛辣的气息很快在体内蔓延，片刻后浑身上下燥热无比，仿佛身处在一个大蒸笼中，而自己就是那只趴在蒸笼上的大虾。

    燥热之后便是麻痒，这种感觉比疼痛更加难捱，似有千万只蚂蚁在体内撕咬，打开天眼内视，能看到体内盘根交错的一条条红色细线，这些细线正是以前几乎看不到的经络，现在却清晰可辨。

    嘴唇咬破，皮肤抓烂，仍然无法缓解麻痒，实在忍受不住，谭国华只得点了自己穴道，让自己昏睡。

    昏睡并没有多久便自动醒来了，原因是药力竟然轻易冲开了被封住的穴道，再次点穴，再次醒来，如此几次后，那种麻痒的感觉才减轻了一些。

    整整折腾一夜，到了清晨他才筋疲力尽的睡去，等他醒来，却发现殷铁山、殷小环和张通站在床边。

    “你醒了！”

    “师父，我睡了多久？”

    “一天而已，刚才我查看了一下你的情况，效果比我预想的要好，虽然只冲开了任脉，不过离破开先天门槛也只差一步之遥，有朝一日你后天圆满，那一层窗户纸一捅就破！”

    “多谢恩师赠药！”

    “恩，从明日起，你和小环轮流值守门派库房，我和你师叔要出去一趟，少则一月，多则两月便可回来，我不在期间，有什么事听你大师兄吩咐，你一身污垢，先去洗洗吧！”

    “是，师父！”谭国华早就闻到了浑身的腥臭气味，得了允许，立即打热水清洗。

    等他梳洗完毕，殷铁山和殷小环已经走了，“恭喜小师弟半步踏入先天之境！”张通话说的漂亮，不过语气有些不阴不阳。

    “师兄说笑了，我离先天还早着呢！”

    “这里是库房的钥匙，你跟我去核对一下，万一少了什么，或丢了什么，到时候说不清楚！”

    “有劳师兄了！”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地宫一层，库房在一个角落处，占了三间墓室，一间放置兵器，一间放置杂物，还有一间充当门派的藏书阁。

    藏书阁中并没有什么武功秘籍，放置的全是一些经史子集、道家典藏，以及一些杂书，看上边的灰尘，应该很久没人光顾了。

    根据账册，将所有东西清点了一遍，谭国华摇身一变，成了库房总管。

    交接完毕后，张通走了，谭国华开始清扫库房，对于那些书，别人弃之如敝履，他却视若珍宝，如果将这些书放在他前世，恐怕能震惊全世界。

    通过整理，他发现一个柜子中单独存放了几十卷厚厚的竹简和一些帛书，穿竹简的丝线已经腐朽，但是竹简上刻的字依然清晰。

    仔细辨认，分别是“黄帝九鼎神丹经”，“万古丹经王”，“龙虎经”，“金液神丹经”，“三十六水法”等经书，而那些帛书上则是对这些丹经的批注，写这些批注的人赫然是北邙派的开派祖师魏伯阳。

    这些丹经描述的并不是炼制药物之法，而是修炼内丹和外丹之法，也就是俗称的金丹大道，以谭国华原本的知识水平，这些书上的东西如同天书，不过如今经过一年多儒学的熏染，已经可以勉强看懂上边的内容，在他看来，这绝对是正宗的道家修炼法门，为何北邙派会将之束之高阁？

    书中暗表，不是殷铁山等人不知道这些书的珍贵，实在是在没有跨越先天这道门槛前，金丹大道对他们来说不过是镜花水月，东西再珍贵，用不上也是白搭，还不如修炼几种武功秘籍有用。

    谭国华当然不会好高骛远，不过把这些东西记熟，以后或许有用，他并不想长久窝在这个让他感觉不舒服的地方，早晚一天就离开。

    正当他沉浸在书中之时，被人窥伺的感觉再次袭来，他马上以天眼查看，结果仍是毫无所获，如果第一次是错觉，那么他敢断定，这一次肯定不是，一定有一双眼睛在偷偷观察他。

    为什么要窥伺自己？为何一入门就送珍贵无比的洗髓丹？如果这些还不足以让他产生警惕之心，那他未免神经也太粗大了一点。

    既然产生了警惕之心，自然要做一些准备，以防万一，不过这些需要悄悄的进行……

    库管的工作很清闲，藏书阁没人借书，兵器库偶尔有弟子用残损的兵器来更换，杂物库倒是经常有人来取用一些工具，那也不过是早晨一会，而且殷小环每隔两天和他交接班，这样就有充足的时间读书和练武。

    时间一晃过去大半个月，已然进入了初冬季节，派中弟子统一更换了厚袍，谭国华听到一个消息，大周的皇帝郭威驾崩了，新帝登基。

    这些当然与他无关，不过新皇登基第一件事就是梳理大周境内的所有江湖势力，门派必须派得力之人去官府备案。

    原本最佳人选，就是相当于门派大管家的张通，但是殷铁山和贺山鹰不在，他需要在门中坐镇，殷小环一介女流不适合抛头露面，贺山鹰的两个弟子也不在门内，于是轮到了第三代嫡传弟子。

    黄延庭是三代首席大弟子，修为也到了真武境，为人精明干练，被张通委以重任务，张瑞作为辅助，不过他们原本看守禁地的职司就需要有人来接替。

    北邙派并不缺人手，但不知为何，张通将谭国华安排成了接任者，而且原本两人的职司，变成了他一个人。

    “师兄，为何不多安排一人，我也好有个伴？”

    “小师弟，门中有规定，非嫡系不能看守禁地，延庭他们几日就会回来，你且忍耐些时日！”

    谭国华没办法拒绝，张通临走时特意嘱咐了一句，不要打开通往禁地的石门。

    看门没什么技术含量，何况宗门禁地又在地下，等闲谁也不会到这里来，不过独自一个人在这里的确很折磨人，育鬼炼尸之地，不时传来凄厉的叫声，让人不寒而栗，成年人呆在这里尚且心惊肉跳，一个少年在此会是什么样的情形可想而知。

    “大师兄，你怎么把陈国华一个人安排在那里，他还是个孩子！”殷小环质问道。

    “师妹此言差矣，我们北邙派擅长养尸御鬼，堂堂门中嫡传焉能怕这些，我不过是提前锻炼一个他的胆量而已！”

    “哼，别说的这么冠冕堂皇，我看是因为那颗洗髓丹吧？”

    “师妹这是什么话？丹药师父想给谁那是他的事，何况就算没有陈师弟，也轮不到我，不是嘛？”

    殷小环想要反驳，却也无话可说。

    “好了师妹，别忘了师尊临行前的嘱咐，让陈师弟呆在地宫二层，咱们也能省了不少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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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阴神

    谭国华并不知道这番谈话，那些鬼哭狼嚎的声音的确很考验他的意志，一开始，他用东西塞住耳朵，发现用处并不大，让人惊悚的声音依然能听到，后来他索性朗诵起儒家经典，希望以浩然正气来抵挡阴煞戾气，但是他的儒学修养远远没达到“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地步，心里仍是在打鼓。

    为了排除心中的那份不安，他开始练武来转移注意力，撼山拳，缠丝点穴手，还有他根据撼山拳自己改编的剑法。

    这一招果然有效，不过练武是会累的，到了晚上，除了有人送来吃食，也没人替换他，为了给自己壮胆，他将行走江湖携带的大包裹拿了过来，那里有他制作的秘密武器，有了这些东西傍身，他觉得心中安定了许多，又从书页中取出严霄送的五雷斩鬼符，这东西可是鬼物的克星，贴身存放说不定能起到辟邪的效果。

    吐纳之后，他感觉有些困倦，急忙又修炼起了养神弥藏经，但是到了后半夜，他这具少年身躯依然抵挡不住困倦，渐渐的睡去……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他感觉有异动，努力想睁开眼，眼皮仿佛重若千斤，始终睁不开，自然而然他打开了天眼，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正躺在一间石室中，旁边有一副木制棺材，正对面的供桌上烟雾缭绕，一尊金灿灿的神像供奉其上。

    忽然，他看到一个人影从神像中走出，那人介于虚幻和实体之间，面容和神像有七八分相似。

    “你…你是何人，我怎么到了这里？”谭国华闭着眼，吐字并不清楚，仿佛在说梦话一般。

    “本座北邙派第十四代掌门，也就是你的祖师祖定尧！”

    “你不是已经死了一百多的了年嘛？为何…”谭国华对这个名字有印象，祖师堂的灵位上有这一号。

    “死的只是肉身，本尊修为已至化境，有门派香火供养，阴神自然一直不灭！”

    “既是祖师，因何将小子摄到此处？”

    “呵呵，刚刚拜入门派，就被牚门赐下一枚珍贵无比的洗髓丹，你不觉得太奇怪嘛？”

    “你想干什么？”

    “现在告诉你也无妨，我想要你的肉身？”

    “要我的肉身？为什么要我的肉身，身体比我强壮，修为比我高的人多的是啊！”

    “你说的不错，可惜他们的祖窍都没有开放，我无法夺舍，而那些达到化境的，我去找他们岂不是自寻死路？”

    “你的意思是因为我开了天眼的缘故？”

    “恩，就是因为你开了天眼，这百年来也找了几个和你一样的，可惜他们都没什么习武的资质，你来到邙山，这是老天赐给本座的机缘，如果你愿意配合，我可以想法保住你的神魂，否则只能让你魂飞魄散了！”

    “老子跟你拼了！”反正得不了好，谭国华的任侠之气爆发，但是他的身体根本动弹不得。

    “别挣扎了，没用的，你现在是在梦中与我对话，中了我的梦魇神术和定尸符，挣扎是徒劳的！”

    谭国华“眼见”对方朝自己扑过来，却如砧板上的肉一样只能任人宰割，急切之下，猛然摧动气海中的真气，一般来说真气运行是需要进行引导的，他无法动弹，自然谈不上引导，结果造成真气逆转，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气血不畅，将自己憋成内伤。

    “噗~”一口鲜血喷出，在身体不能动的情况下，这种喷血不过是一种自然反应。

    也该着祖定尧倒霉，他根本没想煮熟的鸭子临死还能扇动一下翅膀，在没有丝毫防范的情况下，他下扑的过程中正好被这一口血喷中。

    阴神之所以称为阴神，是因为它怕一切阳刚的东西，公鸡血和纯正的黑狗血都可以克制它，说白了，他现在不过是有自主意识的鬼物而已。

    武修的真气大都刚猛，谭国华又是还没破身的纯阳之体，他的这口血自然比公鸡血和黑狗血更阳刚。

    祖定尧阴神幻化出的身躯顷刻如泡沫般破灭，阴神也发出一声惨叫，似一缕青烟般钻入了神像中。

    梦魇术解除，身体仍然僵硬，不过却勉强可以挪动，他立即将左右两肩和脑门上的符箓扯下，这种定尸符对阴邪的僵尸效果很好，但是对活人只能起到限制作用，是以对方一次贴了三张仍然没能将他完全定住。

    恢复了行动力，随即一阵剧烈的咳嗽，刚才纯属偶然的一击虽然重创了敌人，他自己也内伤不轻，不过他深知眼下的处境，这里可是禁地，被人发现他百口莫辩。

    刚打开石门，背后传来一声不似人类的吼声，紧接着恶风传来，他侧身滑步，闪过一击，一头浑身青色鳞甲，面目狰狞的炼尸从身旁蹿过。

    谭国华知道此物的凶悍，一个前滚躲过利爪，顺手将石门旁的包裹抓在手上，那里有他的精钢剑和全部身家。

    炼尸返身再抓，被精钢剑格挡开，另一只爪子去抓长剑，剑光一闪，来了个白蛇吐信，这一招正中炼尸胸部，可惜非但没能伤了炼尸，反而让它完成近身，利爪戳向咽喉。

    谭国华再想撤剑已经来不及了，不得已，他身形转动，左手施展了个醉汉猜拳，这一拳暗含真气，“嘭“的一声，将炼尸击退两步，不过他的肩头也被抓破，有血流出。

    气血上涌，这是他妄动真气造成的，本来就不是这头铜甲尸的对手，再加上有伤在身，击退炼尸之后立即向第一层的甬道逃窜。

    “陈国华，你竟敢私闯禁地！”一声喝斥传来，张通从斜刺里蹿出挡住去路，甬道并不宽阔，想从此路过，只能击退拦路虎。

    安排他一人看守禁地入口，此时又突然出现在这里，怎么看都像是一场阴谋，所以谭国华没有解释，长剑分心便刺，同时身体向前冲。

    张通论修为在北邙派只能排在第三，不过在江湖上也算成名的高手，实力和经验都要远超过谭国华，身形闪避，脚却如扎了根一样在原地不动，然后再如弹簧一样身形弹起，双肘在前撞向谭国华。

    谭国华收剑不及，只得挥左臂格挡，巨力直接将他撞飞，感觉胳膊都差点被撞断，他强忍痛楚，落地时来了个翻滚，泄去了力道。

    张通没有追击，而是抖手飞出三根丧门钉，目标不是脑袋，而是双腿。

    谭国华还未起身，已然听到锐风来临，精钢剑的剑尖猛然戳地，身形便凭空弹起，若是丧门钉打向他的上身，踏雪无痕的轻功再妙，也未必须能躲开，但是打他的双腿，却被他险之又险的避开了。

    “好轻功！”张通赞了一声，也不紧逼，仍然挡住通往地宫一层的去路，他不需要费心费力，因为那头炼尸已经追至。

    前有拦截，后有追兵，他恰好被堵在了甬道的中间，心中焦急，无奈技不如人，眼见炼尸的双爪抓来，他摆剑劈刺，剑被荡回，背后又传来恶风。

    身形猛然向靠墙的地方一蹿，双脚踩墙，竟是要从墙上绕了过去。

    “没用的！”张通化为一串残影，再次挡住去路，面对劈来的长剑，微微一侧手，手如灵蛇一般来了个空手夺白刃。

    躲过这一记夺白刃不难，但是就会错失躲开利爪的机会。

    如何取舍并不难抉择，谭国华放弃了精钢剑，身形一转，绕到了炼尸的后方，如此以来，虽然避免了被前后夹击，但要想离开地宫第二层，却是越发困难了。

    张通笑意盈盈的拿着精钢剑用手指弹了一下剑身，“不错的剑！”

    他的目的只是阻止谭国华逃走，若是让他杀了谭国华，回头还真不好交差。

    谭国华又从包裹中取出短斧和炼尸周旋，虽然一时没有危险，却离出口处越来越远。

    二层地宫的格局是中间为较宽阔的主墓室，周围是环形甬道，一共连接了四个小型墓室和一个出口通道，现在唯一的通道已被张通封锁。

    谭国华见张通没有跟过来，心中暗下决心，先将这头炼尸干掉。

    铜甲尸行动灵活，可以跳跃自如，最关键的是刀枪不入，除非有神兵利器或者专门的法器才能克制它，殷铁山的铜钱剑便是专门对付鬼物的法器。

    谭国华自然没有这些，不过他想到包裹中的秘密武器应该可以对付铜甲尸，只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

    地宫中心的宽阔地带给了他迂回的空间，一边靠踏雪无痕的轻功和炼尸周旋，一边想对策。

    在一个拐弯处，他忽然注意到一个墓室，墓室中存放着一具石棺，棺材中存放的东西正是北邙派驯养的炼尸。

    “有办法了！”他先在甬道拐弯处放了一个薄铁皮罐，随即掠入那间墓室中，又将另一个铁皮罐丢在角落。

    炼尸灵智低下，看到这两件东西也没有在意，紧随其后追进了石室，一人一尸便开始围绕石棺转圈圈。

    谭国华找准时机，以燧石火折子点燃了铁皮罐上的引信，等到引信燃烧到根部，他猛然蹿出了石室，后边追赶的炼尸正好到达铁罐旁。

    “轰”的一声巨响，硝烟弥漫，数个呼吸后，炼尸才能石室中走出，不过形象变得极为凄惨，身上沾了许多铁钉，一条胳膊露出白骨。

    地动山摇的响动，让张通再也无法淡定，他迅速飞奔而来，刚要进入主墓室，一只飞斧击来，他闪身躲过，却在这时，离他不远处又一声爆炸传来，纵然他离爆炸有一段距离，又迅速扑倒，四散飞射的铁钉仍让他受了不轻的伤。

    “陈国华，我要杀了你！”看到从硝烟中掠过的身影，他立即追了上去，地宫中出了这样的大事，他岂能逃脱干系？

    谭国华暗叫可惜，两个铁皮罐中装的是他自己配置的火药，威力自然比爆竹强的多，但还是远远比不上真正的手雷，只起到了伤敌的作用，不过总算为他赢得了逃离的良机。

    快速上到地宫第一层，迎面有十几名弟子汇聚而来，他佯装吩咐道：“快挡住出口，炼尸要上来了！”

    嫡传弟子比普通弟子的身份高的多，这些人不能不听，纷纷以刀剑对着出口，只等炼尸露出一通乱砍。

    谭国华根本不作停留，直奔出口而去。

    地宫通往地面的出口一共有两处，一处通向门派驻地，另一处则是在后山腰，当初和池云飞一起看到四人斗炼尸的场景，正是在那处入口附近。

    对于地宫一层，他早就轻车熟路，也没人阻拦他，快到后山出口附近，忽然一道身影拦住了去路，“小师弟，你要干什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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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突围

    “小环师姐，后边有鬼物追我！”

    殷小环一转身，果然看到一团黑影迅速接近，不过她马上认出了那鬼物乃是张通的鬼奴“黑风”，刚要说不用怕，谭国华已从她身边掠过。

    “师妹，他私闯禁地，快拦住他！”

    “大师兄，出了什么事？”

    “先别管这么多，快抓住他！”追赶而来的正是张通，后边还有一大帮北邙派弟子。

    谭国华已经来到了出口处，两名看守机关的弟子刚要阻拦，被他两拳打翻在地，伸手拧动机关，坟墓自动裂开。

    还没等他出去，几道寒光射来，如果闪避，便会丧失逃脱的机会，他一咬牙来了个缩颈藏头，背后的包裹上传来“噗噗”之声，同时屁股上传来剧痛，他没有任何迟疑，钻出了刚打开一半的墓道，飞速向远处的树林方向奔去。

    初冬的一场雪，将北邙山妆点的一片银白，追击的人们发现前方的身影如同一只青狐，在雪地上快速移动，而更让人震惊的是雪地上竟然只留下极浅的痕迹。

    轻功作为一门赶路和逃生技艺，只要修为达到了都会去修炼，然而所修的功法和修为层次不同，轻功的差异也是很大的。

    踏雪无痕这门轻功，连王屋派嫡传弟子梅若倩都能看上眼，足见其并非大陆货色，如果按江湖上的通用标准，属于玄阶上品的武功，北邙派的轻功名为鬼影步，短距离移动堪称一绝，在打斗中很有用，但是论赶路比踏雪无痕差了一些，大约相当于玄阶中品的层次，因此，在开阔地带，双方距离越拉越远。

    “师妹，放鬼奴！”

    殷小环没忘记父亲的嘱托，立即放出了月奴，其它有鬼奴的也放出来追击，这些鬼物可以越过障碍在低空飘飞，速度又比轻功快了一些，谭国华刚遁入树林中，名为“黑风”的鬼奴率先追至。

    练武之人气血旺盛，寻常鬼物不敢靠近，但是这些驯养过的鬼物阴气极盛，不仅能凝聚鬼爪抓人，更难对付的是它们敢于强行附身，争夺身体的控制权。

    谭国华在北邙派呆了这么久，多少了解一些鬼物的特性，刀砍斧剁对鬼物没用，只能发出掌力将鬼物的躯体震散，尽量避免被纠缠住。

    他这样做有些效果，但是脚步却放缓了下来，眼看追兵越来越近，而两头鬼物竟然还懂的相互配合，“黑风”被震散，“月奴”上来纠缠，月奴的躯体被震散，黑风又重新凝聚了躯体，而且更多的鬼物也冲上来纠缠。

    情况越来越危急，谭国华对付这种鬼物的有效手段实在不多，喷血倒是可以，不过他已经有内伤在身，再若用这种手段，只会加剧伤势恶化。

    迫不得已，他只能寄希望于严霄送他的五雷斩鬼符。

    符箓只有一张，自然要追求杀伤最大化，他突然一个变向，黑风和月奴立即也转变方向，其它鬼物则在其主人的操纵下，跑到前方拦截，很快便形成了前后夹击之势。

    机会来了！

    谭国华原本在树梢上飞掠的身体，猛然向下方急坠，同时以真气激发五雷斩鬼符，向上方一掷，符箓立即无风自燃，迸射出五道近似闪电的炙热白光。

    白光覆盖的范围并不广，大约只有直径四五尺的面积，但是周围的鬼物齐齐发出凄厉的惨叫，首当其冲的黑风更是直接被泯灭成了一缕青烟。

    只干掉了一只鬼奴，谭国华暗道可惜，不过看到其它那些鬼奴不听使唤的四散逃窜，他不由后悔，当初该向严霄多要几张。

    “陈国华，我要杀了你！”张通疯魔一样冲了上来，黑风他驯养了十年，花了不少心血，却没想到被一击而灭，心中的仇恨可想而知。

    谭国华自然不会跟他纠缠，眼看一个大的包围圈就要形成，必须赶紧突围。

    “着法宝！”一个黑呼呼的东西扔了出来。

    张通急忙施展鬼影步闪避，地宫中爆炸的东西让他印象深刻，惟恐再中招，但是想像中的爆炸并没有出现，等看清楚那黑色的物体，鼻子差点气歪了，掉在地上的东西赫然是一只鞋子。

    谭国华趁机夺路而走，刚飞掠数丈，殷小环又将他拦下。

    “师姐，对不住了！”身体前冲了同时，施展了一式犀牛撞山。

    殷小环见他来势甚猛，不敢硬接，微微一侧身，同时从腰间抽出虎尾鞭，“啪”的一声甩出。

    犀牛撞山要的就是一个猛劲，谭国华无法收势，硬生生挨了一鞭，臂膀上当即一阵痛楚，身形也向树下坠去。

    在下坠过程中他猛然一蹬树身，“嗖”的一下向前飞射，随手抓住一根树枝，如猿猴一般荡起，殷小环的第二鞭抽在了空处，他随即又抓住了另外的树枝，三蹿两蹦竟然脱离了纠缠。

    三道锐风从背后袭来，其中一道又打在了包裹上，后背传来刺痛，显然暗器穿过了包裹。

    来不及检查伤处，继续向前飞掠，又有一名北邙派弟子阻拦，不过那人的实力稍差，被他一拳轰飞，前方再无阻碍，他将踏雪无痕施展到极致，很快将追兵甩在了身后。

    轻功对真气的消耗不大，但是也不能长久赶路，再加上有伤在身，谭国华急需找个安稳的地方疗伤，和后边拉开一定距离后，他迅速改变了方向转而向北。

    过了邙山便是黄河，初冬季节的黄河表面只有少许浮冰，这还是今年干旱的缘故，不然连浮冰都不会有。

    谭国华在北邙山呆的这一段时间，由于被“看管”的比较严，对附近的地形并不熟悉，但是此地离黄池县并不太远，去年初冬，黄河流经黄池县的那一段出现了冰冻，这一点他印象深刻，因为从那之后他便没有再钓鱼。

    从薄冰上渡河，那是非常危险的，不过他没有选择，从别处走以他此时的状态，迟早要被追上。

    找了个冰面相对完整的区域，又折了一些树枝，从岸边直跃而下，一块浮冰被他踩碎，不过他身形已经弹跳起来，准确的踩到了另一块浮冰上，就这样如同蜻蜓点水般不断跳跃，没有浮冰的地方便用树枝代替，等张通、殷小环等人来到岸边，他已经接近河面中心。

    射暗器，全部落在了水里，距离太远，除非有强弓硬弩，否则一切都是徒劳。

    张通试图有样学样，结果刚在冰面飞掠几丈远，脚下的力道没有控制好，一条腿踏入了冰凉的水中，多亏了殷小环及时搭救，否则非要洗个凉水澡不可，这不是他轻功不行，而是鬼影步不具备踏雪无痕的特点，更主要的还是他的体重远超谭国华，只要稍微一想便可明白其间的道理。

    “师妹，怎么办，那小子跑了，咱们如何向师父交待？”

    “大师兄，到底发生了什么？”

    “咳咳…我担心师弟不适应，所以去看看，结果发现他竟然私闯禁地，门派有规定，除了掌教任何人都不能进入地宫三层，陈国华见事情暴露便放出炼尸，然后夺路而逃…遭了，那些炼尸…大家快回去！”张通想到了什么，急忙招呼众人往回赶。

    殷小环对他的话半信半疑，不过听到炼尸被放出来了，她也知道问题严重，于是放弃了追问，和众人一起往回赶……

    已经到达河对面的谭国华，发现没人追过来，不由长出了一口气，这才有时间检查伤处，外伤一共四处，虽然流了不少血，不过都不算严重，真正麻烦的是内伤。

    从包裹中取出花重金购买的金疮药，涂抹包扎之后，换了身衣服，准备先找个安全的地方疗伤。

    附近仍属于北邙派的势力范围，他不敢随意进入村庄镇店，只得昼伏夜出，几天后返回黄河南岸，顺着官道一路向南，最终在一个名为二十里铺的镇子上租了一个小院住下，这里是通往登封县的必经之地，离嵩山不过数十里之遥。

    买了足够的米粮，然后便深居简出，疗治内伤只能慢慢休养。

    就在他落脚二十里铺之际，殷铁山回到了邙山，听说门派发生的变故后大怒，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张通自然逃不了责罚，“是谁叫你私自派陈国华去守禁地？”

    “师父，当时门中的确没有谁比陈国华更合适…”

    “休要巧言令色，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心思？”殷铁山直接打断了他的话。

    “弟子办事不利，愿受责罚！”

    “哼，是不是祖师联系你了？”殷铁山目光直视张通的眼睛。

    张通知道瞒不过，噗通一下跪倒在地，“师父，弟子并没去过禁地，是祖师托梦给我，并许诺帮我尽快晋级先天，所以…”

    “唉…起来吧，你拜入我门下已经二十余年，我岂能不了解你？来年三月我去参加万宝大会，争取为你换取一枚洗髓丹，实在不成，为师也会亲自出手帮你打通任督二脉……”

    “师父~”

    殷铁山摆摆手，“你作为我的大弟子，理应成为全派弟子的表率，你说怎么办吧？”

    “弟子愿意将功补过，将陈国华捉拿回来！”

    “好，先去你师叔那领十鞭，然后带着你门下的弟子去找人，找不到就别回来！”

    “是，师父！”

    “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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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少林有难

    打发走了张通，殷铁山敲击案几，似在想着心事，挂在梁上的铜铃忽然响了起来，“祖师？”

    “是我，你来禁地一趟~”一声古怪的声音在屋中回荡。

    “好吧！”

    一盏茶后，殷天山已经站在了地宫三层的神像前，以往神像都会显化，这次却没有。

    “是我太心急了，并不是不信任你！”

    “祖师为何心急？不过是水到渠成的事，怎会变成这样？”

    “你有所不知，那小子得了养神弥藏经后，神魂正在快速壮大，很可能提前凝聚阴神，到时候夺舍的难度便会成倍增加，而且他居然能看懂藏书阁中的传承典籍，万一从中窥得某种祖师留下的秘法，说不定会反客为主！”

    殷铁山心里跟明镜似的，他外出不过一个月有余，就算陈国华的资质再逆天，也不可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占据上风，这位祖师是怕他以陈国华为要挟索取更多的好处。

    心里有数，表面上却认可了对方的说法，随即提了一个感兴趣的问题，“阴神不是要等到化境以后才可凝聚嘛？”

    “天生祖窍洞开之人，一般极为短寿，不过在修道上却有得天独厚的资质，凝聚阴神对别人来说极为困难，对他们来说要简单很多！”

    “原来如此，祖师阴神受创，如何才能恢复过来？”

    “这个不难，只需三五个月静修即可，对了，那件宝贝应该找到了吧？”

    “托祖师的之福，虽然遇到点麻烦，不过已经得手了！”

    “那就好，姓陈的小子你尽快帮我抓回来，到时候我可以送你一份大机缘，说不定可以藉此得到进入化境的契机！”

    “祖师放心，我已经安排了，回头还会向江湖同道悬赏，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捉回送于祖师处置！”

    “恩，千万不要伤了他！”

    “这个我晓得~”

    ……

    谭国华自然不知道自己即将在江湖上小有名气，虽然这个名气将带给他很多麻烦。

    经过一个冬天的蛰伏，内伤外伤均已痊愈，不仅如此，真气又多了一股，这得益于易精洗髓丹的作用，不然恐怕还要多花几个月。

    感应到气海中融合的五股真气，他既喜且忧，喜的是武道修为又有所提升，忧的是往丹田中灌注真气越来越难，气海的承载量是有限的，只能通过不断的压缩真气，才能将新的真气灌入，以此推断，等九道真气灌注完成，没有五六年的光景是不可能的。

    如果有习武之人听到他的心声，非气吐血不可，很多人一辈子连真武境的边都摸不到，有些资质好的修炼到他现在的程度也要至少花十年苦功，比如殷小环从小习武修为也只比他强一线而已。

    小小的二十里铺，只是旅途中的一个驿站，谭国华出门准备再买一头驴子作为代步工具，忽然急促的马蹄声响起，不久后有大队的官兵通过，这里虽然不算大后方，却也算远离战场，突然出现如此多的官兵，必然是有大事发生了。

    谭国华马上联想到少林寺，新上位的大周天子对佛门的态度他早已知晓，如果要立威的话，选择少林寺无疑极为合适，只是…有必要动用军队嘛？

    无论如何，他都会去凑凑热闹，于是抄小路赶往嵩山。

    几十里的路程，在不吝真气消耗的情况下小半日即到，前世谭国华曾来过嵩山，但是此次看到的景致和他记忆中的差距极大，没有了熙攘的人流，没有了索道，甚至连一些著名的景点都不见了。

    走在山路上，他发现了许多行色匆匆的僧人，这些僧人都带着行李，显然寺院里已经提前得知了消息，遣散了一部分僧侣。

    找了一个地势稍高了地方，打算窥伺寺庙里的情况，却发现有人和他在做同样的事，那人的特征非常惹人瞩目，头上硬茬的花白寸发，身上裹着一件肥大的红色僧袍，脖子上挂着一串很不规则的念珠，手上还拄着一根小儿手臂粗的骷髅头禅杖，侧脸也和汉人有很大差异，明显不是中原人士。

    谭国华来到，那人立即警觉，双目中射出寒光，二话不说，如苍鹰般腾身扑来。

    武修的层次很难以肉眼界定，不过在动用武力时所散发的气势能看出一些端倪，这个异族的僧人比殷铁山的气势还要足，恐怕已经是先天顶峰的层次。

    谭国华在一瞬间心里便有所衡量，打不过，那就赶紧跑。

    看到十几岁的小娃跑的如此迅速，番僧轻咦了一声，脚下却没有停留，猛然一蹬地。双臂展开，竟然可以如老鹰一般滑翔，速度比踏雪无痕还要快捷。

    谭国华暗叫不妙，他蓦然转身，向着少林寺的方向掠去。

    番僧果然放缓了脚步，他来此是趁火打劫的，如今火还没有烧起来，贸然冲过去岂不是自寻麻烦？

    却在这时，谭国华大叫了一声，“大师救命！”

    四名身着短打，背后均背着大包裹的僧人停下了脚步，为首的长脸中年僧人看到番僧，口尊佛号：“阿弥陀佛，雪鹰法王，你来的可真是时候啊！”

    “哈哈，听闻少林有难，你我皆属佛门，自然要守望相助，玄清大师，你们如此急匆匆的离开，莫非是要大难临头各自飞？”

    “这个就不劳法王挂怀了！”名为玄清的僧人直接无视了他的讥讽，转头对谭国华道：“小施主来的不是时候，少林如今自身难保，无力庇护于你！”

    “你们佛门不是讲究慈悲为怀嘛，难道就任由这个番僧欺负我？”

    “小施主好自为之吧，诸位师弟，咱们走！”四人竟然不管不顾的走了。

    谭国华看看他们背后的包裹，心中了然，这四人一定负有特殊使命，不然不会连少林的名声都不顾了。

    雪鹰法王自然也看出了这一点，“四位何必急着走呢，玄清大师，不如咱们再切磋一次！”

    “今日有事，改日再切磋！”玄清头也不回的继续赶路。

    四人越急着走，说明他们背负的使命越重大，雪鹰法王迅速追了上去，看样子竟是打算一挑四。

    “四对一太不公平，老朽也来凑凑热闹！”从不远处的小树林中忽然蹿出一个瘦小的老者，此人最大特点是有一对金色的眼珠，走起路来摇摇晃晃，但是刚才还在树林中，转眼已经和雪鹰法王并驾齐驱了。

    又一个高人！

    谭国华暗叹，看来觊觎少林寺家当的人不少，自己这趟恐怕难有收获，不过能亲眼见识一下高手对决，也算不枉此行，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远远的吊在后边。

    四名僧人轻功有高有低，落在后边的两人很快被追上，玄清和另一个僧人不得不停下来帮忙。

    四打二，四名少林僧人无心恋战，番僧和瘦小老者也并不死战之心，只是故意拖延时间，所以打斗并不激烈。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如今谭国华也算半个内行，雪鹰法王战力高绝，骷髅禅杖势大力沉，五指凌厉如鹰爪，爪芒一尺有余，这是真气外放产生的效果。

    瘦小老者身法诡异，忽左忽右忽上忽下，让人防不胜防，他使用的武器也十分特殊，是一种形如鸡爪的短兵器，大概叫子母鸡爪鸳鸯钺，偶尔能发出数尺的银色匹练伤敌，足以说明其修为不弱于雪鹰法王，手上的兵刃也属于神兵利器。

    四名僧人用的全是精铁打造的齐眉棍，配合十分默契，掩盖了其中两人实力的欠缺。

    追追打打，用了近两柱香的工夫才到达山下，山下的官道早已被官兵堵得严严实实。

    为首的一名将官身着银甲，手持大刀，看上去二十余岁，长相十分帅气，看到打斗的六人，并没有让军士阻止，更没有命令围攻，只是饶有兴趣的观战。

    玄清一见下山无望，完全是拜番僧和瘦削老者所赐，终于动了真火，转守为攻，其它三名僧人也是一样。

    “来了这么多人，本法王改日再与少林寺诸位切磋！”雪鹰法王说完场面话，骷髅杖的头部忽然喷射出一道蓝烟，然后身形倒射。

    瘦削老者比他还要果决，举钺招架齐眉棍，然后借力弹射而走。

    玄清四人没有了掣肘，提棍向军阵冲去。

    银甲青年将军冷哼一声，一挥手，弓箭手向前一步，箭如飞蝗阻住了四人的去势。

    四根齐眉棍舞动的如同车轮，箭雨仿佛被他们劈开了一条通道，偶有漏网之鱼也难伤到他们，因为四人均练有刀枪不入的横炼工夫，尤其是玄清体表有真气鼓荡，隐隐形成了一层保护罩，普通的箭矢竟然射不穿不层防御。

    转眼四人冲到军队之前，弓箭手退下，长枪手、刀盾手迎敌，让人热血沸腾的闯阵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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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醉拳

﻿    前世的谭国华虽然向往武侠世界，但是他认为十人敌已经是难能可贵，百人敌只限于传说，今日亲眼所见颠覆了他的认知，玄清在头前开路，齐眉棍左右开弓，一扫一片，棍影如林，沾到伤碰到亡，有人偷袭，他竟然以隔山打老牛的手段，将相隔数人的偷袭者打得吐血，其它三人也不差，几乎没有一合之敌，被他们顺利闯入中军，真可谓是挡者披靡，如果只是这区区三五千军士，未必能将四人拦住。

    关键时刻，那名银甲将军发挥了作用，军士突然分开，他纵马疾驰而至，断后的僧人武功仅次于玄清，见此情形急忙挥棍扫马腿，马蹄骤然抬起，紧接着一道刀芒斩至，“当”的一声，正斩在齐眉棍上，僧人的虎口被震裂，棍子当即脱手，银甲将军的修为未未比对方高，但是这一刀借了马势和惯性，三力叠加，力量增加了何止数倍。

    周围的军士趁机刀枪齐戳，若被戳中，纵然是钢铁之躯也会被戳几个窟窿，幸亏玄清等人及时回援，这才保住了一条命。

    闯阵讲究一气呵成，再二衰，三而竭，如今再想突围已经难了。

    谭国华蹲在一棵树上朝这边观看，他暗暗替玄清叹惜，如果只玄清一人说不定已经逃出去了，但是多了几个累赘，迟早会被这些训练有素的军阵活活累死，就算侥幸闯阵成功，还有两个等着捡便宜的家伙一直没走远。

    闯阵又进行了一盏茶的工夫，四人也不过前进数丈，修为最弱的僧人已经受了伤，情况越来越不妙，正在这关键时刻，一阵呐喊声传来，从山上下来数十名武僧，这些僧人各个气血丰盈，武力都非等闲。

    “弓箭手！”

    箭雨仅仅射倒几人，当这些武功高强的僧人闯入阵中，玄清等四人反向冲杀，里应外合之下很快合兵一处，然后向着山下冲去。

    “咚咚咚”三声鼓响，银甲将军挥动小旗，军队立即发生了变化，原来是层层叠叠排列的军队，逐渐衍化成“在前‘V’型阻击，两侧梯次劫杀”的形态，显然是某种高明的战阵，这种战阵会随着围追的目标移动，让冲阵的人陷入绝望。

    谭国华再次惊叹，难怪江湖人遇到军队只能望风而逃，这些少林武僧个个战力不凡，但是一旦陷入人海之中，想要安然脱身真的很难。

    在冲杀了一阵后，少林武僧并没有因为人数增加而情况改观，打算全部突围已经不可能，最终他们只得“舍车保帅”，以二十余名僧众的生命为代价，为玄清等人赢得了生机。

    然而，突出重围并不代表他们安全了，五百名骑兵纵马追击，雪鹰法王和瘦削老者也尾随而去。

    谭国华犹豫了一下，放弃了凑热闹，他很清楚自己的实力，远远的观战可以，妄图火中取栗只会自寻死路。

    银甲将军开始指挥军队攻山，出乎意料的是少林寺居然放弃了抵抗，以空远为首的百余僧众竟然束手就擒了。

    军队并没有因此就放过少林，所过之处如蝗虫过境，值钱的东西均被搬走，谭国华趁乱进入了少林的藏经阁。

    藏经阁一共分为三层，最下层的功能类似于阅览室，第二层放置了一些佛学典籍和杂书，第三层则是空空如也，想来是存放武功秘籍和重要藏书之处。

    没有发现有价值的东西，也没有见到“扫地僧”，谭国华正要离开，一队军士忽然闯了进来，他赶忙跃上顶层的房梁，却发现旁边趴着一人。

    那人一见他上来，急忙“嘘”了一声。

    谭国华见他没有动手的意思，暗松了口气，不过并没有放松戒备。

    和他一起趴房梁的家伙是名头陀，看上去四五十岁的年纪，一脸的虬髯，腰间还别了个硕大的酒葫芦，僧衣油腻，不知多久没洗过了。

    军士们翻箱倒柜之后，没有发现好东西，有个家伙随手扔了个火把，然后悻悻离开了藏经阁。

    “该死！”头陀纵身落下，想要将火把踩灭，但是有佛经已经开始燃烧，藏经阁是木制建筑，没有足量的水，这里很快就会成为火场，“还愣着干什么，还不救火！”

    “你这样是没用的！”

    “难道眼睁睁看着数百年积累毁于一旦嘛？”

    “除非有水！”

    “哼，说了等于没说！”头陀终于弄灭了火把，但是一个书架的书籍已经燃烧了起来。

    “不需要很多水，只要一桶，再加一床棉被即可！”

    “这样就能灭火？”头陀脸上露出不信的表情。

    “你有其它好办法嘛？”

    “行，就信你一回！”头陀很果断的转身出了藏经阁，片刻后便拎来了一桶水和一床被。

    谭国华已经将着火的书架与旁边的书架隔离开来，见他将东西拿来，立即用水将棉被淋湿，然后再用湿透的棉被将明火熄灭。

    “看不出来啊，你小小年纪还真挺激灵！”

    “别高兴的太早，地板还在燃烧，你再去弄一桶水和一些土来！”

    头陀对他已经信服，等他用僧袍包着土回来，谭国华先用土覆盖着火点，然后用水将土打湿，很快，地板也停滞了燃烧。

    “好了，此处非久留之地，我该走了！”

    “等等！”头陀却叫住了他。

    谭国华一直没放松警惕，新打造的短斧已经拿在了手上。

    “呵呵，敢来此盗取武功秘籍，怎会如此胆小？”头陀取下酒葫芦喝了一口酒，戏谑道。

    “你这是诬蔑，你哪只眼看我偷秘籍了，我可是连一张纸片都没拿，如果说有嫌疑，你的嫌疑比我大！”

    头陀将酒葫芦重新挂在腰间，“看不出小家伙还是个能言善辩的，说说吧，你老师是谁？”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我是想看看哪个老家伙，居然能调教出你这样的徒弟！”

    “我就不能自学成才嘛？”

    “天才人物我见过不少，不排除有自学成才的，不过像你这个年纪能达到眼下的功力，没有师承是不可能滴！”

    谭国华又感应到有人过来，懒得再跟他啰嗦，转身出了藏经阁，运起轻功片刻后来到了少室山的后山，他的脚刚落地，发现那个头陀已经在前方了。

    “你用的是踏雪无痕的轻功吧，陈抟是你什么人？”头陀问出这话，脸上已经没了戏谑之色。

    “我干嘛要告诉你？”

    “也罢，行走江湖谨慎点也对，说说你的名子总没问题吧？”

    能一眼看出轻功的路术，眼前的头陀绝非一般人，既然到目前为止对方没有流露出害人之意，告诉他名子也无妨，反正陈国华这个名子比较烂大街。

    “果然是陈氏子弟，难怪小小年纪便有这般修为，十六年前我欠了陈抟一份人情，刚刚你又帮我灭火，说说吧，你想学什么功夫，就当我还人情了！”

    谭国华自然不认识什么“陈团”，他不是迂腐之人，但是平白冒领别人的好处，心里总觉得别扭，“人情你还是找那个陈团还吧，至于刚才帮你灭火，给个几两银子就当酬谢了！”

    “哈哈，果然有陈抟当年的风范，凭你的家传，的确没必要跟我学功夫，这样吧，我这有小还丹一枚，想必以你的家学渊源应该知道此丹的妙处吧？”

    少林大还丹，他前世听说过，据说有白骨生肉的效果，还可以增长功力，至于小还丹，他是第一次听说，不过根据他两次服用丹药的效果，应该是好东西。

    遇到这样的宝贝再向外推就是白白浪费机缘了，接过瓷瓶打开一看，里边是一个橙色的丹丸，丹香扑鼻，并不是那种金石丹药，“敢问您如何称呼，我也不能白要你的东西。”

    “见到陈抟，你一说醉菩提，他就知道是谁了！”头陀看对方递过来一个瓷壶，接下来拔出木塞，一股浓郁的酒香传来，“咦，这是什么酒？怎会如此浓烈？”

    谭国华呵呵一笑，并不作答，这是他在二十里铺疗伤期间蒸馏的，眼前这个头陀和严霄一个德性，走到哪里都带着酒葫芦，用蒸馏酒还对方人情也不错。

    闻到酒香，头陀的酒虫果然被勾了出来，先轻啜了一小口，并不下咽，而是一点点的品味，最后入喉，片刻后发出一声舒爽的呻吟，看上去十分滑稽。

    “啧啧，可惜了，酒性太躁，若是再窖藏十年八年，味道一定会更甘美淳厚！”

    谭国华挑起大指，这位明显比严霄更是酒中高手，“前辈说的是！”

    “恩，这种酒你还有多少，凭你的年纪并不适合这种烈酒！”

    “前辈打算再用小还丹交换？”

    “你以为小还丹是这么好炼制嘛？仅仅其中的三味主药，我就用了三年多才凑齐，如今也只剩下一粒了！”

    “那前辈打算如何交换？”

    “我教你一门你们陈氏绝对没有的功夫如何？”

    “哦，前辈说说看，如果真是我没见过的，包裹中还有一壶半，全当向前辈学工夫的拜师礼！”

    “好，我耍耍你看着！”头陀身形一晃，做了个喝酒的姿势，然后身体摇摇晃晃竟然躺倒了，不过他这躺倒却是侧卧。

    谭国华不由惊呼，“这是醉拳？”

    “你怎么知道，这明明是我独创的拳法？”头陀腾的一下弹起，刚才醉意朦朦的样子全无。

    谭国华反应过来自己说露了嘴，“你这像喝酒了一样，却又形醉意不醉，不是醉拳是什么？”

    “说的好，你果然与这套拳法有缘，我这套醉拳的要旨正是形醉意不醉，步醉心不醉，你可愿意学？”

    “晚辈愿意！”

    “好，听我的口诀：醉酒提壶力千斤，旋争膝撞醉还真，跌步抱提窝心顶，醉酒抛杯踢连环，擒腕擎胸醉吹箫，单提敬酒拦腰破，仙人敬酒锁喉扣，弹腰献酒醉荡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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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金钟罩铁布衫

﻿    头陀一边念诵法诀一边演示，其一招一式与谭国华记忆中的醉拳相距甚远，并没有在地上滚来滚去的招式，所行步法如蛇行、鹰踏、虎转、龙腾，拳法更像他前世盛行的形义拳，步法配合拳势，看上去东倒西歪，但是其玄妙只要不是完全的外行，都能看出一点端倪。

    谭国华直接开启天眼，如此不仅便于记忆，更能从其气血的强弱判断出内气运行方式，结果他刚扫视过去，头陀便“咦”了一声，停下了拳招，围着谭国华转了两圈，“想不到你连祖窍都打开了，如果你不是陈家人，我都想收你为徒了！”

    “前辈如何看出我开了天眼的？”

    头陀没有回答他，双指并拢，在眉心处轻轻一抹，谭国华立即产生一种被人看透的感觉，不用问对方也开了天眼，看其所为并非天生，又没有如北邙派一样施展天眼通法门，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前辈修为莫非已然是化境了？”

    “化境有什么好奇怪的，难道你不知道你们陈家的那位老祖才是真正的陆地神仙嘛？”

    谭国华刚才就觉得陈团这个名字有些耳熟，此时又和老祖两个字联系起来，他忽然记得某本演义小说中提起过那位神仙般的人物，自己居然莫名和其成了本家，这简直堪称奇遇了。

    当然了，他知道自己和陈抟真的没什么瓜葛，不过对方这么认为，他也不会傻乎乎的澄清，于是很巧妙的转移了话题，“达到化境的人很多嘛？”

    “当然不多，不过我知道的至少不下十位！”

    “前辈难道是出身少林？”

    “算是吧，可惜空远那帮家伙搞不清形式，不然佛门也不会遭遇此劫！”

    “前辈难道早就料到佛门会有此劫难？”

    “盛极必衰，此乃天道！”

    谭国华点点头，天道虚无缥缈，但是仔细想来，确实好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掌控一切，“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也是天道！”

    “吆喝~想不到你年纪不大，看问题看得倒挺透彻，你说这天下，最终会花落谁家？”

    谭国华微微一笑，“佛曰：不可说，不可说也！”

    “臭小子，居然也会故弄玄虚！”

    头陀越看眼前的小家伙越顺眼，“如果你能说准，少林七十二绝技，你可以任选一项！”

    “少林七十二绝技你都懂？”谭国华语气中带着质疑。

    “不敢说精通，耍耍还是没问题的！”

    谭国华想到对方同样能使用天眼，记住那些绝技内容倒也不算太难，于是斟酌了一下道：“而今天下最强者为契丹、南唐和大周，以我推断大周将统一中原与契丹并立！”

    “为何不是南唐？他们的国土面积不小，又是前唐正统，国家也相对富足！”

    “唐朝气数已尽，且南唐国主昏庸，朝政腐败，派系林立一盘散沙，又重文抑武，亡国只是迟早的事！”

    头陀点点头，他周游三山五岳，不敢说对各国的情况了如指掌，但是相对来说，大周的气象的确比南唐和其它国家好的多！“这么说，你很看好柴荣？”

    “我没跟柴荣接触过，没有发言权，不过他手下的几员大将却是人中龙凤，而且这一步灭佛做得并不错！”

    头陀当然听不惯人家说灭佛，冷哼一声道：“柴荣非长寿之相！”

    谭国华无意和对方争论，“前辈认可了我的说法？”

    “算你说的有些道理，你想学哪门绝技？”

    谭国华想了想，“听闻少林有一门叫易筋经的内功心法！”

    “易筋经？我怎么没听说过？”

    “没有？难道你没听说过达摩老祖创造的易筋经嘛？”谭国华疑惑道，他并不知道易筋经乃是别人假借达摩的名义所创，要在几百年后才会出现！

    “达摩留下哪些功法，我焉能不知，你不会是道听途说的吧？”

    谭国华猜到肯定是哪里出了问题，既然人家说没有，他也不能说一定有，出了这样的差错，他可不敢说什么拈花指、龙爪手之类的功夫了，“可能吧，我其实对少林功夫并不了解，你觉得我修炼什么武功合适！”

    头陀略一迟疑，“想必陈抟以后会传你道家心法，内功没必要学我少林的功法，看你肉身孱弱，道家也鲜少有外炼筋骨的法门，我佛门的金钟罩不吝任何属性的真气皆可使用，而铁布衫更是没有门槛限制，只需达到暗劲层次，再日日炼皮炼骨即可！”

    听到是金钟罩铁布衫，谭国华闻之大喜，“还请前辈教我！”

    “教你可以，不过此功法为少林秘传，需拜我为师才可，当然了，我也不会为难你，只收你为记名弟子，料想陈抟不会说三道四！”

    拜一名化境高手为师，这可是天大的机缘，谭国华当即以大礼拜师，“哈哈，好徒弟！”

    “师父现在可以告诉我名号了吧？”

    “恩，为师人称金刚头陀醉菩提，俗家名号周淳！”

    “弟子有一事不解，还请师父告知！”

    “说来听听！”

    “师父既然出身少林，为何不出手相救？”

    “唉…我虽出身少林，但是早就脱离了少林，贸然出手名不正言不顺，其次，我等化境之人，不可直接插手世间王朝事务，这是不成文的约定，同时也有莫大的因果在其中，等你修为到了便会明白我所说的意思，能提早通知他们，已经尽了我的本份！”

    “恩，天色已晚，我做几样小菜为恩师下酒！”

    “好好好，我看看你的手艺如何！”

    ……

    谭国华的手艺自不用说，在后山一个山洞中就地取材做了几样菜式，金刚头陀修心不修嘴，荤素不忌，吃得满嘴流油，酒足饭饱之后便传授醉拳和金钟罩、铁布衫。

    修习醉拳和撼山拳差不多，需要步法和拳法同时修炼，这个无需多说。

    金钟罩则是一种真气使用法门，是通过真气鼓荡出体来抵挡伤害，一般来说真气外放需要达到先天才可，所以金钟罩大成要等到先天之后，不过只要修炼出真气就能施展金钟罩，只是持续的时间很短暂，以真气外冲来抵御攻击。

    按金刚头陀所言，金钟罩修炼至大成要强于一般的护体真罡，但是这套功法有两个弱点：一是施展此功法，身体的灵活性要大为降低，二是存在破法的罩门，只要找到这个罩门，便可轻易破功，前者可以理解，因为要动用真气遍布全身，必然要牺牲身体的反应速度，后者则是金钟罩功法的缺陷，要想尽量避免被人攻破罩门，选择哪个窍穴作为罩门很关键。

    谭国华盘算之后，选择的是人中穴，此穴虽然是人体最重要的窍穴之一，经常成为被攻击的对象，但是也是最容易被防护到的，有句话叫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有时这一穴道也比较容易被忽略。

    相对于金钟罩，铁布衫则属于纯外门横练功夫，修炼瓶颈低，但是需要一些药物辅助，还需要外力锤炼筋骨。

    金刚头陀提供了两种药膳配方：一种名为大力虎骨汤，另一种名为龙蛇归元粥，药膳材料比之中正益气汤还要烧钱，按金刚头陀的说法，如果不能以药膳辅助，最好不要炼铁布衫，以免伤及根本损耗寿元。

    穷文富武，谭国华早就认识到了这一点，至于外力锤炼筋骨，无非是利用器械和对练来提升抗击打能力，他前世的记忆中有许多这种东西，有时间完全可以自制。

    练武不是一朝一夕就可功成的，金刚头陀醉菩提把他教会就打算走了，“少林的事已成定局，我要去名剑山庄凑凑热闹，你去不去？”

    谭国华很想去，但是想到可能碰到殷铁山，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去了也是看着眼馋，这次就不去了，不知以后如何与师父联络？”

    “我一向行踪不定，咱们师徒如果有缘自会相见！”

    谭国华也没强求，送走了金刚头陀，又在山洞中停留几天，将醉拳、金钟罩和铁布衫记熟，这才下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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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献策

﻿    是继续游历？还是回家？

    回家是谭国华目前最想做的事，但是一想到自己尴尬的养子身份，他又放弃了回家的念头，好在这个世界他还有一个亲人，那就是他的另一位授业恩师崔诚。

    又买了头毛驴，仍然是灰色，于是也起名小灰，一路向北继续他的江湖游历生涯。

    洛阳，在华夏发展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即便是在这样的乱世，也是为数不多的繁华都市之一。

    谭国华在此停留，并不是因为这里的繁华，而是打算采购一批用于修炼铁布衫的药材。

    刚一入城，他便有一种如芒在背的感觉，半年多的历练，他也混出一些经验来，没有回身四处查看，而是继续向前走，天眼却打开了，很快他就发现了盯着他的人，竟是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乞丐。

    转弯拐进一个较为僻静的小巷，那名乞丐很是机警，并没有跟进去，只在巷口处朝里观望。

    谭国华发现这是个死胡同，便明白了对方为何不继续跟来的缘由，他放开小灰腾身上了墙。

    乞丐立即转身就走，刚跑出没几步，前方一道身影出现。

    原本有些佝偻的乞丐猛然爆发出一股气势，拳头凶猛递出。

    谭国华原本想点对方的穴道，然后再拷问，发现对方出拳所用的招式赫然是撼山拳的犀牛撞山，他索性也使出了同样的一招。

    “嘭”的一声，大小拳头相撞在一起，谭国华感觉一股气劲涌入双臂，身体不由倒退两步，急忙以真气将那股气劲驱除。

    那名乞丐则倒退了四五步，站住身形后胳膊兀自在颤抖，论力量他一个壮年人自然占据上风，但是暗劲层次和真武境的差距不是这点力量上的优势能弥补的。

    眼看拳头再次打来，乞丐二话不说，抽出匕首划向挥过来的拳头，却不想那拳头猛然一缩，然后如同灵蛇一般刁住了他的手腕，随即胳膊一麻，耳边传来“啪啪”两下，身体已经无法动弹。

    谭国华施展缠丝点穴手制住对方，然后将其拖入巷中开始拷问。

    一开始家伙还很嘴硬，但是被点了麻穴和笑穴，尝试了那种生不如死的滋味后，老老实实把实情说了出来。

    听到是北邙派悬赏百金抓他，谭国华脸色阴沉，以后游历江湖恐怕会更不安稳了。

    原本打算在洛阳稍作停留，现在不得不改变计划，此人乃是丐帮洛阳分舵的五袋弟子，他的行踪已经泄露，以丐帮的实力要拿下他并非难事。

    将人打晕后，他立即牵着“小灰”打算从另一座城门出城，在城门附近，果然发现有丐帮的人在那里守候，好在城门处有官兵，他们没敢上前阻拦。

    出了城，这些人必然追上来，以小灰的速度肯定跑不远，放弃小灰他又有点舍不得。

    正在这时，忽然有差役鸣锣开道，接着大队人马运载着车辆出城，街道上的行人纷纷避让，谭国华自然也不例外。

    不久后，他看到了率兵围困少林寺的那名银甲将军，而那些车辆上的东西分明是粮草和一些军需物资，从他们选择的官道来看，并非赶往汴梁，而是去滑州方向。

    谭国华不由眼前一亮，如果跟随这些军队前行，丐帮的人就算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上前劫杀。

    三千军士再加上两千民夫，长长的队伍逶迤而行，后边还跟了一些商旅，这些都是“蹭保护”的，只要距离军队千丈之外，并不会被驱赶，这早已成了惯例，谭国华就混在商旅之中。

    商旅周围还跟了十几名乞丐，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们有别于之普通乞丐，最多的一个竟然背有八个口袋，最少的也有四个口袋，而且全都暗藏兵器。

    谭国华和这些乞丐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同时做好了随时跑路的准备。

    行军五十里，军队在一座小镇上露宿，夜晚对谭国华来说是最危险的时候，那些乞丐隐隐形成合围之势，不给他任何逃离的机会。

    由于距离军队很近，一夜平安无事，但是时刻要警惕周围，自然无法好好休息，谭国华意识到长久下去，不用人家动手，自己就先支持不住了，所以，必须要想个办法才行。

    孟津渡口是黄河附近三百里内最大的渡口，有大小船只数十，若在平时摆渡几千人马不算难事，但是眼下正值春汛，水势滔天，只有两艘大船能通过，更麻烦的是粮车和五百骑兵也要运抵北岸，仅靠那两艘大船，就算日夜不停摆渡也要好几天才行，这无疑很耽误工夫。

    一般来说，大批人马过境搭建浮桥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是眼下很不现实。

    那名银甲将军似乎非常烦躁，先训斥了几名懒散的军士，又命人驱赶尾随而来的商旅，谭国华灵机一动计上心来，对着驱赶他们的兵士说道：“这位大哥，将军可是为了无法快速通过渡口而烦恼？”

    “是又如何？快离的远点，省得自找麻烦！”

    “烦请大哥通报一声，就说我有办法让大军快速通过！”

    那名军士上下打量了谭国华几眼，发现他年纪虽小，却透出一股书卷气，显然是个读书人，“你可知欺瞒上官的后果！”

    “大哥尽管通报就是！”

    军士向那名银甲将军说了一些话，随后谭国华被带了过去。

    “你叫什么名子，有何办法快速通过黄河？”

    “我叫陈国华，滑州参军崔诚是我恩师！”

    “原来是崔参军的弟子！”银甲将军的神色和蔼了不少，“你真的有办法？”

    “有办法，凡请将军先砍伐一些木材，粗细一定要均匀，再弄两根足以连接两岸的锁链！”

    “如果你打算制作木筏，以当下的水量，要渡过黄河恐怕不现实！”银甲将军微微失望，他刚才也想到了制作大型木筏，不过被这里有经验的船工否定了。

    谭国华微微一笑，“并非要制作木伐，将军先按我说的做就好！”

    “恩，如果做好了，我会为你请功，如果事情不成，你的老师也护不了你！”

    “小子愿立军令状，不过还要请将军先帮一个忙？”

    “好，需要什么你尽管说！”

    谭国华凑到对方耳边说了几句，银甲将军扫了一眼混在商旅中的那些多少乞丐，“可以，那些人交给我对付，工匠营就暂时交由你指挥！”

    工匠营一共一百余人，木工、铁匠应有尽有，谭国华要做的事并不复杂，不过是横跨两岸的简易缆车而已，这里边只有两个难点：一是驱动缆车的动力，二是链接两岸的绳索一定要结实且平滑。

    前者他采用的是以畜力拉动“辘轳”的方式，更省力的滑轮组由于工艺较为复杂，他很明智的舍弃了，后者才是他最担心的，不过当工匠营做出一段绳索样品给他看后，他不得不服气，这些以皮筋和麻绳制作的绳索，不仅韧性奇佳，表面还十分平滑，而链接处居然用的是铆钉。

    银甲将军也履行承诺悄悄做出了一番安排，不过并没有立即对丐帮的人动手，而是先很有兴致的视察了工匠营，一会看看绳索，一会看看驱动缆车的巨大“辘轳”，然后又拍了拍特制的大木箱，工匠营的管事跑过来，将谭国华的设计理念一一道出。

    丐帮的人不是傻子，发现谭国华竟然和官兵混在了一起，似乎还特别受重视，而那五百骑兵也忽然原路折返，这不能不让他们产生警觉，为首的分舵主和手下稍微商议后，开始脱离那些商旅。

    等他们远离了五六里后，发现并没有人追来，刚刚松了一口气，五百骑兵自一片小丘陵后杀出，那些骑兵清一色的身着铁甲，手持长刀。

    来劫杀谭国华的丐帮弟子实力远逊于当日的少林寺武僧，而附近又是开阔之地，正适合骑兵冲锋，他们稍作抵抗便四散奔逃，但是他们的双脚如何跑得过骑兵？最终反而被一一围杀，除了那位舵主依靠强大的战力，击伤四名骑兵，杀死一人夺得战马逃走，其它丐帮之人全部伏诛，这其中不乏两名真武境高手，在江湖上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谭国华得到消息时跨河绳索刚刚制作完成，正用渡船将绳索运向对岸，之后安装好“辘轳”和缆车就可以调试了。

    接下来的过程无须赘述，次日中午缆车调试成功，由于绳索的承受力最大只能保障两辆缆车安全通过，谭国华不是很满意，不过银甲将军却非常高兴，“陈兄弟，你创造的这种渡河缆车方便实用，将来必定在军中推广，回头我一定向陛下举荐你！”

    “将军客气了，还要多谢将军替我除掉那些仇家！”

    “那只是顺手而为，陈兄弟如果是去见你的老师，不如同路，也好有个照应！”

    “就依将军！”

    “呵呵，你不是军中之人，咱们一见如故，你可以叫我潘大哥！”

    拓宽一下人脉没有坏处，对方有意结交，谭国华当然不会拒绝，不久后，当他知道这位就是被演义要说构陷，害得杨家甚为凄惨的潘美时，嘴巴半天没有合拢，这是他第一次和历史上出现的大人物正面接触，荣幸的同时，又有些担忧，这个世界会不会因为自己的出现发生偏移？

    一天一夜，大军渡过了黄河，缆车保存了下来，后来当地官府将之扩充为双向往来八道缆车，孟津渡由此名声大燥，这些都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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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乌金陌刀

﻿    在黄河耽搁了时间，之后大军行进的速度加快，谭国华骑着他的毛驴，又不用担心安全问题，旅途并不劳累。

    这一天，大队人马进入了一处地形较为崎岖的山地，探马并没有报告此处有敌情，不过潘美不放心，亲自到高地查看地形，然后命令两名都尉各带五百人执守官道两旁的高地，步卒断后，骑兵在前，押送粮草的民夫在中间，快速通过这一区域。

    一盏茶后，前锋营即将走出山地，忽然地面开始震动，队伍的前后方各出现一哨人马，正好将潘美率领的军队堵在其中，同时周围的树林草丛中也传来了喊杀声。

    一阵锣声响起，潘美一边指挥军士开始有序收缩防守，一边查看敌兵来路。

    谭国华四下张望，待看到伏击者不是落草为寇的土匪，而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时，心里不由一沉，将“小灰”安顿在一块大石后，然后抽出一把铁剑，这是在制造缆车时请军中的铁匠打造的，由于材质的缘故，只比制式兵器稍强一些。

    伏兵打出的旗帜是北汉的旗帜，他们没有给大周军队太多的准备时间，立即开始冲杀，一场混战展开。

    军队作战，讲究攻杀配合，个人武力被限制到最低，谭国华能做的事就是自保，一名北汉兵士见他年幼，以为捡了个软柿子，结果一刀劈空，被他以金丝缠腕抓住了持刀的手臂，一推一拉被他当成了肉盾，一根偷袭的长矛刺中了此人的要害。

    尸体让他一脚踹飞，偷袭者急忙闪避，他则跟步近身，铁剑斜着划出，那人失了长矛无法格挡，只得后退，旁边有两名长矛手前来协助，这才保住一条命。

    两名长矛手不停穿刺，配合默契，谭国华似是脚下一滑，侧身摔倒，二人大喜，长矛改刺为打，却不想谭国华的身体突然如蛇一般蹿起，铁剑一挥，其中一人的腿应声而断，这正是从醉拳的一招“弹腰献酒”衍化过来的剑招。

    一击得手，身形向前滚翻，同时施展了撼山拳中的一式“鲤鱼吐珠”，一拳将另一名长矛手打得倒飞而出。

    他刚要结果了此二人，又有其它北汉兵士冲上，他再次陷入被围攻当中。

    大周军队经过初始的慌乱后逐渐稳定了局势，崎岖难行的山路有助于设伏，同样也有利于防守，尤其是潘美很有先见之名的让人占据了两旁的至高点，等于提前占了地利的优势。

    没过多久，双方由乱战变成了兵对兵将对将的厮杀，各自的主将也会面了，“格下是何人，可敢通名？”

    “并州杨业是也！”

    听到这个名号，不远处正被围攻的谭国华走神之下露出了破绽，若非情急之下施展了初学的金钟罩，一条胳膊恐怕就被人砍掉了。

    奋力将围攻的四人击退，这才有工夫打量那个自称杨业的人，心中暗道：潘杨两家的恩怨，难道是从现在就结下的嘛？

    潘美的个人战力比杨业稍弱，不过短时间内还能支撑，此时大周军队人数的优势显现出来，北汉偷袭粮道的军队毕竟是客军，带的人马并不多，久战之下不仅难以取胜，反而有可能陷落在大周境内。

    无法迅速取胜，他们便退而求其次，开始烧粮。

    两千民夫没什么战力，不过有他们在，粮草很难烧起来，杨业见目的无法达到，果断命令北汉军队撤走。

    潘美哪肯让他走，催马就追，忽然前方的杨业来了个犀牛望月，“嗖嗖嗖”三箭连发。

    大刀挥动，前两箭被他挡下，第三支射在了他的护心境上，本以为三箭结束，对方会拍马而走，耳边忽然传来一声“小心”，一个人影蹿起，“当”的一声，一支拇指粗的透甲锥被铁剑拨偏，几乎擦着潘美的耳根飞过。

    杨业目光凛冽的扫了一眼破坏他致命一击的少年，然后拍马离去。

    潘美惊出一身冷汗，对着谭国华拱手道：“国华兄弟，大恩不言谢，愚兄记下了！”

    “潘大哥不必客气，穷寇勿追，还是赶紧收拢人马吧！”

    潘美点点头，开始招呼人灭火，救治伤员。清点损失。

    经过这场意外，接下来的旅程变得非常顺利，几天后大军进入了滑州城，主持粮草和军需交接的正是崔诚，公事完毕后，师徒二人互相诉说这大半年来的经历。

    “恩师，可还适应参军之职？”

    崔诚知道他实际是想问对赵匡胤的看法，“一切还好，指挥使大人能力非凡，待人也宽厚，滑州上下无不景从！”

    “那就好，师娘和师兄可会来滑州？”

    崔诚摇摇头，“大战在即，不允许带家眷，你有何打算？”

    谭国华本意和师父见一面，然后继续游历，不过听到北邙派花重金悬赏他便改变了主意，决定暂时呆在老师身边，一方面能帮老师做些事，另一方面趁此机会将铁布衫好好修炼一下，等实力更进一步，再出外游历也不迟。

    “我想在滑州呆上一段时间，然后回乡看看！”

    “也好，我身边正缺得力人手，你年纪虽小，却天资聪颖，早点接触实务有利于你成长！”

    ……

    接下来，谭国华就在崔诚的临时府邸住下了，休整两日，他便开始大举采购大力虎骨汤和龙蛇归元粥的制作材料，手上积攒的银钱转眼用去了大半。

    此外，他又请军中的铁匠和木匠打造了几样器具，有木人桩，单双杠，还有按九宫摆放的沙袋，这些有助于他迅速练成铁布衫的工夫。

    晚上练武，白天帮崔诚处理政务，作为录事参军，崔诚的主要的职责是监察军务和审核公文，但实际上做的更多的是军队的后勤工作，谭国华被安排监察兵器库。

    掌管兵器库的兵曹名叫杨申，谭国华虽然没有官职，他却不敢有半点轻视，先把账册搬出来，然后介绍库存情况，“本库原存兵器两万三千件，皮甲六千件，铁甲四百件，箭簇十二万五千支，新入库……”

    谭国华一边翻看账簿一边听他说，账簿上记得都是流水账，要弄清楚进出很是麻烦，他相信这里边绝对能查出问题，不过他并不打算仔细核查，只要不出大的纰漏即可，所谓水至清则无鱼，况且大战在即不适合有大动作，崔诚也是这样要求的。

    翻到最后，他注意到残损失兵器量居然达到了四千件，“杨兵曹，残损的兵器怎会这么多？难道平时不修理嘛？”

    “上官有所不知，能修理的早就修理的，其余的只能以后回炉，另外，这四千件残损兵器中，有三成是前唐遗存的陌刀和重甲等物，熔炼了太可惜，但是又不适合寻常兵士使用，所以一直积存在此。”

    “哦，前唐的陌刀？能否带我去看看！”

    “当然可以！”

    杨兵曹引着谭国华到了库房，放眼看去，兵器架上全是残损兵器，有断刃的，有折断的，甚至还有只剩下手柄的，这些残损兵器由于缺乏保养，许多已经锈蚀的不成样子。

    谭国华很快就注意到摆放在地上的一批长刀，这些长刀和陈六叔用的刀外表很相似，但是手柄不是硬木，而是纯金属的。

    “这些就是陌刀，最轻也有二十余斤，最重的有五十余斤，咱们的兵士一般只用十斤以下的兵刃，再重就舞不起来了！”

    谭国华点点头，臂力强的人不是没有，但毕竟是少数，身为大将的潘美用的大刀才不到十二斤，而他的那柄铁剑才堪堪三斤多一点而已。

    他随手抓住一把看上去锈蚀不严重的陌刀，结果差点没拿起来，为了不丢人，他只好动用内力。

    “上官眼力不凡，下官佩服，这正是那把最重的陌刀，据说乃是乌金打造！”

    “哦，乌金打造？”谭国华在铸钢厂干过多年，知道所谓的乌金实际是钨铁合金，这种材料硬度高韧性强，就算在他前世也是价值不菲的硬质合金。

    “没错，可惜份量实在太重，硬度又极高，郑恩大人曾想将此刀熔炼，可惜军中铁匠无能为力！”

    郑恩这个名子谭国华不陌生，不过他更关心这件兵器，“杨兵曹，不知如何能取走这件兵器？”

    杨申面露难色，谭国华从怀中取出两片金叶，这是他仅存的家当，“不够的话，回头我再向恩师借一些！”

    “够了，足够了！”杨申急忙笑着接过了金叶，二两金子相当于二百两银子，就算有人要怪罪，他也有话说，何况他的顶头上司就是崔诚，他怎么敢得罪上官的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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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偏袒

﻿    谭国华扛着重达五十余斤的陌刀回到住处，这么重的武器，对现在的他来说能拿动就不错了，如果用于杀敌，首先会把自己给累死。

    他当然不会这么傻，真正看中的是打造陌刀的材料，至于如何熔炼的问题，作为一名在铸钢厂干过几年的老手，他有的是办法将其熔炼，只是目前条件不具备而已。

    暂时不能打造兵刃，他便将陌刀作为练习力量的工具。

    崔诚并不想将谭国华当苦力使唤，只是打算锻炼一下弟子，因此谭国华有大把的时间习文练武。

    练武无须赘言，需要的是水磨的工夫，关于习文，其实他对儒家经典兴趣并不大，反倒对道家的典籍更上心，花了点工夫，将在北邙看到的诸如“万古丹经王”、“龙虎经”等几本书默写在纸上，有晦涩难懂的地方便请崔诚解答。

    崔诚不仅对儒道造诣极深，对道、佛两家也有所涉猎，看完这些默写的经书，神情变得极为郑重，“华儿，此乃道家修炼金丹大道的法门，我儒家虽然排斥怪力乱神之说，但是并不代表天地间没有神灵存在，况且儒道修至极境，也可成仙得道，这些经书非常珍贵，不可轻易示人，以免招来杀身之祸！”

    “我晓得，老师可知咱们儒家如何修道成仙？”

    崔诚苦笑，“儒门自建立至今，只有三位圣人出现，他们应该算是得道，至于成没成仙无人知晓，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的道将永世流传，文脉不死，精神不绝！”

    听到后边八个字，谭国华心中有所触动，自从见到了北邙派第十四代掌教祖定尧的阴神，他就改变了人的神魂不能脱离身体独立存在的认知，倘若那三位圣人接受亿万儒门弟子的香火信仰，说不定真能达到传说中的境界。

    “老师说的是，这几本书上讲到‘服气炼内丹，烧制炼外丹’，前者可以理解，后者中以草药成丹也不难理解，关键另外还有一部分是关于外炼金丹的，所需材料全是朱砂、硫磺之类的金石矿物，据我所知这些东西如果服用如同剧毒，怎可轻易使用？”

    “呵呵，我虽对道门的金丹大道不甚了解，不过对外丹还是略知一二的，除了那些用于治病的丹药，另一种金石宝丹主要用于辅助修炼，常人服用自然等于服毒，但是有道行的人服用就另当别论了！”

    “原来如此！”

    ……

    有了老师的指点，谭国华对“万古丹经王”等几策道经有了更深的认识，这些道经主要阐述的是金丹大道理论，有朝一日他到达化境，这些道经便可为他指明修行的方向，只是空有理论还不行，还需要相应的方式来实现，目前对他来说有用的是炼制外丹的方法，当然了，这里指的并不是金石宝丹，而是普通人皆可服用的丹药。

    谭国华自从尝试过开元丹和易精洗髓丹的强大功效，便对这类丹药产生了兴趣，如果学会了这个技能，以为习武无疑会事半功倍。

    炼丹需要具备几个主要条件：首先要有丹炉，然后要有稳定的火源，还需要有相应的丹方，这些齐备后便要筹集材料。

    谭国华目前一样都不具备，也没有钱买，所以归根结底又落在“钱”字上了。

    正在他纠结如何赚钱之时，麻烦找上了门。

    这一天下午，忽然有人砸门，“崔参军可在？”

    老管家崔四打开门，砸门的是一名兵士，门外还有几人，领头的是一位虬髯大汉，他手上还拎着一个人，正是管理兵器库的兵曹杨申。

    “原来是郑将军，我家老爷还在衙门没回来！”

    “崔参军不在也无妨，他可有一个叫陈国华的弟子？”

    谭国华听到有人提到他的名子，从房中走出，“何人找我？”

    崔四急忙介绍，“这位是郑恩郑子明将军！”

    谭国华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位演义小说中很有名的家伙，只看那比常人雄壮很多的身材，就知道这绝对是位猛人，“不知将军找小子何事？”

    “此子你可认识？”

    “认得，他是杨兵曹！”

    “那把陌刀可是他私相授受于你？”

    “私相授受？据我所知，兵曹经过上官允许后，有权按市价处理残损兵器！”

    “哼，那把陌刀算残损嘛？明明是一件宝刀却低价卖于你，就不怕你老师因此担了干系？”

    谭国华又扫了对方一眼，这家伙看似粗鲁，没想到还懂的拿捏人，“一把无用的陌刀，二两金子难道还不够？如果你能拿出更多，我可以转让给你！”

    “军中的物资，本将军有权调用，何需钱财？|”

    “这么说，你打算强夺了？”谭国华脸色微变，郑恩和柴荣、赵匡胤是拜把兄弟人尽皆知，他不想得罪对方，也不想给老师惹麻烦，但是让他委曲求全把东西白送，那也不可能。

    “老子想要的东西，你以为能保得住嘛？”说完竟将杨兵曹当武器掷了过来，由此可见其力量之大。

    谭国华真气运转，施展了一招“醉酒抱坛”，手臂伸出一引一拉，便卸去大半力量，身形转动，稳稳的将杨申接住。

    “吆喝，有两下了啊！”郑恩也不管自己存在以大欺小之嫌，蹿上去，就是双掌连撞。

    谭国华轻轻将杨申一推，身形微侧，缠丝点穴施展而出，郑恩不愧为当世猛将，一招走空，马上施展撼山拳的霸王卸甲，将点穴的手甩开，同时跟步前向来个了犀牛撞山。

    谭国华当即感觉一股巨力袭来，知道不可力敌，脚下一点，身形向后倒射。

    郑恩忽然腾身而起，双脚连踢。

    “啪！”的一声，谭国华似是闪避不及，被一脚踢倒，只是他倒地时并不是后仰，而是侧仰。

    郑恩怎肯放过，身形下落时，一记鞭腿劈来。

    谭国华心中恼怒，对方如此狠辣，如果被这一腿劈中，自己这条小命恐怕难保，所以他也不再留手，身形在地上转动，躲过势大力沉的鞭腿后，双脚连蹬，郑恩招式用老，被踢的连连后退。

    谭国华以左手撑地猛然弹起，右手一拳击出，这一击用上了内力。

    郑恩仓促之下以手臂格挡，他本来就已下盘不稳，受了这一拳直接被打倒在地，谭国华随即一个“仙人敬酒”将其鲤鱼打挺弹起的身体再度打倒，随手点了其三处大穴。

    “小子，快放开爷爷，有种的咱们比比马上工夫！”他在万马军中来去自如，工夫自然不俗，只是这拳脚工夫的确是稀松平常，全靠天生神力而已。

    “我让你自称爷爷，我让你自称爷爷…”回答他的是拳脚相加，当然了，谭国华不会下死手，否则大周境内就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了。

    郑恩的亲兵自然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家将军受辱，纷纷抽出兵刃。

    “住手！”一声大喝，有几人冲进院中，为首的红脸大汉赫然是滑州指挥使赵匡胤，左边一个是位道装打扮的中年人，右边则是崔诚。

    郑恩手下的亲兵急忙退到一旁，谭国华也停了手。

    “华儿，何故与郑将军私斗，成何体统！”崔诚喝道，他正在衙门办公，忽然有人报告郑恩带人去了他家，谭国华买陌刀的事他是知道的，自然猜到郑恩去干什么，以他对这位郑将军的了解，并不是个讲理的人，惟恐自己回去劝不住，这才拉下脸去求正在和苗军师议事的赵匡胤。

    赵匡胤也深知自己那位结义兄弟的性情，崔诚是他拉拢的对象，而其弟子又在前不久押送粮立了功，不日将有封赏，如果真被郑恩给打死了，就算他想袒护也要考虑后果，所以才丢下公事急急赶来。

    眼前的情形，实在是出乎意料，崔诚没想到自己的弟子这么能打，出言喝斥是怕赵匡胤偏袒自己义弟。

    赵匡胤当然也很意外，自己这位义弟什么实力他很清楚，虽然拳脚工夫差劲，但也不至于败于一名少年之手。

    谭国华一拱手，“恩师，赵将军，郑恩此人私闯民宅，意图行凶杀人，为了明证典型，肯请将其诛之，以证国法！”

    “华儿，不可妄言，可有证据？”

    “未经主人允许私闯，如今尚在院中，此为证据之一，杨兵曹便是人证！”

    崔诚转头拱手道：“还请指挥使主持公道！”

    “不要听他们一面之词，这姓杨的私卖军器，我这是打追回赃物！”郑恩身体不能动，却不妨碍说话。

    赵匡胤自然是心向自己义弟的，“杨申，可有此事？”

    “禀指挥使大人，属下售卖的乃是前唐遗留的一把陌刀，这些都属于残损范畴，并非私售军器！”

    赵匡胤初来滑州便知有这样一批陌刀重甲，兵曹售卖并不违规，不过他有心为义弟开罪，自自然不能这么说，“陌刀并未残损，不能当残损兵器处理，哼，那把陌刀你出售几何？可有记账？”

    杨申同样了解郑恩和指挥使的关系，但是他可不想让脏水泼在自己身上，“那批陌刀虽然大体完好，但是早就锈蚀不轻，列入残损不止一两年了，按规定只能落入残损库中，作为兵曹有权处理，更何况，陈国华公子出价二两黄金，足以偿付其价值，这些已经登录在册，大人可以调阅账本！”

    崔诚也附和道：“此事我知晓，陈国华虽是我弟子，但是并没有强买强卖！”

    “胡扯，我看你们是上下勾连，二哥，你不要听他们乱说！”郑恩大叫。

    赵匡胤脸色有些难看，谁对谁错其实不难分辨，但是他不能看着义弟倒霉，眼睛瞟向军师苗讯苗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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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由鸟屎引发的

﻿    苗讯何等聪明，知道自己该出场了，“那把陌刀价值几何还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售卖的价格低了，郑将军为国家减少损失，一时情急做了出格的事，也可以谅解！”

    “军师所言极是，陈国华是吧？将那陌刀取出来吧！”

    听到二人一唱一和，谭国华对赵匡胤的观感大降，虽然维护自己人是人之常情，但是作为当事人的他心里极为不舒服，不由暗想，如果在某个时间点上做点事情，会不会改变原来的历史轨迹。

    他的想法刚一产生，一只乌鸦恰好飞过。

    有东西落下，赵匡胤完全没有防备，正落在他头上，“啊~鸟屎！”

    这下乐子大了，那些亲兵赶紧帮忙清理，还有人张弓搭箭欲射乌鸦，可惜乌鸦飞的快，很快就消失于众人的视野中。

    谭国华心中快意，暗道这算不算“乌鸦嘴？”

    苗讯精通卜算之术，如此晦气的事自然要掐算一下，片刻后，谭国华将陌刀扛来，他目光不辍的盯着谭国华开口道：“不知陈小兄弟家乡何处？”

    “敢问道长你的家乡在哪里？”

    “不得无理！”崔诚急忙出言喝斥，他可是知道苗讯在军中的份量，这位一歪嘴，他和陈国华都没有好日子过。

    苗讯已经恢复到原来的淡然模样，“小兄弟为何要问我的家乡？”

    “听闻方外之人不问世俗之事，否则要遭受天谴，甚至有可能殃及家人！”他最后一句咬字极重。

    “呵呵，看来小兄弟知道的不少啊，不过有句话叫作：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年轻人气焰太盛不是好事！”

    “你的警告我记下了，就是不知道咱们谁的命更硬！”谭国华的语气忽然变得森冷起来。

    两人说话有些云山雾罩，别人或许听不太明白，但是他们彼此仿佛都知道对方所要表达的意思。

    赵匡胤当然也感觉到了苗讯的异常，不过他一心想为郑恩开罪，接过陌刀查看了一会，脸上露出了笑意，“此乃乌金神铁所铸兵器，如果遇到炼器大师，定能炼制出一件神兵利器，其价值非金银可以估量，子明做事虽然鲁莽，却也不是没有道理，我看这样吧，这位陈小兄弟能捡到便宜，算他的眼光好，至于子明，念在他也是不想让国家蒙受损失，虽然有错，却可以谅解，眼下正值用人之际，让他闭门思过，崔参军以为如何？”

    “指挥使大人明辨是非，处理甚为得当！”崔诚应道。

    赵匡胤老脸微微发烫，好在他原本就是红脸膛，别人看不出异常，“如此甚好！”

    说完走上前给郑恩解穴，他也有真气境修为，原本以为很容易用真气将封闭的窍穴冲开，结果非但没解开，郑恩还闷声一声，脸色发青，一见此状他急忙停手。

    “华儿，这是怎么回事？”

    “点穴可不是这么容易解的，想必苗道长有办法吧？”

    苗讯奉师命下山帮扶明主，自然也学了一点护身的本事，但是他主要的能耐在兵法和卜算上，根本不懂点穴解穴，不过他也不会被谭国华难住，“请高怀德将军过来！”

    高怀德乃是大周目前第一猛将，谭国华对这个人并不陌生，他其实不是想难为对方，而是在试探对方的成色，眼见对方没能力解穴，他心里便有数了。

    时间不大，一名身高超过八尺的俊朗青年进入院中，跟赵匡胤等人见礼后，走到郑恩身边，一拍一抚便解开了穴道。

    恢复了行动了郑恩唤来战马，摘下兵器就要再动手，被赵匡胤喝止。

    目送一群人离去，崔诚脸现忧虑之色。

    “恩师，连累您了！”

    “唉…也不能怪你，如果赵指挥使心胸狭窄，不值得我崔某辅佐！”

    “想成大事太难，但是想坏事却很容易，就看他识不识相了！”谭国华悠悠说道。

    “你还是太年轻啊，有些事能忍则忍，那郑恩不是个心胸宽阔的，这滑州很快就会成为战场的前沿，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我看你还是早些离开为妙！”

    “老师说的是，我准备些东西就走！”

    ……

    师徒俩说话之际，赵匡胤进入了府衙，高怀德告辞，苗讯和郑恩则跟了进去。

    “军师，你对那个陈国华似乎格外上心？”

    “将军，此人不可小觑，如果我没有算错的话，他将是我们成就大业的一大变数！”

    “哦？”赵匡胤眼中精芒一闪，显然听懂了这话中的含义。

    “什么变数不变数的，碍了我们的事就杀掉他！”郑恩恨恨的插话道。

    “如果能杀掉固然好，就怕打蛇不死反受其害，何况年纪轻轻武道修为就如此厉害，绝对不是崔诚这样的一介书生能调教出来的！”

    赵匡胤眉毛一挑，“你是说他背后有高人？”

    苗讯点点头，“恩师在我下山时曾言，大乱之后必有大治，但是那些隐居的老家伙肯定会为了自家道统遣送弟子下山，为他们的香火传承争取王朝的肯定和支持，那个陈国华不过一少年，却能制造缆车这种东西，将军不觉得奇怪嘛？”

    赵匡胤手指轻扣桌面，沉思片刻，“军师说的有理，我记起一件事，去年契丹人打草谷兵围黄池，全靠一种名为震天雷的东西才保住城池不失，名义上进献此物是崔诚，依我看一介书生焉能做出这样的东西？恐怕也与陈国华有关！”

    “此事要查清楚不难，派人去黄池一趟便知！”

    “如果震天雷真是陈国华所造，那么此人背后的人物绝对了不起，咱们多了这样一个敌人，恐怕以后会多出许多麻烦！”赵匡胤露出忧虑的神情。

    郑恩猛一拍桌子，“这有何难，给我五百军卒，绝对把他做了！”

    “杀一个陈国华不难，万一惹恼了他背后之人该当如何，三弟，你这脾气何时能改改？”赵匡胤不悦道。

    “不杀他，我如何有脸在滑州呆下去，二哥你的威望何在？”

    “区区颜面算什么，军师，接下来该如何做？”赵匡胤不再看郑恩，郑恩不怕柴荣，却怕这位二哥，见他不理自己，也不敢再多言。

    苗讯叹惜一声，“如果对此人和此人背后的人我们难以把握，就不宜妄动干戈！”

    “这个陈国华如能为我所用，倒不失为一件好事，况且之前发生的事不过是一点小冲突而已？”

    “要想化解双方的过节的确不难，只是恐怕要委屈子明将军了！”苗讯看了一下郑恩说道。

    赵匡胤点点头，“此事宜早不宜迟，子明，刚才我袒护你，但是事情是你做差了，男子汉大丈夫当有知错就改的决心！”

    “凭什么是我做错了，那柄陌刀本来就是我先看中的，只是一时找不到合适的炼器师罢了！”郑恩一听便炸了毛，被一个小毛孩子打已经够丢人了，如果还要去道歉，以后还不得被人家笑死？

    赵匡胤脸色一沉，“兵器库并不是你家开的，说取就取，你不去道歉，我去替你道歉！”

    “二哥~”

    “休要多言，你去还是不去？”

    “我…我不去！”郑子明犟劲上来了，他虽然怕这个二哥，却是个非常要脸面的人，宁愿挨顿揍，也不想再去丢人现眼。

    “好好好，我的话你都不听了！”赵匡胤气得脸皮抖动抬手就要打，却被苗讯拦住了，“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将军亲自去更显得礼贤下士！”

    “也好，军师可愿同往！”

    “呵呵，自是要去的，人家都问我的家乡在哪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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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签不了约，只好放弃了，抱歉！

﻿    这本书的创意还是不错的，至少不算套路文，也许正是这个原因签不了约！

    未来还会发新书，肯请大家一如既往支持！谢谢了！